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春縣氣象局

概述

永春縣氣象局原稱永春縣氣象站,成立於1956年,1989年改稱福建省永春縣氣象局,現在是國家一般氣象站。
永春縣氣象局設有辦公室、基礎業務股、行政服務審批股、氣象科技服務中心等4個職能科室。主要職能是承擔我縣行政區域內氣象工作和政府氣象行政管理職能,依法履行氣象探測、氣象預報與災害性天氣警報、氣象災害防禦、氣候資源開發利用和保護。依法履行防雷減災、人工影響天氣、施放氣球審批等社會服務和管理職能。在行政服務中心設有服務視窗,辦理新建建(構)築物防雷圖審、竣工驗收、施放氣球管理等相關手續。
永春縣氣象局全體幹部職工以服務人民、奉獻社會為宗旨,勤奮努力,團結協作,確保各項工作任務的完成。在永春縣經濟社會發展和防災減災服務中發揮了重要作用,連續3屆被評為市級“文明單位”。

相關搜尋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