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淮省

江淮省

明清時定都北京,漕運一直是關係朝廷存亡的“國之大政”,特設漕運總督一職,駐節淮安。明清時漕督和地方吏制亦有相關。明時漕運總督即兼巡撫南直隸淮安、揚州、廬州、鳳陽四府及徐州、和州、滁州三直隸州,稱為漕撫。 清順治十六年(1659),漕督停兼巡撫,但尚有“總督淮揚等處地方”之銜。鹹豐十年(1860),駐清江的南河總督裁併於漕督,並諭令漕督節制江北鎮道及以下各官。 江淮省是清代末期存在的一個省級行政區。自1667年建省之後,南北兩部長期屬於不同的布政使管轄。

基本信息

設立背景

江北地區的淮安、揚州、徐州3府,通州、海州2直隸州以及位於江南的江寧府(南京),屬於江寧布政使轄區,而鎮江、常州、蘇州、松江4府和太倉州屬於江蘇布政使轄區。江蘇巡撫駐紮蘇州,兩江總督駐紮江寧(南京),而漕運總督和南河總督又駐紮在淮安府府城內和府城西北的清江浦(1860年以後南河總督裁撤,漕運總督遷入清江浦南河總督衙門)。

設立

太平天國運動及漕運改海、漕糧折色等變化後,改漕運總督為江北巡撫以及廢漕運總督之說乃起。鹹豐八年(1858),倉場侍郎廉兆綸上奏:“清淮(清江淮城)一帶,實為南北要衝,漕運總督不兼管地方,宜此時權設江北巡撫,抑或將漕運總督權改斯缺,所有江北各路軍務,悉歸統制,庶可控扼江淮,聲援汝潁。不惟江南群逆絕其覬覦之心,即豫東會捻各匪出沒之區,亦可斷其一臂矣。”

同治元年(1862)二月,工部尚書王慶雲奏改漕督為江北巡撫,漕標為撫標,“俟蘇常克復,仍復其舊”,因江督曾國藩反對而被否決。同年,漕督由淮城移駐清江浦原南河總督署改建的漕督行轅。光緒二十四年(1898),康有為於戊戌變法時上《請廢漕運改以漕款築鐵路折》,提出“以漕運總督缺為鐵路總督,運丁倉丁船夫衛兵充車路工”,可奏摺上達不久,變法即告失敗。

光緒二十八年(1902),調任漕運總督陳夔龍以屯衛已裁、漕務無事,防衛河工與漕督名實不符,奏請裁撤,政務處會同吏部議奏認為,漕督尚有河堤各工之責,“此時應請暫緩裁撤”,而當時又有“議設江北巡撫”之說。同年十二月二十二日(1905年1月27日),清朝政府裁撤漕運總督,同時將江寧布政使轄區的江寧府、淮安府、揚州府、徐州府4府和通州、海州2直隸州,新設為 江淮省,設江淮巡撫,原漕運總督恩壽為江淮巡撫。省會設於淮安府,實際駐地為清江浦原漕運總督衙門。江淮布政使仍設江寧。

設立過程

漢末迄唐,淮徐代為重鎮;宋及金元之際,徐已降為散州;至明以來,則偏重淮安,歷為前代漕督及國初廬鳳巡撫、後改漕督駐紮之地。及江南河道總督裁撤,漕督移駐淮城迤西之清河縣,實為綰轂水陸之沖,北連徐海,南控淮揚,地既適中,勢尤扼要”。接下來論漕督原有管理地方之責,“伏查前明初設漕運總督,即兼巡撫地方。國朝順治六年,裁廬鳳巡撫改漕運總督,仍兼巡撫事。漕督之兼巡撫,原為控制得宜。現漕務雖已改章,地方實關重要,與其仍留漕督,徒攤虛名,不如徑設巡撫,有裨實用”。理由說明後奏陳辦法,“臣等公同商酌,擬將漕運總督一缺,即行裁撤,改為巡撫,仍駐清江,照江蘇巡撫之例,名為江淮巡撫,與江蘇巡撫分治,仍歸兩江總督兼轄。一切廉俸餉項,衙署標營,均仍其舊,但改漕標副將為撫標副將,以符定章”。

