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人民政府

江西省人民政府

江西省人民政府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江西省的國家行政管理機關,江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大院位於江西省省會城市南昌市,主要管轄省內的南昌、九江和景德鎮等省轄市。現任江西省人民政府省長:鹿心社 。根據《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江西省人民政府機構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贛發〔2009〕5號),保留江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掛省政府參事室(文史館)牌子〕,為協助省政府領導同志處理省政府日常工作的機構。工作分工:負責社會保障、商務、市場管理、金融方面工作。

基本信息

行政區劃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 江西省的行政區劃曾經有過多次調整和變動。截至 2001年 11月,全省共設南昌、九江、景德鎮、萍鄉、新余、鷹潭、贛州、宜春、上饒、吉安、撫州等11個設區市,10縣級市,70個縣,19個市轄區。南昌市為江西省會。

省政府辦公機構

江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機構職能

根據《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江西省人民政府機構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贛發〔2009〕5號),保留江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掛省政府參事室(文史館)牌子〕,為協助省政府領導同志處理省政府日常工作的機構。

一、職責調整

(一)強化服務職責,加強金融、應急、督查工作,進一步發揮參謀助手和運轉樞紐作用。增加指導、監督全省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職責。

(二)將江西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承擔的地方金融發展改革有關職責、企業上市工作職責劃入省政府金融辦公室。

(三)增加省政府金融辦公室融資性擔保機構的行業綜合管理職責。

二、主要職責

(一)負責省政府會議的會務工作,協助省政府領導同志組織實施會議決定事項。

(二)協助省政府領導同志組織起草或審核以省政府、省政府辦公廳名義發布的公文,負責省政府、省政府辦公廳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工作。

(三)辦理黨中央、國務院及其部門和省委公文呈(傳)閱,提出貫徹意見,報省政府領導同志決定。

(四)研究省政府各部門和各設區市政府請示省政府的事項,提出審核意見,報省政府領導同志審批。

(五)根據省政府領導同志指示,對省政府各部門間相互協商後仍有爭議的問題提出處理意見,報省政府領導同志決定。

(六)督促檢查省政府各部門和各市、縣(區)政府對國務院和省政府公文、會議決定事項以及省政府領導同志有關指示的貫徹落實情況,及時向省政府領導同志報告。

(七)負責與省人大、省政協聯繫,組織、督促有關部門和單位及時辦理全國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建議和全國政協、省政協提案。

(八)根據省政府領導同志指示,組織專題調查研究,及時反映情況,提出建議。

(九)負責省政府值班工作,及時報告重要情況,傳達、督辦國務院和省政府領導同志指示。

(十)協助省政府領導同志做好需由省政府組織處理的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組織開展應急預案體系建設,辦理省政府應急管理方面的專題文電、會務和督查調研工作。

(十一)指導、監督全省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十二)配合協助國家貨幣政策的貫徹落實,督促金融機構落實好國家和省委、省政府的決策部署,協調和支持各類金融機構創新業務,加大對地方經濟和社會發展的支持。

(十三)研究擬訂全省金融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工作計畫,研究分析經濟金融形勢,提出最佳化金融環境、改善金融服務、促進金融業發展的政策建議。

(十四)負責全省企業上市工作,指導和推動上市公司資產重組和再融資,協助證券監管機構做好證券期貨機構和上市公司規範發展工作。

(十五)協助中央駐贛金融監管機構對地方金融機構及行業自律組織的監管,負責組織實施省政府對地方金融機構和地方金融中介組織的管理,負責與駐贛金融機構的聯繫。

(十六)配合有關部門整頓和規範金融秩序,查處非法金融機構和非法金融活動,防範化解地方金融風險。

(十七)辦理省政府和省政府領導同志交辦的其他事項。

工作分工

人民政府省長、江西省人民政府黨組書記:鹿心社

工作分工:領導江西省人民政府全面工作。

兼管江西省監察廳、江西省審計廳。

工作分工:負責江西省人民政府常務工作。負責發展改革、財稅、人事編制、國土資源、交通能源建設、政策研究、應急、信訪、社會穩定方面的工作。

分管江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江西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江西省財政廳、江西省國土資源廳、江西省人民政府信訪局、江西省地方稅務局、江西省統計局、江西省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江西省人民政府研究室。

