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喜

法喜

法喜,為佛教語,聞見﹑參悟佛法而產生的喜悅。也常常取她的引申意義修行達到一定的階段必然產生的現象。在《拾遺記》中記載了有關法喜與隋煬帝的小故事。法喜不是外物 五欲六塵的刺激,法喜是從本心、先天生出來的喜悅。有時一日之中,凡數十處齋供,師皆赴會,在在見之,其間亦飲酒噉肉。這時宮內剛剛建好一座殿堂,法喜忽然要到裡面去觀看,進去一看,驚慌地跑下門前的台階,回過頭去看了看說:“差一點壓死我。守門人把這事奏報了皇帝,皇帝命令主管人員去掉了鎖頭,放法喜出來,讓他隨意到自己要去的地方。

基本釋義

【詞語】:法喜

【注音】:fǎ xǐ

【釋義】:1.佛教語。謂聞見﹑參悟佛法而產生的喜悅。

【引申】:2.修行現象。修行達到一定的階段必然產生的現象。

備註:法喜是天下最大的喜、是人最大的享受。法喜不是外物 五欲六塵的刺激,法喜是從本心、先天生出來的喜悅。是清淨的、真誠的、是無限量的。其實無論佛道,修行到一定階段都會有相應的法喜。甚至習武之人、文人、普通人都會有法喜。只要是從本心、先天生出來的、是清淨的、真誠的都是法喜。

佛學術語,(一)又作法悅。指聽聞佛陀教法,因起信而心生喜悅。舊譯 華嚴經卷二(大九·四○三中):‘佛音能起歡悅心,普令眾生得法喜。’[贊阿彌陀偈]

(二)梵名Dharmanandi 。為四世紀時兜佉勒國之僧。音譯曇摩難提。意譯法喜。於苻秦建元年間(365~370)來華,參與譯經事業。(參閱‘曇摩難提’6238)

野史逸聞

法喜

隋煬帝時,南海郡送一僧,名法喜。帝令宮內安置。於時內造一堂新成,師忽升堂觀看,因驚走下階,回顧云:“幾壓殺我。”其日中夜,天大雨,堂崩,壓殺數十人。其後又於宮內環走,索羊頭。帝聞而惡之,以為狂言,命鎖著一室。數日,三衛於市見師,還奏云:“法喜在市內慢行。”敕責所司,檢驗所禁之處,門鎖如舊。守者亦云:“師在室內。”於是開戶入室,見袈裟復一叢白骨,鎖在項骨之上。以狀奏聞。敕遣長史王恆驗之,皆然。帝由是始信非常人也,敕令勿驚動。至日暮,師還室內,或語或笑。守門者奏聞,敕所司脫鎖,放師出外,隨意所適。有時一日之中,凡數十處齋供,師皆赴會,在在見之,其間亦飲酒噉肉。俄而見身有疾,常臥床,去薦席,令人於床下鋪炭火,甚熱。數日而命終,火炙半身,皆焦爛,葬於香山寺。至大業四年,南海郡奏云:“法喜見還在郡。”敕開棺視之,則無所有。(出《拾遺記》,明抄本作出《大業拾遺記》)

【譯文】

隋煬帝在位的時候,南海郡守送給他一個僧人,名字叫法喜,他讓安置在皇宮內。這時宮內剛剛建好一座殿堂,法喜忽然要到裡面去觀看,進去一看,驚慌地跑下門前的台階,回過頭去看了看說:“差一點壓死我。”當天半夜下起了大雨,殿堂崩塌了,壓死幾十個人。之後,他又在宮內轉圈跑,跟人索求羊的腦袋。隋煬帝聽說後非常厭惡他,以為他是在說瘋話,命人把他鎖在一間屋子裡。幾天之後,宮內三衛在市區內見到了法喜,回去報告皇帝說:“法喜正在市內漫步。”皇帝責令主管人員檢驗關他的那間房子。 門上鎖頭依然如故,看守人員也說:“法喜在屋裡。”於是開門進屋,只看見一件袈裟蓋著一堆骨頭,有把鎖頭掛在脛椎骨上。把這些情況報告了皇帝,皇帝又派長史王恆前來檢驗,檢驗結果與報告的完全一樣。皇帝這才相信法喜並非尋常人,敕令不要驚動他。到了傍晚,法喜回到鎖他的那間屋子裡,又說又笑的。守門人把這事奏報了皇帝,皇帝命令主管人員去掉了鎖頭,放法喜出來,讓他隨意到自己要去的地方。有時候,在一天之內有幾十個地方同時設齋擺供,法喜處處赴會,這幾十處都見他在那裡喝酒吃肉。不久,他身患疾病,經常躺在床上,去掉鋪在床上的草蓆,讓人在床下鋪上炭火,非常烤人。過了幾天他就死了,炭火烘烤的那半邊身子都焦爛了,被安葬在香山寺。到了大業四年(公元608年),南海郡守奏稟隋煬帝道:“法喜現已回到南郡。”皇帝命人開棺檢查,發現棺內並無法喜的屍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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