槐蔭區教育局

槐蔭區教育局

根據中共槐蔭區委、槐蔭區人民政府《關於槐蔭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濟槐發〔2010〕5號),設立槐蔭區教育局,為區政府工作部門。地址:張莊路367號

人員編制

區教育局機關行政編制16名(含行政編制控制數1名)。領導職數核定局長1名、副局長3名,主任督學1名(副處級),科長(主任)7名、副科長(副主任)2名。可配工勤人員2名。

黨的組織、紀檢監察、工會、共青團、婦女工作等機構設定及人員配備按有關規定執行。

根據上述職責,區教育局設7個職能科室。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區教育局設7個職能科室。

辦公室

(掛學校安全科牌子)

負責機關文電、會務、機要、信訪、接待、穩定、督查、財務、檔案、調研、安全、保密、後勤管理服務、政府信息公開和區政府市民服務熱線辦公室轉辦事項的辦理等工作;負責相關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的辦理等工作;負責局機關行政和黨建計畫、總結、綜合性文稿起草以及“三項代辦”工作。

負責全區學校的安全保衛工作;組織協調處理學校突發事件。

組織科

(掛離退休幹部科牌子)

負責局機關幹部隊伍建設工作;負責直屬單位領導班子建設工作,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進行領導班子考察和配備;負責直屬單位黨的組織建設、黨員管理和教育工作;負責教育系統幹部教育工作;指導和協調教育系統知識分子和社會人才工作;指導全區教育系統統戰工作。

負責局機關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指導局屬單位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

人事科

負責全區教師隊伍規劃、管理和培訓工作;負責直屬單位人事管理和機構編制工作;指導學校內部人事與分配製度改革及教師考核工作;指導實施教師資格制度和教師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工作;指導教育人才交流服務以及人事統計等項工作。

基礎教育科

(掛職業與成人教育科牌子)

負責全區基礎教育的管理工作;組織和指導實施九年制義務教育;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基礎教育辦學標準,規範辦學行為,推進教育教學改革;負責全區義務教育階段學籍管理工作,擬訂全區中國小招生政策;擬訂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保障各類學生平等接受義務教育的政策措施;指導民族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參與基礎教育督導評估工作。

負責全區職業與成人教育、民辦教育的管理工作;負責教育教學管理、專業設定與調整工作;負責職業學校的學籍管理工作;指導職業教育的教育行政管理、專業設定和畢業生就業工作;承擔掃除青壯年文盲和社區教育工作;指導職業與成人教育條件裝備及現代遠程教育工作。

學前教育科

統籌管理全區托幼(含民辦托幼)教育工作;負責全區學前教育的發展規劃、布局調整和體制改革工作;負責全區托幼園(所)分類定級工作;牽頭制定幼稚園教育教學工作的管理辦法,並檢查執行情況;指導幼稚園教育教學改革試驗及成果的推廣。

財務審計科

參與擬訂教育經費籌措和管理的政策規定,編報區級教育經費(含全區教育費附加)年度預決算建議方案;監測教育經費投入和使用情況;統籌管理直屬單位專項經費和事業費;指導教育系統的會計工作;承擔國內外教育援助、教育貸款的管理工作;參與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工作;負責教育系統的國有資產管理工作;負責學校(含民辦學校)收費項目的審核、票據管理及相關財務監督、審計工作;協調指導實施中國小校舍安全工程;指導學生資助工作;統籌規劃全區教育資源配置,擬訂中國小布局和結構調整規劃;按規定許可權承擔全區中國小和中等職業學校的設立、撤併、更名和調整的審核報批工作; 參與城市建設中教育設施配套規劃方案的審核工作;負責全區教育事業統計、學校基本建設投資計畫、基建專項經費的管理工作。

區政府教育督導室

負責全區教育督導工作,擬訂相關規劃和方案;對學校的工作進行監督、檢查、評估和指導;負責對全區教育重點工作的督導、檢查工作;協調和指導對中國小、托幼園(所)、中等職業學校的各項檢查、評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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