兼管江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聯繫江西省人大常委會、江西省政協、江西省軍區工作。

聯繫江西省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江西省國家稅務局、財政部駐江西監察專員辦事處、國家統計局江西調查總隊。

江西省人民政府副省長:謝茹

工作分工:負責科技、衛生和計畫生育、食品藥品安全、質量技術監督、體育、外事僑務、婦女兒童方面的工作。

分管江西省科學技術廳、江西省衛生和計畫生育委員會、江西省外事僑務辦公室、江西省體育局、江西省質量技術監督局、江西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江西省科學院。

聯繫江西省婦女聯合會、江西省科學技術協會、江西省歸國華僑聯合會、江西省紅十字會、江西省地震局。

江西省人民政府副省長、江西省人民政府黨組成員:朱虹

工作分工:負責教育、文化、旅遊、社科研究、信息化方面的工作。

分管江西省教育廳、江西省文化廳、江西省旅遊發展委員會、江西省新聞出版廣電局、江西省檔案局、江西廣播電視台、江西省社會科學院、江西省地方志編纂委員會辦公室、江西省出版集團公司。

聯繫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江西省委員會、江西省文學藝術界聯合會、江西省社會科學界聯合會、江西日報社。

江西省人民政府副省長、江西省人民政府黨組成員:李貽煌

工作分工:負責工業、國有資產管理、交通運輸、個私民營經濟、安全生產方面的工作。

分管江西省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江西省交通運輸廳、江西省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江西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江西省國防科學技術工業辦公室、江西省核工業地質局、江西省地質礦產勘查開發局、江西省煤田地質局、江西有色地質勘查局、江西省測繪地理信息局。

聯繫江西省工商業聯合會、江西省總工會、江西省菸草專賣局、江西中煙工業有限責任公司、江西省電力公司、江西省通信管理局、江西省郵政管理局、民航江西安全監督管理局、江西機場集團公司、南昌鐵路局、核工業江西礦冶局、江西煤礦安全監察局。

江西省人民政府副省長、江西省人民政府黨組成員:鄭為文

工作分工:負責政法、建設、環境保護、人防方面的工作。協助負責社會穩定工作。

分管江西省公安廳、江西省國家安全廳、江西省司法廳、江西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江西省環境保護廳、江西省人民防空辦公室、江西省國家保密局。

聯繫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江西省人民檢察院、武警江西省總隊工作。

工作分工:負責社會保障、商務、市場管理、金融方面工作。協助負責財稅工作。

分管江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江西省商務廳、江西省人民政府台灣事務辦公室、江西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辦公室、江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協助分管江西省財政廳、江西省地方稅務局。

聯繫江西省投資集團公司、江西省金融控股集團有限公司、中國江西國際經濟技術合作公司、中國人民銀行南昌中心支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江西監管局、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江西監管局、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江西監管局、南昌海關、江西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協助聯繫江西省國家稅務局、財政部駐江西監察專員辦事處。

江西省人民政府秘書長、江西省人民政府黨組成員:張勇

工作分工:負責處理江西省人民政府日常工作。協助負責信訪、應急管理、政策研究方面的工作。

協助分管江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江西省人民政府研究室。分管江西省人民政府駐外辦事處、江西省人民政府參事室(江西省人民政府文史研究館)。

協調處理監察、審計方面的工作。

聯繫江西省人大常委會辦公廳、江西省政協辦公廳、新華社江西分社、人民日報社江西分社、中央電視台江西記者站、中央人民廣播電台江西記者站。

江西省人民政府黨組成員、江西省監察廳廳長兼任江西省預防腐敗局局長:潘東軍

江西歷史

中國江西省,簡稱贛。因公元733年唐玄宗設江南西道而得省名,又因為江西最大河流為贛江而得簡稱。

江西開發的歷史,從出土文物考證,可以上溯到距今一萬年以前。而江西作為明確的行政區域建制,則始於漢高帝初年(約於公元前202年)。時設豫章郡(贛江原稱豫章江),郡治南昌,下轄18縣,分別為南昌、廬陵、彭澤、鄱陽、餘汗、柴桑、贛、新淦、南城、宜春、雩都、艾、安平、海昏、歷陵和建成等,分布地域為贛江、盱江、信江、修水、袁水沿岸,即與後來的江西省區大致相當。漢武帝時劃全國為13個監察區,稱13部州,此時的江西屬楊州部。

