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元公約

歐元公約

“歐元公約”是2011年3月12日歐元區17國領導人在布魯塞爾非正式峰會上討論應對主權債務危機的綜合方案而提出的。“歐元公約”是促進歐元區國家經濟趨同的經濟改革建議,其核心是經濟治理改革,促進成員國經濟更加融合,並為此確定了4項目標,即增強經濟競爭力、促進就業、鞏固財政和維護金融穩定。至於實現這些目標的具體措施,則由各國自己來決定,但要接受歐盟監督。

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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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歐盟春季峰會通過的《歐元公約》是對歐元區領導人峰會於2011年3月11日提出的一攬子經濟改革建議的認可。《歐元公約》提出四大目標,即增強經濟競爭力、促進就業、鞏固財政和維護金融穩定。《歐元公約》是歐盟成員國相互妥協的折衷產物。與德法兩國早先提出的《競爭力公約》相比,《歐元公約》在許多關鍵領域已經明顯“退縮”,放寬或取消了其中重要的硬性規定條款。歐盟輿論認為,《歐元公約》是歐元區自救的一個必然選擇。《歐元公約》正是與歐元區貨幣聯盟的現實相適應走出的一步嘗試。

通過升級版《歐元公約》是2011年歐盟春季峰會取得的重要成果。歐洲理事會主席范龍佩在會後的新聞發布會上表示,之所以稱之為升級版《歐元公約》主要有兩個原因:一是歐元區成員國希望為進一步加強經濟融合而作出更多的努力。德國、法國、西班牙比利時等國已經作出了有關落實《歐元公約》的承諾。二是《歐元公約》對歐盟其他成員國開放,歡迎歐盟其他成員國加入《歐元公約》。丹麥波蘭拉脫維亞、立陶宛保加利亞羅馬尼亞6個非歐元區國家已經明確表示了加入《歐元公約》的意願。

背景

在舉世集中關注北非中東局勢和日本特大地震災害的日子裡,歐盟國家則正在為擺脫主權債務危機、拯救歐元而積極努力。2011年3月12日歐元區17國領導人首次單獨舉行峰會商討對策,協調立場。這在歐盟歷史上是前所未有的。這次峰會是在德、法兩國堅持下,不顧英、波等非歐元區國家提出質疑而召開的。峰會前的3月4日,歐盟成員國領導人還分成兩撥,一撥是德國、芬蘭等自身並未陷入主權債務危機打擊的“北方成員國”,另一撥是希臘、葡萄牙等遭受債務危機打擊的“南方成員國”,分別在赫爾辛基雅典同時召開會議,進行討論。這一情勢凸現債務危機給歐盟內部造成的裂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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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從2010年初歐洲爆發主權債務危機以來,歐盟各國除了被迫採取緊急救助措施外,一直在密集討論解救之法。由於債務危機事關歐元的存廢乃至歐洲一體化的成敗,各成員國儘管處境各異、利益訴求不同,但都深知必須協力拯救歐元。在這中間,在歐洲各國經濟中“一枝獨秀”的德國發揮了主導作用。德國根據自身的經驗,提出要想擺脫歐盟當前的困境,必須進行經濟財政政策的改革,即要致力於夯實財政和提高各國經濟競爭力,而不能僅寄希望於外部的援助。為此,必須厲行節約、緊縮開支、整頓財稅紀律。換言之,就是再不能寅吃卯糧,花錢漫無節制。儘管一些國家出於各種原因並不認同這一主張,但礙於“有求於人”,也不得不按照這個思路走,這次歐元區首次峰會正是在這一大背景下召開的,它是為拯救歐元而採取實際措施的重要一步。

這次峰會的主要成果就是通過了新的“歐元公約”,取代因全球金融危機和歐洲主權債務危機連續衝擊下近乎失去作用的歐元區《穩定與增長公約》。“歐元公約”的構想是,如果歐元區國家有共同的目標,並遵守相同的規定,債務危機負擔和公共赤字將最終得到控制。歐盟理事會常任主席范龍佩說,這一公約將“讓我們最終轉危為安”。

新公約決定將2010年5月為救助希臘等國而設立的為期3年的救助基金,於2013年起改為永久性的歐洲金融穩定機構,資金規模也從原來的4400億歐元擴大到5000億歐元。另外,對接受救助的國家也提出了一些前提條件,其中包括統一企業稅制、提高退休年齡、啟用債務剎車機制等。由於遭到眾多國家反對,德國主張對未能實現目標的國家實行“制裁”這一嚴厲措施未獲通過。新“歐元公約”將在2011年3月24日—25日召開的歐盟27國領導人峰會上得到批准後實行。但新公約究竟能否使歐元區“轉危為安”,還要看市場的反應和公約的執行情況。

歐元出現危機,根子在於把經濟實力、發展水平、財政狀況存在巨大差異的不同國家硬是湊合在一起建立“統一貨幣”。平時還問題不大,一遇到危機衝擊,成員國之間這種經濟發展嚴重失衡的問題就突顯出來。利益差異引發的矛盾很難得到根本解決,只能在相互妥協的基礎上尋求暫時的緩解。原來的歐元區《穩定與增長公約》未能起到其預期的作用,這次新通過的“歐元公約”能否起到應有的作用,特別是原擬訂的一些嚴格制約措施被“放寬”或“取消”,能否起到嚴肅財政紀律的作用,依然很難說。

