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利民[安徽省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

汪利民[安徽省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

汪利民,男,漢族,1964年6月生,安徽省祁門縣人,2007年1月加入民盟。1984年7月畢業於北京大學法律學系法律學專業,法學學士。 現任安徽省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巡視員、審判委員會委員、一級高級法官,民盟安徽省委副主委,全國政協委員、民盟中央委員。

基本信息

人物履歷

1980.09——1984.07,在北京大學法律學系學習;

1984.07——1985.01,安徽省司法廳律師管理處幹部;

1985.02——2000.12,安徽省經濟律師事務所(1995年更名為安徽安泰律師事務所)律師、業務室主任、副主任(主持工作)、主任;

2001.01——2002.03,安徽承義律師事務所執行合伙人,中華全國律師協會理事、安徽省律師協會副會長;

2002.04——2007.05,安徽省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

2007.05——2008.02,安徽省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民盟安徽省委副主任委員;

2008.02——2011.04,安徽省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安徽省政協常委、提案委員會副主任,民盟安徽省委副主任委員;

2011.04——2011.10,巢湖市人民政府副市長(掛職),安徽省政協常委、提案委員會副主任,民盟安徽省委副主任委員;

2011.10——2012.04,馬鞍山市人民政府副市長(掛職),安徽省政協常委、提案委員會副主任,民盟安徽省委副主任委員;

2012.05——2013.01,安徽省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安徽省政協常委、提案委員會副主任,民盟安徽省委副主任委員;

2013.02——2014.12,安徽省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十二屆全國政協委員,民盟中央委員,民盟安徽省委副主任委員;

2014.12——,安徽省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巡視員,審判委員會委員,十二屆全國政協委員,民盟中央委員,民盟安徽省委副主任委員。

第十屆全國人大代表、第十二、十三屆全國政協委員、第九屆全國青聯委員、第八屆省政協委員、第十屆省政協常委,第十一、十二屆盟省委副主委。

任免信息

2017年6月3日,在民盟安徽省十三屆一次全委會上,汪利民當選為副主任委員。

人物榮譽

作為執行主編出版《安徽法院案例選》、《安徽法院案例參考》等叢書多卷,發表法學論文、調研報告多篇。

曾獲安徽省“優秀刑事辯護律師”、“全省十佳律師”稱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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