江蘇的建制本與他省不同,他省都是一省一藩司,唯獨江蘇省在乾隆二十五年(1760)後有兩個:一名江寧藩司,隨兩江總督駐江寧;一名江蘇藩司,隨江蘇巡撫駐蘇州。江寧藩司轄江寧、淮安、揚州、徐州四府及通州、海州兩直隸州。江蘇藩司轄蘇州、松江、常州、鎮江四府及太倉直隸州、海門直隸廳。涇渭分明,“久若劃疆而治”。今在清江設巡撫,“應將江寧布政使及所轄之四府二州,全歸管理。巡撫所駐,即為省會。應就近將淮揚海道仿效新疆鎮迪道例,兼按察使銜,所有江寧各屬刑名,均由該道勘詳巡撫奏報。江寧布政使應隨總督仍駐江寧。總督在江南,巡撫在江北,既無同城逼處之疑;江寧六府州前隸蘇撫者,即改隸淮撫,亦無增多文牘之擾。不必添移一官,加籌一餉,而行省已建。職掌更新,建置合宜,名實相符。”

廢除漕運總督

1905年1月27日(光緒三十年十二月二十二日),清廷明文發布上諭,“政務處奏,議覆裁改漕運總督一折。江北地方遼闊,宜有重鎮。順治年間改設漕運總督,原兼管巡撫事。現在河運全停,著即改為江淮巡撫,以符名實而資治理。即以原駐地方為行省。江寧布政使所屬之江、淮、揚、徐四府暨通、海兩直隸州全歸管理。仍著兩江總督兼轄,各專責成。余依議”。第二天又發布上諭“江淮巡撫著恩壽調補,陸元鼎著補授江蘇巡撫”,“江淮淮揚海道兼按察使著徐樹鈞調補”。這樣,江蘇省被南北分為江蘇、江淮兩省。江淮省省名取江寧、淮安兩府首字得名。江蘇省省會仍為蘇州,新建江淮省省會清江浦。原江寧布政使改為江淮布政使,仍駐江寧。江淮按察使則由駐清江的淮揚海道兼任。

江淮省的範圍相當於今江蘇省的南京市、揚州市、鹽城市、連雲港市、徐州市的全部,除盱眙外的淮安市,除泗洪外的宿遷市,除靖江外的泰州市,除海門、啟東外的南通市,鎮江市的句容,以及安徽省的肖縣、碭山。省會清江浦即今淮安市清浦區。

結果

江淮省設立後的重要工作有:一、咨調原經管江淮省所屬府州的書吏若干名來清江;派員提取江淮省所屬府州的文牘檔案。

二、宣布“自本年(光緒三十一年)正月初一日起,江淮大小各事悉歸淮省辦理,以免混淆而清疆界”。

三、因劃屬江淮省的通州原屬常鎮通海道管轄,上奏“江淮既設行省,該道所管地方未便兼跨兩省,擬請改為常鎮道,專轄常州、鎮江兩府,其通州海門兩屬,劃歸淮揚海道管轄”。

四、奏請“仿照安徽、江西兩省之例,巡撫兼提督銜節制各鎮。並請於江淮巡撫關防內加刊兼提督銜字樣,以符名實”。

五、奏準將原漕督管理之八省漕政歸各該省督撫自行辦理;因江安糧道兼跨江淮、安徽兩省,商由兩江總督主政核轉。

六、奏準以分江寧布政司之員為江淮省候補,分江蘇布政司之員作為江蘇省候補;南河河工候補人員改為到江淮省候補。

七、更改官員迴避地區,淮籍官員準在蘇省做官,蘇籍官員準在淮省做官。

八、添設工程局、電報局,搬修銀庫。

九、奏準以清河縣丞兼按察司經歷。

十、奏準將清淮前設之試驗場溥利公司歸併擴充,改為江北實業學堂。

江淮省的設立也給省會清江浦帶來了一時的繁榮。“豐和輪船現已遍出招貼,略謂清江新設江淮巡撫,寧淮往來日益繁榮,特備堅快小輪船專開南京,以便來往,日前已開班”,“市面較前稍旺,商業以客棧為最獲利,因官場晉謁撫軍絡繹不絕,幾於應接不暇,生涯鼎盛雲”。