從這次新“歐元公約”的醞釀、討論和通過的情況看,歐洲一體化的道路還將面臨不少坎坷。

分析

有關分析人士指出,《歐元公約》是歐盟成員國相互妥協的折衷產物。與德法兩國早先提出的《競爭力公約》相比,《歐元公約》在許多關鍵領域已經明顯“退縮”,放寬或取消了其中重要的硬性規定條款。按照德法兩國最初的構想,歐元區成員國必須強制性限制政府債務水平、提高退休年齡至67歲、控制工資上漲幅度和統一公司稅率。然而,最終達成的妥協方案雖設定了經濟改革的共同目標和提出相關建議,卻沒有提出如何實施這些目標的硬性規定和具體措施,因而只具有政治約束力而缺乏法律約束力。歐盟輿論認為,《歐元公約》是歐元區自救的一個必然選擇。身陷主權債務危機的歐元區迫切需要向歐洲經濟聯盟邁出堅定的一步,這包括建立一系列職責明確的經濟監管組織,以與歐元區這個貨幣聯盟的現實相適應,而《歐元公約》正是走出這樣一步的嘗試。

各國反應

丹麥將加入“歐元公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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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麥自由黨和保守人民黨組成的執政聯盟22日與丹麥社會民主黨社會主義人民黨等達成書面協定,確保丹麥議會以多數票通過丹麥加入“歐元公約”。協定規定,丹麥克朗與歐元的關係、丹麥的財政政策和工資政策不會因加入“歐元公約”而改變。

德國勸說

據報導,德國一直在苦苦勸說非歐元區歐盟成員國加入《歐元公約》。德國提出,非歐元區歐盟成員國加入《歐元公約》後,就不會被排除在每年有關經濟趨同的討論之外。然而,歐盟有關成員國擔心,《歐元公約》存在著分化歐盟和強化德國政策控制權的風險,因此對加入《歐元公約》仍疑慮重重。在德國的強力勸說下,目前已經有6個非歐元區歐盟成員國表示願意加入《歐元公約》。不過,最後可能剩下英國、匈牙利、保加利亞、捷克和瑞典這五個非歐元區歐盟成員國不願加入公約,這多少會影響到《歐元公約》正常發揮作用。

西班牙爆發大規模示威抗議

2011年6月19日,西班牙巴塞隆納,數千示威者走上街頭,抗議歐元區領導人就“歐元公約”達成一致。當天,西班牙各地的示威者都走上街頭,抗議政府處理經濟危機不力及旨在提高歐盟競爭力及保持經濟穩定的“歐元公約”。

歐元流通歷史

2002年1月1日零時,當歐盟在布魯塞爾王宮裡設定的歐元倒計時鐘敲響最後一聲時,歐元正式進入流通,歐元區12國頓時沉浸在歡樂的氣氛中,人們用不同語言、以不同方式慶祝這一歷史性時刻。
從羅馬到巴黎,從赫爾辛基到布魯塞爾,禮花、雷射照亮了城市的夜空,歌舞、歡笑聲驅散了嚴冬的寒意。
在德國的法蘭克福,萬餘市民在新年前夜冒著零下3攝氏度的嚴寒涌到歐洲中央銀行大樓前,在貝多芬《歡樂頌》的樂曲聲中,大型歐元雕塑上的彩燈齊明,五彩繽紛的禮花騰空而起。在馬德里,大約10萬人聚集市中心的太陽門廣場,“新年快樂”和“歡迎歐元”的歡呼聲此起彼伏。
1日零點時分,在維也納市中心的一家花店裡,歐盟委員會主席普羅迪掏出32歐元為夫人買了一束紅白玫瑰。他感慨地說:“從今夜開始,我們大家都是歐洲人了!”在阿姆斯特丹,排隊等待從取款機中提取歐元的克里斯蒂娜興奮地說:“我感覺荷蘭變大了,歐元使荷蘭的疆域‘擴大’到了整個歐元區。”
據歐洲快速信息網提供的統計,截至12月31日下午,歐元區12國已發行歐元紙幣60億張、硬幣375億枚,總幣值1440億歐元,分別占歐元區生產紙幣和硬幣的40%和74%。歐洲中央銀行發言人1日在法蘭克福說,當天轉換歐元工作運行正常,沒有出現任何問題。
1月1日,歐洲各國的報紙紛紛在頭版頭條報導了歐元正式進入市場流通的訊息,許多報紙都以“你好!歐元”作為頭版的通欄標題。法國《費加羅報》和《解放報》分別刊登了題為“永別了,法郎”和“法郎,祖國感謝你”的長篇報導。
按照規定,歐元區12國比利時、義大利、荷蘭、芬蘭、德國、奧地利、法國、西班牙、葡萄牙、愛爾蘭、盧森堡和希臘的原貨幣與歐元的“雙幣流通期”最多不超過兩個月。在此之後,歐元將成為這12國的惟一法定貨幣。
聯合國秘書長安南31日在此間通過其發言人發表聲明,對歐元即將進入流通表示熱烈歡迎。
聲明說,12個歐盟國家決定從2002年1月1日起正式將歐元投入流通領域,這是一個“要團結、不要分裂,要合作、不要對抗,要共同的未來、不要充滿分歧的過去的一個大膽而富有遠見的抉擇”。
聲明說:“啟用歐元遠遠不止是一個經濟決定,這件事將載入史冊。看到過去曾經是敵人的各國人民和不同國家為了共同致富而在享用同一種貨幣問題上團結起來,就是在見證他們採取團結與一體化的政治行動。”
聲明說,這為全世界樹立了一個範例,即團結與多樣化能夠肩並肩地蓬勃發展。在取得經濟進步與實現政治穩定的過程中實行團結,並不意味著要犧牲區分每個國家與每個民族特徵的多樣化。國家之間的聯合比一個國家單獨行動能夠為各自的公民謀取更大的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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