浦東新區規劃和土地管理局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本市有關城鄉規劃、土地、地質礦產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結合新區實際,研究制定具體實施意見,並組織實施。

機構職能

(二)根據新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參與制定新區城市建設中長期規劃,具體組織編制城市總體規劃、詳細規劃及區政府其它指令性規劃;指導編制鎮、村莊建設規劃;按照許可權依法審核、報批各類規劃。

(三)根據新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研究制定新區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負責編制土地儲備規劃、土地開發利用年度計畫,經批准後組織實施。

(四)負責重要地區城市設計;負責歷史文化風貌和優秀歷史建築保護工作;負責城市雕塑管理工作;負責城市地名和測繪管理。

(五)依法實行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管理制度;對建設項目審批後到竣工驗收前規劃執行情況實行跟蹤監督。

(六)負責土地使用權和集體土地所有權登記管理工作,負責地籍和土地利用現狀調查管理,依法對土地權屬爭議進行調處,建立地籍資料庫和土地利用現狀資料庫。

(七)統一管理新區土地資源,確保新區耕地保有量和基本農田面積不減少,保障農業生產發展的需要;負責城鎮建設用地規模的總量控制和用途管制,並承擔監管責任;依法負責土地劃撥、徵收徵用、農用地轉用、政府土地儲備等各類建設用地以及土地開墾、整理、復墾的審核、審批和管理。

(八)負責新區礦產資源探礦、採礦權的管理,並對礦產資源開發、利用和保護進行監督管理;對地質勘查、地質環境保護和地質災害防治行為的監督管理。

(九)負責新區土地有償使用管理。依法負責土地收回和各類建設用地的審核、審批和管理,並按規定組織實施土地使用權的出讓(招標、拍賣、掛牌)、租賃、作價出資、轉讓、交易和政府收購的管理;指導農村集體非農土地使用權的流轉管理。

(十)加強土地資源管理,依法參與管理土地、礦產等資源性生產;負責土地儲備資金收支預算的審核,負責編報年度土地出讓收入預算及土地儲備資金收支項目決算。

(十一)組織實施新區規劃、土地、地質礦產的行政執法工作;依法對規劃和地質礦產違法行為進行行政處罰;依法處理各類規劃、土地、地質礦產的糾紛。

(十二)負責有關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的相關工作。

(十三)承辦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研究室)、雙信辦

主要職責:負責文秘、財務、信息、保密、資產管理、總務後勤、對外宣傳、會議安排、各類接待等行政事務工作和重要事項的督查催辦;負責對規劃、土地重大及熱點問題進行研究,開展調研並提出建議、對策。 負責信訪、信息公開、兩會提案辦理。

(二)組織人事處

主要職責:負責組織、宣傳、統戰、紀檢監察、幹部人事、機構編制、老幹部、工青婦等工作;承擔局黨組、機關黨委、基層工作黨委的日常工作。

(三)規劃管理處

主要職責:貫徹執行有關城鄉規劃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參與組織編制浦東新區區域總體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新城總體規劃、分區規劃和單元規劃等工作;組織編制浦東新區區域內(世紀大道兩側及特定區域除外)的各類控制性詳細規劃,並按程式上報審批;指導鎮編制鎮規劃、村莊規劃,並按程式上報審批;負責新區範圍內的重大項目選址。

(四)建築規劃管理處

主要職責:依法辦理新區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負責新區建築工程項目規劃設計方案的審核管理工作;負責編制新區歷史文化風貌區保護規劃和優秀歷史建築規劃,城市雕塑布局規劃和相關管理工作。

(五)市政規劃管理處

主要職責:負責組織新區道路、交通、市政管線綜合規劃、雨污水排水等專業規劃的審核和報批工作;依法辦理新區道路交通、市政管線項目選址意見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負責新區道路紅線、河道藍線、電力黃線等控制線的管理工作;負責市管市政工程、市管區域市政工程等規劃、協調及相關管理工作。

(六)綜合監督管理處

主要職責:負責推進和實施全區規劃和土地管理依法行政工作;對全區城鄉規劃和土地規劃的實施進行監督檢查;協調、配合有關執法機構依法查處涉及規劃和國土資源管理的違法行為;牽頭協調、承辦局機關行政訴訟、行政複議工作。

(七)土地綜合計畫處

主要職責:組織編制和實施新區各類土地利用計畫,對計畫執行情況進行監督和評估考核;負責新區建設項目用地預審管理;負責各類建設項目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徵收的匯總和報批工作;負責新區耕地保護、基本農田保護管理工作;負責新區土地整理復墾開發、耕地占補平衡管理工作;負責新區礦產資源的開發、利用;地質勘查、地質災害防治、地質環境保護的監督管理。

(八)土地利用管理處

主要職責:負責新區建設用地的相關管理工作;負責組織實施土地使用權的出讓(招標、拍賣、掛牌)、租賃、作價出資、轉讓、交易和政府收購的管理;負責土地資產管理、土地二級市場轉讓管理;負責土地批後管理、土地確權登記管理工作;負責土地權屬爭議調處工作;負責地籍和土地利用現狀調查管理、監測與統計;負責城鎮地籍調查、農村地籍調查、變更調查;負責新區土地使用權招拍掛辦公室日常組織工作。

直屬單位

上海市浦東新區規劃設計研究院

上海市浦東新區規劃管理中心

上海市浦東新區地名(測繪)管理辦公室

上海市浦東新區規劃和土地執法監察大隊

上海市浦東新區土地儲備(土地整理)中心

上海市浦東新區土地事務管理中心

上海市浦東新區規劃和土地信息中心

上海市浦東新區建設用地事務中心

浦東新區土地交易事務中心

上海市浦東新區規劃和土地管理局第一管理所

上海市浦東新區規劃和土地管理局第二管理

上海市浦東新區規劃和土地管理局第三管理所

上海市浦東新區規劃和土地管理局第四管理所

上海市浦東新區規劃和土地管理局第五管理所

上海市浦東新區規劃和土地管理局第六管理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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