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洲文化之都

歐洲文化之都

歐盟每年指定若干歐洲城市為歐洲文化之都(英語:European Capital of Culture)以推廣該城市的文化生活和文化發展。

歐洲文化之都介紹

歐洲文化之都最開始被稱為 歐洲文化之城,它於1983年由Melina Mercouri構思,並接著由希臘文化部開始舉辦。Mercouri當時認為,文化並沒有如同政治和經濟那樣受到足夠的關注,因此需要各成員國聯合開展一項計畫以宣傳歐洲文化。歐洲文化之城計畫自1985年夏天於第一個擁有此頭銜的雅典開始運作。從1999年德國舉辦期開始,歐洲文化之城改名為歐洲文化之都。

“歐洲文化之都”是歐盟授予經過激烈競爭而被挑選的歐洲城市的一個榮譽稱號。

這一活動自1985年開始以來,每年都有一或兩座城市榮獲這個稱號,在享受稱號的一年中,該市不僅有機會展示本市、本地區具有象徵性的文化亮點、文化遺產和文化領域的發展與創新,而且吸引歐盟其他成員國的藝術家、表演家到該市表演和展出。這些城市也利用文化之都之際徹底改造自己的文化基地和設施。通過舉辦文化之都活動,擴大了這些城市的知名度,吸引了更多的遊客,促進了文化旅遊業的發展,同時吸引了新的投資,也提高了就業率。更重要的是它把歐洲人緊密地連在一起。

20年的實踐證明,這一活動的影響力無論對於獲得稱號的城市還是整個歐洲都是巨大的。歐盟負責文化工作的現任文教委員菲傑爾對這一活動給予了充分肯定。他說:“在過去的20年裡,“歐洲文化之都”已經成為歐盟最成功和最受歡迎的一項活動。”

起源

“歐洲文化之都”這一活動始於1985年6月13日。當時的歐共體部長理事會根據希臘女文化部長Melina Mercouri的提議而決定舉辦的。那時的歐洲還處在被冷戰分割的時代,兩個陣營里的人們交流還相當困難。這一活動的宗旨是用文化作為橋樑,把歐洲人連線在一起。當時活動的名稱是“歐洲文化之城”。這一名稱用到1998年,於1999年更名為“歐洲文化之都”。第一屆“歐洲文化之城”選定在希臘雅典舉行。

到2007年,已舉行22屆了,共有35座城市獲得了這個榮譽稱號。其中2000年有9座城市被選拔為未來幾年歐洲文化之都。目前已將舉辦國排列到2019年,包括於2004年5月新入盟的10個國家,基本上是每年從東西歐兩個國家中各選出一個城市來共同舉辦。歷年歐洲文化之都序列表附後。

選拔程式

1999年以前的選拔程式是首先由各國提名推薦,最後成員國一致同意的城市被授予“歐洲文化之都”的稱號。然後,歐盟委員會每年向舉辦“歐洲文化之都”活動的城市撥款。2004年前(含2004年)的“歐洲文化之都”都是通過這個程式選拔命名的。

1999年,歐盟對選拔程式進行了修改,歐盟委員會推薦舉辦國,歐盟理事會決定。舉辦國將選拔市上報歐盟委員會,歐盟委員會推薦給歐盟理事會,取代了原來的政府間提名。然後由歐盟理事會決定每年舉行“歐洲文化之都”活動的城市,取代了原來的所有成員國一致通過的做法。這樣可以使每個成員國都有機會舉辦該活動。歐盟委員會的提名推薦要考慮評選委員會的意見。

評選委員會由7位有名望的文化專家組成。另外選拔工作要遵照選拔標準。2005年至2009年的“歐洲文化之都”是按照這個程式選拔的。另外還規定,非歐盟成員國的歐洲國家也可被選為舉辦國,但首先要申請。

2005年5月30日,歐盟委員會提出了選拔“歐洲文化之都”的新程式建議。新規定鼓勵成員國組織申報舉辦“歐洲文化之都”活動的城市進行全國性競選。為管理好競選,建立一個由歐盟和舉辦國任命的“混合”專家評選委員會。評選分兩階段。

第一階段在舉辦歐洲文化之都活動的前6年開始,經過兩年的評選,歐盟理事會決定被選城市。剩餘的4年為第二階段。

在第二階段里,“歐洲監理委員會”協助、監督和指導被選城市制定一個詳細活動計畫,該計畫要充分體現“歐洲範疇”和影響力,特別是其附加值。“歐洲監理委員會”由歐盟任命的專家組成。新規定更加明確了舉辦活動的標準。如果舉辦城市在籌備階段符合活動標準和目標,特別是體現了“歐洲範疇”的給予獎勵。用獎勵的辦法替代原來給撥款的辦法。新規定從2007年開始生效。

