沐川縣民政局

(九)擬訂全省社會福利事業發展規劃、政策和標準,擬訂社會福利機構管理辦法並指導實施,組織擬訂促進慈善事業的政策,負責福利彩票管理工作,組織、指導社會捐助工作,指導老年人、孤兒和殘疾人等特殊群體權益保障工作,負責假肢行業管理。 (十)擬訂婚姻、殯葬和兒童收養管理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推進婚俗和殯葬改革,指導婚姻、殯葬、救助服務機構管理工作,負責全省涉外婚姻登記和涉外收養登記工作。 (十二)指導、監督民政事業經費的使用和管理,負責民政統計管理工作。

職責調整

(一)取消已由縣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承擔市民政局下放的基層民眾自治組織和社區組織幹部的表彰職責。
(三)加強社會救助職責,統籌城鄉社會救助體系建設。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民政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起草民政工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擬訂全省民政事業發展規劃、工作計畫和政策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承擔依法對社會團體、基金會和民辦非企業單位進行登記管理和監察責任。
(三)擬訂全省優撫政策、標準和辦法,負責各類優撫對象的優待、撫恤、補助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傷亡撫恤工作,負責烈士褒揚工作,組織和指導全省擁軍優屬工作,承擔全省擁軍優
屬擁政愛民工作領導小組的有關具體工作。
(四)擬訂退役士兵、復員幹部、移交地方政府安置的軍隊離退休幹部和軍隊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安置政策及計畫並組織實施,指導退役士兵職業技能培訓和就業工作。
(五)擬訂救災工作政策,負責組織、協調救災工作,組織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體系建設,負責組織核查並統一發布災情,管理、分配中央和省本級救災款物並監督使用,組織、指導救災
捐贈,承擔省減災委員會的具體工作。
(六)牽頭擬訂全省社會救助規劃、政策和標準,健全城鄉社會救助體系,負責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醫療救助、臨時救助和生活無著人員救助工作。
(七)擬訂全省行政區劃管理政策和行政區域界線、地名管理辦法,負責全省鄉鎮以上行政區域的設立、撤銷、變更和政府駐地遷移以及地名命名、更名的審核報批工作。組織、指導全
省行政區域界線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調處行政區域邊界爭議,發布標準地名,規範地名標誌的設定和管理。
(八)擬訂全省城鄉基層民眾自治建設和社區建設政策並指導實施,指導社區服務體系建設,提出加強和改進城鄉基層政權建設的建議,指導村(居)民委員會開展民主選舉、民主決策
、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工作,推動基層民主政治建設。
(九)擬訂全省社會福利事業發展規劃、政策和標準,擬訂社會福利機構管理辦法並指導實施,組織擬訂促進慈善事業的政策,負責福利彩票管理工作,組織、指導社會捐助工作,指導
老年人、孤兒和殘疾人等特殊群體權益保障工作,負責假肢行業管理。
(十)擬訂婚姻、殯葬和兒童收養管理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推進婚俗和殯葬改革,指導婚姻、殯葬、救助服務機構管理工作,負責全省涉外婚姻登記和涉外收養登記工作。
(十一)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省社會工作發展規劃、政策和職業規範,推進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和相關志願者隊伍建設。
(十二)指導、監督民政事業經費的使用和管理,負責民政統計管理工作。
(十三)承擔省政府公布的有關行政審批事項。
(十四)承辦省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沐川縣民政局設立4個內設機構:
(一)沐川縣民政局辦公室(掛慈善會牌子)
負責機關文電、會務、機要、檔案、安全、保密、後勤以及政務協調、政務公開、督查督辦和績效管理等工作;承擔民政信息管理和相關新聞發布工作;組織協調全縣民政理論、政策、法規的調研和起草工作;指導全縣民政法制隊伍建設;指導、監督全縣民政行政執法;負責民政法治宣傳和培訓教育;起草民政事業發展規劃和綜合性檔案,擬訂民政管理的全縣性法規和政策;負責全縣民政系統目標管理、政務監督和政風行風建設;承擔機關有關規範性檔案審核以及相關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協調局機關各股室和直屬事業單位的工作。
指導監督民政事業經費的使用和管理;負責民政統計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和直屬事業單位財務、內部審計和國有資產監管工作。
貫徹執行有關信訪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政策;研究、分析全縣民政信訪工作情況;負責信訪事項的接待、處理、分析、排查和化解工作;督查督辦重大信訪案件,協調處理有關民政的群體性突發事件,指導全縣民政系統維穩工作。
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人事管理、機構編制、任免調配、考核獎懲、技術(工)職務(等級)評審、工資福利、教育培訓工作;指導全縣民政系統幹部職工隊伍建設和基層民政組織建設;會同有關方面擬訂社會工作發展規劃、政策和職業規範;推動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和相關志願者隊伍建設;負責局黨組、局機關黨總支日常工作;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紀檢監察具體工作;負責局機關離退休幹部服務管理工作,指導直屬單位離退休人員的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思想政治工作、黨建工作及所屬黨的基層組織和黨員的管理工作,指導局機關及直屬單位的工、青、婦工作;負責承辦民政系統的表彰工作;協調辦理局直屬機關人員出國、出境有關手續。
