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利時馬斯河谷煙霧事件

比利時馬斯河谷煙霧事件是世界有名的公害事件之一,於1930年12月1~5日已發生在比利時馬斯河谷工作區。

概述

比利時馬斯河谷煙霧事件是世界有名的公害事件之一,1930年12月1~5日發生在比利時馬斯河谷工作區。
在比利時境內沿馬斯河24公里長的一段河谷地帶,即馬斯峽谷的列日鎮和於伊鎮之間,兩側山高約90米。許多重型工廠分布在河谷上,包括煉焦、煉鋼、電力、玻璃、煉鋅、硫酸、化肥等工廠,還有石灰窯爐。
1930年12月1日開始,整個比利時由於氣候反常變化被大霧覆蓋。在馬斯河谷還出現逆溫層,霧層尤其濃厚。在這種氣候反常變化的第3天,這一河谷地段的居民有幾千人呼吸道發病,有63人死亡,為同期正常死亡人數的10.5倍。發病者包括不同年齡的男女,症狀是:流淚、喉痛、聲嘶、咳嗽、呼吸短促、胸口窒悶、噁心、嘔吐。咳嗽與呼吸短促是主要發病症狀。死者大多是年老和有慢性心臟病肺病的患者。屍體解剖結果證實:刺激性化學物質損害呼吸道內壁是致死的原因。其他組織與器官沒有毒物效應。

事後分析

事件發生以後,雖然有關部門立即進行了調查,但一時不能確證致害物質。有人認為是氟化物,有人認為是的氧化物,其說不一。以後,又對當地排入大氣的各種氣體和煙霧進行了研究分析,排除了氟化物致毒的可能性,認為硫的氧化物——二氧化硫氣體和三氧化硫煙霧的混合物是主要致害的物質。據推測,事件發生時工廠排出有害氣體在近地表層積累。據費克特博士在1931年對這一事件所寫的報告,推測大氣中二氧化硫的濃度約為25~100毫克/立方米(9~37微克)。空氣中存在的氧化氮和金屬氧化物微粒等污染物會加速二氧化硫向三氧化硫轉化,加劇對人體的刺激作用。而且一般認為是具有生理惰性的煙霧,通過把刺激性氣體帶進肺部深處,也起了一定的致病作用。
在馬斯河谷煙霧事件中,地形和氣候扮演了重要角色。從地形上看,該地區是一狹窄的盆地;氣候反常出現的持續逆溫和大霧,使得工業排放的污染物在河谷地區的大氣中積累到有毒級的濃度。該地區過去有過類似的氣候反常變化,但為時都很短,後果不嚴重。如1911年的發病情況下這次相似,但沒有造成死亡。
值得注意的是,馬斯河谷事件發生後的第二年即有人指出:“如果這一現象在倫敦發生,倫敦公務局可能要對3200人的突然死亡負責”。這話不幸言中。22年後,倫敦果然發生了4000人死亡的嚴重煙霧事件。這也說明造成以後各次煙霧事件的某些因素是具有共同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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