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曾亮(1786~1856)

近代散文家。 梅曾亮少喜駢文,與同邑管同交好,轉攻古文。 梅曾亮“少好吟弄,長多坎坷”(《柏梘山房詩集自序》),作文之餘,常以悲歡為詩。

梅曾亮(1786~1856)

正文

近代散文家。字伯言。江蘇上元(今南京)人。道光二年(1822)進士。授知縣不就,援例為戶部郎中。道光二十九年告歸,主揚州書院講席。鹹豐三年(1853),太平軍克南京,傳說梅曾亮適在城中,曾受禮遇,尊為“三老五更”。後輾轉至清江,館於江南河道總督楊以增署,不久去世。章太炎有《書梅伯言事》考證此事,指出吳敏樹為伯言誄辭,已“以名高”為嘲,以“卒於顛倒”為詬。
梅曾亮少喜駢文,與同邑管同交好,轉攻古文姚鼐主講鐘山書院,二人俱出其門。管同早卒,曾亮居京師20餘年,承姚鼐余勢,文名頗盛,治古文者多從之問義法,有繼主文壇之勢。
梅曾亮生當封建制度解體之際,主張“文章之事莫大乎因時”(《答朱丹木書》),曾寫出《與陸立夫書》、《上某公書》等關心鴉片戰爭的佳作,與經世派遙相呼應。但他以官僚鎮壓“悍民”與“督糧”方法不同為喻,說明“因時”是要桐城派更切實地維護封建統治,跟曾國藩後來提倡的“與世變相因”完全一致。早在嘉慶十八年(1813),一般以為“天下方盛,亂端未兆”,梅曾亮便已作《民論》數百言,“窮極奸民之害,左道亂政之烈,而以漢之黃巾米賊為喻”。此後,他又寫了一些家傳、墓志銘,表彰鎮壓白蓮教、天理教農民起義者的罪行。他也有些比較客觀的“因時”之作,如《記棚民事》,反映一定的社會問題,但表示束手無策,只好“記之以俟夫習民事者”。
梅曾亮曾批評駢體文矯揉造作,“如俳優登場,非絲竹金鼓佐之,則手足無措。其周鏇揖讓,非無可觀,然以之酬接,則非人情也。”(《復陳伯游書》)又曾引述管同語:“人有哀樂者面也。今以玉冠之,雖美,失其面矣。此駢體之失也。”(《管異之文集書後》)但他對於散文的見解,基本上未脫桐城派窠臼,只是能吸收非桐城派的一些長處。他讚揚陳用光“為古文學,得於桐城姚姬傳先生;扶植理道,寬博朴雅,不為刻深毛摯之狀,而守純氣專,主柔而不可屈;不為熊熊之光,絢爛之色,而靜虛澹淡,若近而若遠,若可執而不停”(《太乙舟山房文集序》)。實際上也是梅曾亮自己散文創作的指導思想。雖然他還認為“性情異,文章亦異”,但也只是桐城派內部的大同小異。因此,他的散文在藝術上往往選聲練色,姿韻安雅,筆力微弱,與其盛名不能相符。
梅曾亮“少好吟弄,長多坎坷”(《柏梘山房詩集自序》),作文之餘,常以悲歡為詩。原本唐音,兼有眾體。但“自箴其失”,有八蔽之多。雖為嚴於律己,亦終身不以詩名。其《雜五首》和《移家詩》,章太炎曾細加分析,認為就是梅曾亮身在太平天國時的自解之辭。
著有《柏梘山房集》31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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