總之,新規定將使選拔程式更嚴格,更透明,加大競爭性,提高評選委員會的作用,增加監督階段,使評選標準更加明確,同時新規定還特彆強調舉辦“歐洲文化之都”活動要有全歐意識即“歐洲範疇”(THE EUROPEAN DIMENSION)。“歐洲範疇”的內涵是舉辦國和非舉辦國的各級文化機構的文化工作者、藝術家和城市間要加強合作。要突出歐洲文化的豐富多彩和多樣性。要體現歐洲文化的共性。要使舉辦城市居民和外國遊客對活動產生興趣。要給舉辦市的文化發展帶來長久的推動力。為達此目的,被選市精心設計活動方案,全力投入準備工作。

榮譽稱號

爭當“歐洲文化之都”的競選工作一直很激烈,競選的時間也比較長。就拿英國選拔2008年“歐洲文化之都”來說吧。

英國於2000年9月宣布競選開始,12座城市申報參加競選,每個城市都制定了周密的競選方案,以使他們能夠把自己城市最輝煌的頁面和舉辦活動的構想、決心和能力獻給大家。經過競爭篩選,英國政府於2002年10月宣布其中六座城市進入第二輪競賽。這六座城市經過角逐後,於2003年6月,英國政府決定推薦利物浦(LIVERPOOL)為候選市上報歐盟。歐盟理事會於2004年5月批准利物浦和挪威的斯塔萬格(STAVANGER)市為2008年的“歐洲文化之都”。可見“歐洲文化之都”這一桂冠的摘取是要付出艱辛的。

附加值

歐洲文化之都活動為什麼這么受歡迎。因為它不僅促進了文化交流,也帶來了經濟的繁榮。

例如,深受經濟危機影響的城市英國的格拉斯哥(GLASGOW)自1990年舉辦“歐洲文化之都”活動後,經濟才真正得到起飛。2003年奧地利的格拉茨(GRAZ)在擔任歐洲文化之都的12個月中,舉辦了6000個活動和108個項目,迎來了3百萬遊客,當地旅館客房使用率比頭年上升25%。

2004年法國的里爾(LILLE)和義大利的熱那亞(GENOA)享受了這個榮譽稱號。里爾為向遊客展示自己的輝煌,使城市更具魅力,把那些經歷長期日曬雨淋和工業化時代污染的名勝古蹟進行了翻修,使其煥然一新,恢復了昔日的光輝。據說,在國家和各級地方政府及企業的支持下,進行了估價為近兩千萬歐元的翻修工程。

據一篇題為“里爾受益於文化之都”文章報導,里爾舉辦文化之都的收入大大超過投入。里爾主要景點的遊客人數增加10倍,過夜遊客至少翻一番。舉行活動的前六個月統計數字是:參加活動人數為750萬,展覽會、音樂會和劇院共賣出150萬張門票,來自700所學校的3.9萬中小學生參加了900個活動項目。

里爾還受益於媒體的宣傳 ,約1000家廣播和電視公司參加了報導,3000多記者寫出成千上萬篇報導里爾文化之都活動的文章刊登在世界報紙和雜誌上。

歐盟給里爾和熱那亞兩個“歐洲文化之都”共撥款100萬歐元,其中25萬用於籌備活動,75萬用於當年開展活動。

“歐洲文化之都”是一個名副其實的榮譽稱號,它在歐盟的不斷完善和扶持下更富有生命力和魅力。它對歐洲的團結合作、文化發展和經濟繁榮所做出的貢獻是不可低估的。我們中國的文化事業是否也可以從中得到一點啟發。

附:歷年歐洲文化之都序列表

1985年雅典(希臘)

1986年佛羅倫斯(義大利)

1987年阿姆斯特丹(荷蘭)1988年西柏林(西德)

1989年巴黎(法國)

1990年格拉斯哥(英國)

1991年都柏林(愛爾蘭)

1992年馬德里(西班牙)

1993年安特衛普(比利時)

1994年裡斯本(葡萄牙)

1995年盧森堡(盧森堡)

1996年哥本哈根(丹麥)

1997年薩洛尼卡(希臘)

1998年斯德哥爾摩(瑞典)

歐洲文化之都

1999年魏瑪(德國)

2000年雷克雅未克(冰島)卑爾根(挪威)赫爾辛基(芬蘭)布魯塞爾(比利時)布拉格(捷克)克拉科(波蘭)聖地亞哥-德孔波斯特拉(西班牙)阿維儂(法國)博洛尼亞(義大利)

2001年鹿特丹(荷蘭)波爾圖(葡萄牙)

2002年布魯日(比利時)薩拉曼卡(西班牙)

2003年格拉茨(奧地利)

2004年熱那亞(義大利)里爾(法國)

2005年科克(愛爾蘭)

2006年帕特拉思(希臘)

2007年盧森堡(盧森堡)和錫比烏(羅馬尼亞)

2008年利物浦(英國)斯塔萬格(挪威)

2009年林茲(LINZ奧地利)和維爾紐斯(VILNIUS立陶宛)

2010年埃森(ESSEN德國)和佩奇(PECS匈牙利)及伊斯坦堡(ISTANBUL土耳其)

2011年土庫(TURKU芬蘭)和塔林(TALLINN愛沙尼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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