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城區機關事務管理局

根據中共揭陽市榕城區委、揭陽市榕城區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揭陽市榕城區區級黨政機構改革方案〉和〈榕城區區級黨政機構改革方案實施意見〉的通知》(揭榕委[1996]10號)的精神,區機關事務管理局職能配置、內設機構的人員編制

主要職責

區機關事務管理局為全民所有制科級事業單位。其主要職責是:
1、負責區委區政府辦公大樓的機關行政後勤事務管理,辦公大樓的水、電、環境衛生、電話、綠化、安全防火、保衛及財產登記等方面的管理工作。[1]
2、負責區委區政府辦公大樓的修繕、管理工作以及配套項目的建設等;協助區委區政府幹部職工宿舍樓福利管理小組,做好宿舍區的管理、服務工作。
3、探索機關後勤社會化服務的路子,開展創收活動。
4、完成區委區政府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區機關事務管理局設四個職能股。
(一)人秘股
組織協調局政務工作,負責檔案起草,文秘資料,統計、保密、檔案管理、打字等工作。負責局機關的組織人事、紀檢、監察、工、青、婦和計育工作。
(二)管理股
負責區委區政府辦公大樓的各項管理工作,包括水、電、空調、電梯等公共設備、設施的修繕、保養、檢修和管理;公共場所的環衛、綠化、美化;負責區委區政府辦公大樓的建設管理和綜合性服務工作。
(三)保衛股
負責區委區政府辦公大樓(包括公共財產、設備、設施)的安全防火、保衛工作,負責車輛停放檢查督促和安全保衛工作以及外來單位或個人來訪的接訪、登記、檢查等工作;配合區委區政府幹部職工宿舍樓福利管理小組做好宿舍區的管理、保衛等綜合性服務工作。
(四)財務股
負責局經費的申撥及開支管理,局幹部職工福利資金的籌集和發放;負責有關物品的購置、財產的管理、登記;參與有關會議、有關活動的後勤事務工作,探索機關服務社會化的路子,開展增收節支活動。

人員編制

區機關事務管理局事業編制25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2名,正副股長8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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