廢除

清江設江淮省的上諭公布後,遭到了江蘇籍京官陸潤庠、惲毓鼎等人的反對。光緒三十一年(1905)正月二十日,工部侍郎陸潤庠等人上奏,提出四點意見:首先,“現在湖北、雲南本有之巡撫,甫經議裁,而江南一省忽然添缺,未免政令分歧”。其次,“今劃江而治,江蘇僅存四府一州,地勢平衍,形勝全失,幾不能自成一省”。第三,“國朝經制,分省三等”,蘇淮分省後,江蘇若改為小省,“則一切經制,俱需更改,而籌餉攤款,尤多窒礙”。第四,江淮四府二州之地方要政,向由江寧布政使稟承兩江總督辦理,若江淮布政使仍駐江寧,“則江淮巡撫孤懸虛寄,徒多文移稟報之煩,無裨吏事軍政之要”。折中更指出了江淮省設定過程中的程式瑕疵:政務處奏定的會議章程第二條規定:“查內政之關係者,如官制裁改,新設行省等類,由各衙門請旨會議,或特降諭旨舉行”,與此正相符合。而江淮省的設立未經“各衙門會議”的程式,陸等據此提出“似事局未為全定”,“可否援照新章,恭請飭下廷臣會議,並飭下沿江督撫一體與議,復奏請旨遵行,俾見朝廷有博採群言之美,無輕改成憲之疑”。值得一提的是,在陸潤庠此折上列名的20餘人,“凡蘇省在京三四品京堂均與其列,淮省則寥寥無幾人”。然此折上達後當時並未引起清廷的足夠重視。

當時北京影響頗大的《京話日報》主編江蘇人彭翼仲,他在《京話日報》頭版演說,“含淚籲請”清廷仔細考慮江淮分省事宜。

二月初八日,由翰林院侍讀學士惲毓鼎領銜,江蘇京官再次上奏,又提出四點意見:一是蘇、淮單獨立省,則彼此削弱,不利於江、海軍事防禦。二是蘇、淮分為兩省,攤派之款相應增加,人民不堪重負。三是蘇、淮劃江分省,不利於防範長江盜匪。四是江淮新設一省,將引起中外交涉的麻煩。並稱“謹略舉四端,用備採擇,倘蒙飭下前署兩江督臣張之洞、署督臣周馥,就臣等管窺所及,詳加籌度,據實復陳,蘇、淮幸甚,大局幸甚。”

二月初八日,上諭“交政務處本日翰林院侍讀學士惲毓鼎等奏《蘇淮分省略舉四端以備採擇》一折,奉旨著並陸潤庠等前折交政務處,按照奏定章程會議,再由政務處具奏。”

江淮巡撫設立後,原兩江總督直轄的江寧布政司江、淮、揚、徐、通、海六府州改由江淮巡撫直轄,兩江總督無直轄之地,而當時湖北、雲南等原既有總督又有巡撫之省則剛裁撤巡撫,因此署理兩江總督周馥亦反對設立江淮省。主要反對理由有三:一是不便設防,“屬在一省,則設防較易;今剖分兩省,則氣勢渙散,設防轉難”。二是不便軍政指揮,“今特設江淮一省,原為戰守形便而起。不以兵權歸之,則巡撫無所措施;以兵事責之,則氣力以分而愈薄,號令以分而多歧”。三是加重財政困難,“特設一行省,事體加繁,舉凡練兵、興學諸事,新政所當行者,無一不須別開生面,即無一不須籌集巨款”,“當此民窮財絀,各省分籌賠款恆苦不給,添建一省,用款增而地不加多,責成重而權力反薄,似覺未宜”。他建議將淮揚鎮改為江淮提督,“文武並用,節制徐州鎮及江北各營”。

當時各衙門送來的說帖,主張蘇淮不必分省另設大員者42件,主張專裁淮撫者32件,堅持蘇淮分省及復設漕督者7件。政務處在議奏過程中頗感為難。“若仍改為漕督,則朝令夕改,又無此政體”。於是,又準備按張謇原條陳所請,分割江蘇、安徽、河南、山東四省邊境地區,另設徐州行省。但此議又遭到山東、河南、安徽三省巡撫的反對,他們“均以分割各該省邊境州縣隸於徐州為省,諸多窒礙”。結果,政務處只好選擇放棄。因大都認為不便改設巡撫,而“擬改設提督駐紮者居多”,政務處奏議,擬請即照署江督周馥所請,“改淮揚鎮總兵為江淮提督,文武並用,節制徐州鎮及江北防練各營。仍以淮揚海道兼按察使銜,凡江北梟盜重案應即時正法,軍流以下人犯歸其審勘,毋庸解蘇,以免遲滯。似此則江北文武均有綱領,江淮巡撫一缺,自可無庸設立。”

光緒三十一年三月十七日(1905年4月21日)發布裁撤江淮省上諭:“蘇淮分省於治理既多不便。著即毋庸分設。江淮巡撫即行裁撤。所有淮揚鎮總兵。著改為江北提督,以資鎮攝。”同時諭“恩壽著仍遵前旨來京陛見”,“江北提督著潘萬才署理”。至此,設立尚不滿三個月的江淮省即遭裁撤。

