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通手段

流通手段

流通手段是指貨幣在商品流通過程中起媒介作用時所發揮的職能。流通手段的職能是貨幣作為商品交換的媒介,即購買手段的職能。其主要特點是在商品買賣中,商品的讓渡和貨幣的讓渡在同一時間內完成,通俗地說是一手交錢、一手交貨。因此,從價值運動的角度觀察,貨幣執行流通手段職能時,在同一時間內,價值的運動是雙向的。即賣方在得到價值的同時出讓使用價值,買方在讓渡價值的同時獲得使用價值。貨幣流通是由商品流通引起的,並未商品流通服務,商品流通是貨幣流通的基礎。貨幣作為流通手段,不能是觀念上的貨幣,而必須是實在的貨幣。

基本信息

概述

貨幣的職能也就是貨幣在人們經濟生活中所起的作用。在發達的商品經濟條件下,貨幣具有這樣五種職能:價值尺度、流通手段、貯藏手段支付手段世界貨幣。其中,價值尺度和流通手段是貨幣的基本職能,其他三種職能是在商品經濟發展中陸續出現的。

貨幣作為流通手段,也就是貨幣充當商品交換的媒介。我們平常從商品買賣過程中所看到的貨幣的作用,就是屬於這一種,所以,這種職能又叫做購買手段。不說自明,作為流通手段的貨幣,不能是觀念上的貨幣,而必須是實在的貨幣。任何一個資本家決不會允許有人用空話來拿走他的商品。

在貨幣執行流通手段這一作用的情況下,商品與商品不再是互相直接交換,而是以貨幣為媒介來進行交換。商品所有者先把自己的商品換成貨幣,然後再用貨幣去交換其他的商品。這種有貨幣作媒介的商品交換,叫做商品流通。由物物交換過渡到商品流通,意味著商品經濟的內在矛盾有了進一步的發展。因為,在這種條件下賣與買被分成了兩個獨立的過程,如果出賣了商品的人不立刻去買,就會使另一些人的商品賣不出去。也就是說,貨幣作為流通手段的職能,就已經包含了經濟危機的形式上的可能性。

作為流通手段的貨幣,起初是貴金屬條、塊,以後發展成鑄幣,最後出現了紙幣。紙幣是從貨幣作為流通手段的職能中產生的。

職能介紹

(圖)流通手段流通手段

1、貨幣產生後,人們為了交換的方便,將貴金屬鑄成具有一定重量和標記的鑄幣(鑄幣是由國家鑄造的具有一定形狀、重量、成色並標明面額值的金屬貨幣),而鑄幣在流通中基於自然磨損和人為因素,導致其實際價值低於名義價值的情況。

2、貨幣持有者在交易中僅僅關心的是貨幣是否能按照其所代表的價值買到所需要的商品,而並不關心用於交換中貨幣的實際價值是多少。不足值的鑄幣仍然當做足值的貨幣使用的事實,隱含著一種可能性:貴金屬鑄幣可以用價值符號來代替,於是產生了紙幣。紙幣代替金屬貨幣執行流通手段的職能,因此,紙幣的流通是以金屬貨幣流通規律為基礎的。

3、最初的紙幣是由銀行發行的可以兌換貴金屬貨幣並代表貴金屬貨幣流通的銀行券

4、紙幣是由國家發行並強制使用的價值符號
①是一種信用貨幣,即以國家信用為基礎;
②紙幣流通是一種固定化的貨幣制度。如中國《人民幣管理條例》規定:人民幣是中國境內唯一合法流通貨幣。

主要特點

(圖)流通手段流通手段

流通手段的職能是貨幣作為商品交換的媒介,即購買手段的職能。其主要特點是在商品買賣中,商品的讓渡和貨幣的讓渡在同一時間內完成,通俗地說是一手交錢、一手交貨。因此,從價值運動的角度觀察,貨幣執行流通手段職能時,在同一時間內,價值的運動是雙向的。即賣方在得到價值的同時出讓使用價值,買方在讓渡價值的同時獲得使用價值。