公元291年,即西晉元康元年,改設江州,其主體為江西地區原有郡縣。隋時曾作行政區劃調整,州的級別降與郡同,因而隋代的江西地區設有7郡24縣。至唐時增加到8州37縣,分別為洪州、饒州、虔州、吉州、江州、袁州、撫州和信州。貞觀元年唐太宗劃全國為10道監察區,玄宗時增為15道,洪、饒、虔、吉、江、袁、撫、信8州隸屬於江南西道監察區。

五代時期,江西地區先轄於吳後轄於南唐。在這個時期出現了相當於下等州的新的行政區劃6州、4軍、55縣。交泰元年,南唐中主決定建南都於洪州,並因此升洪州為南昌府。宋代在州之上改道為路,江西地區被置9州、4軍、68縣,其大部分隸屬於江南西路,另有一部分隸屬於江南東路。

元朝開始確立行中書省制度(簡稱行省或省)。江西行省轄區遠遠大於今天的江西省區。除包括了今江西絕大部分地區外(原江西東北地區隸屬於江浙行省),還包括了今天廣東省的大部分。元行省下設路、直隸州、州(同縣級行政機構)和縣。江西行省下轄龍興、吉安、南康、贛州、建昌、江州、南安、瑞州、袁州、臨江、撫州、饒州、信州等13路和南豐、鉛山2直隸州以及48個縣、16個縣級州。

明朝雖然基本上保留了元朝的省區建制,但改行中書省為布政使司(習慣上仍然稱省),改路為府和改州為縣。江西布政使司轄南昌、瑞州、饒州、南康、九江、廣信、撫州、建昌、吉安、袁州、臨江、贛州、南安13府,下轄78縣,地域基本等同今天的江西省區。其時承宣布政使司、提刑按察使司、都指揮使司為江西布政使司的最高行政機關,三司分別由中央直接節制,分權而治,互不統屬。

清代改江西布政使司為江西省,行政區域基本承襲明建制。另在吉安府增設蓮花、南昌府增設銅鼓、贛州府增設虔南等3個縣級廳,同時升寧都縣為省轄直隸州。巡撫成為全省最高行政長官,下設承宣布政使司和提刑按察使司,分管民政、財政與司法監察。

民國時期,清朝的府、州、廳一律改為縣。江西省共轄81縣。至1926年北伐軍進駐南昌時正式設南昌市。1934年從安徽劃婺源縣入江西,1947年劃回安徽,1949年再次劃歸江西。

第二次國內革命戰爭時期,中國共產黨領導人民民眾先後在江西建立了大片革命根據地。其中著名的有贛西井岡山革命根據地(包括寧岡、永新、蓮花3縣和吉安、安福、遂川與湖南酃縣的一部分)、湘贛革命根據地、贛東北革命根據地(包括弋陽、橫峰、貴溪、德興、餘江、萬年、上饒、鉛山等縣,後發展為閩浙贛革命根據地)以及包括銅鼓、修水、萬載、宜豐等縣的湘鄂贛革命根據地。當時的中央革命根據地在贛南和閩西地區的21縣(包括江西的瑞金、安遠、信豐、廣昌、石城、黎川、寧都、興國、於都、會昌、尋烏等11縣),中華蘇維埃共和國臨時中央政府設在瑞金,故瑞金有紅都之稱。

江西人口

1、總數

(1) 公元2年(西漢元始2年),35.20萬人。

(2) 公元1491年(明弘治4年),654.98萬人。

(3) 公元1909~1911年(清宣統年),1697.70萬人。

(4) 公元1928年(民國17年),2032.28萬人。

(5) 公元1947年(民國36年),1272.52萬人。

(6) 公元1950年,1568萬人。

(7) 公元1978年,3182.8

(8) 公元 1998 年,4191.21 萬人。100.41 萬戶。人口自然增長率 9.8‰ 。”並應再補充一段:

(9) 公元2001年,年末總人口4185.77萬人,總戶數1137.44萬戶,人口密度每平方公里251人。人口自然增長率9.38‰ 。

(10) 公元2010年11月1日零時,全省常住人口總數為44567475人(不包括中國人民解放軍現役軍人和居住在省內的港澳台居民以及外籍人員),全省共有家庭戶11497043戶。

2、民族

全省共38個民族。其中漢族人口最多,占總人口的99%以上。少數民族中人口較多的有回族、畲族、壯族、滿族、苗族、瑤族、蒙古族、侗族、朝鮮族、土家族、布依族等,其中人口最多的為回族和畲族;還有白族、彝族、黎族、高山族、藏族、水族、傣族、毛難族、納西族、錫伯族、土族、哈尼族、羌族、仫佬族、維吾爾族、僳僳族、達斡爾族、仡佬族、裕固族、京族、獨龍族、拉祜族、景頗族、布朗族、俄羅斯族和基諾族等。

少數民族中畲族聚居,主要分布在鉛山太源畲族鄉和貴溪樟坪畲族鄉等地以及永豐、吉安、興國、武寧、德安、資溪、宜黃、樂安等市縣的30多個畲族鄉村;瑤族部分聚居,如全南瑤山、喇叭山等;其他各少數民族均為散居性質。

3、華僑,港澳台同胞,外籍華人

江西除居住在香港、澳門和台灣地區的同胞以外,還有不少居住國外的僑胞、外籍華人,分布在五大洲三十多個國家和地區,主要集中在美國、加拿大、澳大利亞、印尼、新加坡、馬來西亞、泰國、菲律賓、俄羅斯、日本等國。據不完全統計,政治上有影響、經濟上有實力、科技上有成就、社會上有聲望的社會各界知名人士有數千人。其中有在香港經營電子工業的企業家,在加拿大的國際電力界知名學者,在美國研究核能、電腦和航天技術的高級工程師、研究心血管的專家,著名的貝爾實驗室研究員和世界銀行顧問等等。新中國成立50年來特別是改革開放20年來,華僑、港澳台同胞、外籍華人為江西的社會發展和經濟建設做出了重要貢獻。

省政府組成部門

省發改委

省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

省教育廳

省科技廳

省公安廳

省安全廳

省監察廳

省民政廳

省司法廳

省財政廳

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省國土資源廳

省交通運輸廳

省水利廳

省農業廳

省林業廳

省商務廳

省文化廳

省衛生廳

省計生委

省審計廳

省政府直屬部門

省地稅局

省環境保護廳

省廣播電影電視局

省民族宗教局

省體育局

省統計局

省工商局

省新聞出版局

省質量技術監督局

省食品藥品監管局

省安全生產監管局

省旅遊局

省糧食局

省國防科工辦

省外事僑務辦

省政府法制辦

歷任書記

姓名 任職時間
陳正人 1949.06~1952.11
楊尚奎 1952.11~1967.01
程世清 (文革軍管時期) 1968.01~1972.04
江渭清 1974.12~1982.08
白棟材 1982.08~1985.06
萬紹芬 (女) 1985.06~1988.04
毛致用 1988.04~1995.04
吳官正 1995.04~1997.04
舒惠國 1997.04~2001.04
孟建柱 2001.04~2007.11
蘇榮 2007.11~2013.03
強衛 2013.03~至今

歷屆省長

姓名 籍貫 任職年月
邵式平 江西弋陽 1949-1965
方誌純 江西弋陽 1965-1968
程世清 河南新縣 1968-1972
余積德 安徽金寨 1972-1974
江渭清 湖南平江 1974-1979
白棟材 陝西清澗 1979-1982
趙增益 山西平定 1982-1985
倪獻策 山東高密 1985-1986
吳官正 江西餘干 1986-1995
舒聖佑 江西玉山 1995-2001
黃智權 浙江桐鄉 2001-2006
吳新雄 江蘇江陰 2006-2012
鹿心社 山東巨野 2012—至今 [1]

市政領導

南昌市

景德鎮市

萍鄉市

九江市

新余市

鷹潭市

贛州市

吉安市

宜春市

撫州市

上饒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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