負責民政專項資金和機關行政事業經費管理日常工作、福利彩票發行、福利機構和福利企業管理具體工作;指導和促進慈善事業發展,指導開展社會福利慈善活動;組織指導社會捐助工作和資金管理工作。
(二)沐川縣民政局社會救助股
擬訂減災救災規範性檔案、政策、規劃和防災救災工作方案並組織實施;承辦救災組織、協調工作;組織、指導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體系建設;承辦災情核查和統一發布工作以及中央、省、市和縣本級救災款物管理、分配及監督使用工作;會同有關方面組織協調緊急轉移安置受災民眾、農村受災民眾毀損房屋恢復重建和災民生活救助工作;組織和指導救災捐贈,審定救災義演義賣工作;指導全縣救災物資的儲備和管理,擬訂全縣城市老年人、孤兒、殘疾人及社會棄嬰等特殊群體權益保護規範性檔案和政策並監督實施;負責社會棄嬰的審批工作;負責指導全縣城市社會福利事業單位的管理工作;負責民辦福利機構的審批工作;負責全縣福利企業資格認證、年檢和換證工作。
牽頭擬訂全縣社會救助規劃、政策和標準並監督實施,健全城鄉社會救助休系,負責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醫療救助、臨時救助和城市低收入家庭認定工作;擬訂五保戶社會救助規範性檔案和政策並組織實施,指導農村五保戶供養以及農村敬老院的建設和管理工作;承辦中央、省、市和縣本級財政最低生活保障等投入資金分配和監管工作;參與擬訂住房、教育、司法救助相關辦法;承擔全縣社會救助信息管理工作,負責全縣各類社會救助對象的普查和統計工作。
(三)沐川縣民政局優撫安置股(掛雙擁辦牌子)
擬定全縣性優撫政策和規範性檔案並監督實施;負責各類優撫對象優待、撫恤、補助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傷殘和死亡撫恤工作;負責烈士的審核報批和褒揚工作;負責傷殘軍人、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人民警察、參戰民兵民工等人員的傷殘評定和調升傷殘的審核報批工作;負責各類優撫對象的普查、統計以及優撫事業經費預算安排、劃撥和管理工作;指導烈士紀念建築的建設和管理工作;擬訂全縣性擁軍優屬政策並監督實施,組織、指導擁軍優屬活動,承擔縣雙擁工作領導小組的具體工作;負責退役士兵、復員幹部、軍隊離退休幹部和軍隊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接收安置、擬訂安置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退役士兵、復員幹部、軍隊離退休幹部、退休士官和軍隊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接收安置工作;管理、分配復退軍人安置工作經費和軍隊離退休人員經費;指導軍隊離退休幹部服務管理機構的管理和服務保障工作;指導退役士兵職業技能培訓和就業工作。
(四)沐川縣民政局社會事務股
擬訂全縣社會團體和民辦非企業單位管理的規範性檔案和政策以及財務、收費管理辦法並監督實施;擬訂民辦非企業單位發展規劃,負責全縣性社團和民辦非企業單位的登記管理工作;負責民間組織的信息管理工作,協調各業務主管單位的社會團體和民辦非企業單位管理工作,監督社會團體和民辦非企業單位依法開展活動並按照管轄許可權進行執法監察;負責社會團體和民辦非企業單位的行政複議工作,指導和監督各鄉鎮社會團體和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工作,承擔局機關有關行政審批事項。
擬訂城鄉基層政權建設和基層自治組織建設的規範性檔案並組織實施;提出加強和改進基層政權建設的意見建議,指導村(居)委員會的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工作;指導、監督村(居)務公開,推動基層民主政治建設;擬訂社區發展規劃、社區工作和社區服務管理辦法,推動全縣社區建設;指導社區服務體系建設和社區志願者註冊登記工作;指導基層民眾自治組織和社區組織幹部的培訓和表彰工作;組織、指導創建村民自治模範鄉、村和和諧社區示範單位。
擬訂全縣殯葬管理規範性檔案和政策以及殯葬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殯葬管理工作以及縣域經營性公墓的審核報批工作;指導殯葬事業單位建設,推進殯葬改革,查處違法喪葬。擬訂救助管理規範性檔案和政策並監督實施;負責生活無著人員救助管理和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護工作;承擔跨縣(市、區)生活無著人員和流浪未成年人救助的協調工作;指導殯葬、救助服務機構管理工作;擬訂婚姻、兒童收養登記工作規範性檔案和政策並組織實施;指導全縣婚姻登記、兒童收養工作;負責婚姻案件的行政複議;推進婚俗改革,查處違法婚姻,擬訂婚姻服務機構管理辦法,指導婚姻服務機構管理工作,承擔全縣婚姻登記信息管理工作;擬訂全縣行政區劃總體規劃和行政區劃、地名管理工作辦法,組織編制全縣地名規劃,發布標準地名;承擔全縣鄉鎮以上行政區域的設立、撤銷、變更和政府駐地遷移以及鄉鎮以上行政區劃名稱命名、更名的審核報批工作;指導全縣鄉鎮、街、路、巷、村等地名標誌的設定和管理工作;負責審定、編輯出版行政區劃和地名圖書資料及工具書;組織、指導全縣行政區域界線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調處行政區域邊界爭議,負責勘界資料檔案管理工作。

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

沐川縣民政局機關行政編制8名,紀檢專職編制1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3名。另設縣老齡辦專職副主任1名(按副科級配備,不計入領導職數)。工勤人員編制(工勤用工控制數)1名,下屬事業單位沐川縣社會救助福利中心事業編制5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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