1、必須使用現實的貨幣,一手交錢,一手交貨。
貨幣需求:流通中需要多少貨幣取決於3個要素:價格(P)、待出售的商品數量(Q)、貨幣流通速度(V)。
金屬貨幣制度下:M=PQ/V;在信用貨幣制度下:PQ≡MV

2、作為流通手段的貨幣在交換中轉瞬即逝。人們注意的是貨幣購買力,只要有購買力,符號票券也能作貨幣。紙幣、信用貨幣因此而產生。

作用

(圖)流通手段流通手段

克服了物物交換的困難,促進商品流通與市場擴大;將交換過程分離為買賣兩個環節,出現買賣脫節、供求失衡的可能性。

買賣,一般指雙方通過實物或者貨幣進行交換以換取自己所需物品,一般會簽訂買賣契約,買賣是人類最早、最基本的交易行為。一物數賣,自古有之,有物價波動之際,最為常見,而此實際多出於罔顧信用,圖謀私利。

供求關係(supply-demand relationship)指在商品經濟條件下,商品供給和需求之間的相互聯繫、相互制約的關係,它是生產和消費之間的關係在市場上的反映。

規律

由於貨幣執行流通手段職能時把商品交換分為賣和買兩個獨立的行為,這就孕育了商品買賣可能脫節的矛盾。當買入大於賣出,必然使一部分商品積壓,嚴重時造成過剩危機。當買入小於賣出,又會加大物價上升的壓力,容易引起通貨膨脹。產生這兩種結果的原因是複雜的,其中一個重要原因是貨幣的數量不能適應商品流通的需要。這種現象的發生,向人們提出了一個問題:一個國家在一定時期內的貨幣流通量應當怎樣確定?這就需要研究貨幣流通規律。

貨幣流通規律也叫貨幣需要量規律,它是指一定時期內一個國家的商品流通過程中客觀需要的貨幣量的規律。貨幣流通規律的內容是:流通中需要的貨幣量,與待實現的商品價格總額成正比,與同一單位貨幣的平均流通速度成反比。這裡有關流通中的貨幣指金屬貨幣,所以,它也被稱為“金屬貨幣流通規律”。在金屬貨幣流通的情況下,由於金屬貨幣具有貯藏手段的職能,能夠自發地調節流通中的貨幣量,使之同實際需要量相適應。因而不可能出現通貨膨脹或通貨緊縮。

貨幣流通規律即貨幣流通必須適應商品流通的規律。這一規律可以用公式來反映:
一定時期內流通中所必需的貨幣量=商品價格×商品流通量/單位貨幣流通速度=商品價格總額/單位貨幣流通速度

從這一公式中我們可以看出,商品流通是第一性的,貨幣流通是第二性的,商品流通決定貨幣流通貨幣流通數量必須適應商品流通的規律。

區別

(圖)流通手段流通手段

1、含義不同:貨幣充當商品交換媒介的職能,叫做貨幣的流通手段職能;貨幣被用來清償債務或支付賦稅、租金、工資等,就是貨幣支付手段的職能。

2、產生的背景不同:流通手段是在貨幣出現以後,貨幣成了商品交換的媒介;支付手段是隨著賒帳買賣的產生而出現的,在賒銷和賒購中,貨幣被用來支付債務的。

3、兩者購買的對象不同:作為流通手段的貨幣,購買的主要是實體的商品;作為支付手段的貨幣,購買的主要是服務。

4、兩者貨幣交付的時間和空間不同:作為流通手段的貨幣,在購買商品是,一般都是一次性交付,即“一手交錢,一手交貨。”作為支付手段的貨幣,在購買商品或服務時,可以是分次交付的,在時間和空間上是可以分開的。或先交錢,後服務;或先服務,後交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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