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源區衛生局

(五)組織制定並實施農村衛生髮展規劃和政策措施,負責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綜合管理。 (十)指導規劃衛生行政執法工作。 (十五)負責全區醫療保健和衛生保健工作。

主要職責

(一)推進醫藥衛生體制改革。貫徹執行衛生、食品安全、藥品、醫療器械相關規範性檔案,依法組織實施有關標準和技術規範。
(二)貫徹執行國家基本藥物制度。按照國家藥物政策,落實國家基本藥物、配送、使用的政策措施,嚴格執行國家基本藥物價格政策。
(三)承擔食品安全綜合協調、組織查處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責任。按照食品安全標準,負責食品及相關產品的安全風險評估、預警工作。
(四)統籌規劃與協調全區衛生資源配置,指導全區區域衛生規劃的編制和實施。
(五)組織制定並實施農村衛生髮展規劃和政策措施,負責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綜合管理。
(六)制定全區社區衛生、婦幼衛生髮展規劃和政策措施,規劃並指導社區衛生服務體系建設,負責婦幼保健的綜合管理和監督。
(七)指導制定促進中醫藥事業發展的中長期規劃,並納入衛生事業發展總體規劃和戰略目標,全面加強中醫藥管理工作。
(八)負責疾病預防控制工作。制定實施重大疾病防治規劃與策略,制定全區免疫規劃及政策措施,協調有關部門對重大疾病措施防控於預防,發布法定報告傳染病疫情信息。
(九)負責衛生應急工作。制定衛生應急預案和政策措施,負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檢測預警和風險評估,指導實施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預防控制與應急處置。
(十)指導規劃衛生行政執法工作。按照職責分工負責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環境衛生和學校衛生的監督管理,負責工作場所和飲用水的衛生安全監督管理,負責傳染病防治監督。
(十一)負責醫療機構醫療服務的全行業監督管理,認真執行醫療機構醫療服務、技術醫療質量和采供血機構管理的政策、規範、標準,健全醫療衛生職業道德規範,建立醫療機構服務評價和監督體系。
(十二)組織制定醫藥衛生科技發展規劃,組織參與實施國家、省重點醫藥衛生科研攻關項目,參與制定醫學教育發展規劃,組織開展繼續醫學教育和畢業後醫學教育工作。
(十三)指導衛生人才隊伍建設工作,組織擬定全區衛生人才發展規劃,負責衛生專業技術人員資格的綜合協調管理工作。
(十四)組織實施衛生方面的國際交流合作與援外有關工作,管理局機關外事活動。
(十五)負責全區醫療保健和衛生保健工作。
(十六)承擔區地方病防治領導小組和區防治愛滋病工作委員會的具體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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