據惲毓鼎江淮省裁撤當日的《澄齋日記》記載:“恩壽者,首輔慶親王之兒女親家,歷任封疆,無治行。由蘇撫移漕督,銳志欲復巡撫任,以窺兩江一席。政府此舉實為恩地也。”認為政務處設立江淮省是因人設事。不過當時政務處即使從張謇之說撤漕撫於徐州設省,亦可任命恩壽為徐州巡撫。又有人稱江淮省裁撤是因為淮撫恩壽與署江督周馥不合,因此周馥竭力阻撓。這些說法應均有其各自的道理,但既然這些說法的提出者都不是當事人,因此也只能是提出者臆測的一家之言而已。

江淮省的立廢,對淮撫即原漕督衙門的書吏差役影響最大。在江淮省撤銷前爭論時,他們即認為:“清江北連徐海,南控淮揚,民風強悍,盜賊縱橫,鹽梟會匪,出沒於淮安各屬者,不一而足;加以教堂林立,教民眾多,海州、鹽城兩處,又皆有海口可以通行船舶,一旦驟然去一大員,設梟匪從而生心,為患不堪構想。且甫經改設行省,忽又收回成命,亦復無此政體”。在撤銷江淮省的諭旨下達後,這些書吏差役面臨失業,群情激憤。“漕運總督衙門書吏差役並昔日河督衙門歸併者,不下數千人,父子相承,胥賴此以贍家室。迨漕督裁撤,江淮分省,若輩欣然色喜。詎料數月間又收回成命,不覺情急。遂麇集漕轅懇求藝帥(恩壽字藝堂)安置,群情洶洶,並聳動市面各店一律罷市”。“淮、徐、海三屬紳士周衡甫太史、沈雨人太史、高子賓孝廉恐釀事端,因稟請撫憲轉奏留缺,或改設河務防務大員。藝帥即據情代奏,隨出四言示曰‘漕督駐淮,歷有年所。有益地方,未宜裁撤。今已電奏,請留此缺。爾等安靜,切勿惶惑。如再滋鬧,嚴拿究詰。勿信浮言,各安生業’。縣尊亦借邑紳入市,遍行勸諭,並出示曰‘漕督駐浦,由來已久。不改淮撫,亦當照舊。請留此缺,現已電奏。凡爾商民,各宜靜候。聚眾罷市,法所不宥。照常貿易,毋自取咎。倘再違延,定即提究’。至申刻各鋪始照常開張”。恩壽一面勸說,一面急奏“清淮震動”情形。三月二十二日,恩壽電奏:淮撫裁撤,清江人心惶惑,城內外一律罷市,聚眾數千人,彈壓不理,“擾亂異常,居民萬分驚懼”。當地紳士“僉雲漕督已裁,吾輩悉成餓莩,更無身家可顧”。恩壽還稱,清江居南北交沖,良莠混雜,一經煽惑,愈聚愈多,甚至搶劫焚燒,為患不堪構想。

同時稱江北提督系武職,輿論不孚,恐以後江北各州縣呼應不靈,難保不從此多生事端。要求暫緩裁撤。

三月二十四日,清廷電示“清江人心惶惑,城內外有罷市聚眾情事,著兩江總督周馥仍遵前旨,迅速前往,妥為彈壓。”周馥抵浦後,一開始提出每人發給三個月薪水譴散,遭拒後,又提出“以漕督衙署改為江督行轅,其舊在漕署當差諸人一律留用;漕標營伍悉令改隸督標,仍駐所原駐要隘之地”、“添設江北按察司一員,專轄江北一帶,辦理刑名,俾漕轅人役移歸臬署辦公”等善後方案。四月初四日,上諭:“鑲白旗漢軍副都統練兵處軍政司正史劉永慶著加恩賞,加兵部侍郎銜,署理江北提督,所有江北地方鎮道以下均歸節制”。又諭署江督周馥:“江北地方重要,既經裁撤巡撫,改設提督,自宜有精強得力之大員,以資統攝。昨已有旨簡派劉永慶署理江北提督,並令節制江北文武。所有從前漕督所辦事宜,均著該署提督接辦。並著將標防各營,認真整頓,切實訓練,按照練兵處定章辦理,先成一鎮,俾衛地方。其淮揚海道,仍遵前旨兼按察使銜,清理訟獄。所請特設按察使,著勿庸議。恩壽著俟劉永慶到任後再行啟程”。雖然繼江淮巡撫後駐清江的江北提督“所有江北地方鎮道以下均歸節制”,有人認為是“不是巡撫的巡撫”,但畢竟無財政、用人之權,江淮省設立三個月即遭裁撤的結局已無法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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