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誠之

李誠之,字茂欽,南宋抗金名將,東陽(今浙江省東陽市)人。歷任福建安撫司幹辦公事,刑部、工部架閣,棹國子錄,以讒罷。後,起為江南西路轉運司幹辦公事,改通判常州,遷知郢州、蘄州。宋寧宗嘉定十四年,金兵陷蘄死難,時年69歲。

基本信息

人物生平

李誠之,受業於呂祖謙。鄉舉、太學舍選皆第一。

南宋寧宗慶元元年(1195年),任饒州教授,歷官至常州通判。繼任郢州知州,料金必背和議盟約,大修邊防攻戰守御之具。

嘉定十年(1217年),金兵渡淮南侵,朝廷和戰之爭激烈。誠之反對和議,改任蘄州(今湖北蘄春)知州。到任後,增高加厚城牆,浚濠塹,備樓櫓,築軍馬牆,教習激賞廂、禁、民兵,積惠民倉粟4萬石。原先酒庫月解45萬錢獻州守,誠之分文不受,悉充公帑以助兵食。

嘉定十四年二月,金兵大舉侵犯淮南。時誠之任期已滿且年老,但繼任者未至。本擬遣家屬先回家,亦因金兵南侵而止,對同僚說:“吾以書生再任邊壘,行年七十,抑又何求,獨欠一死耳!當與同僚戮力以守,不濟則以死繼之。”選丁壯分布城守,率300人迎擊金兵於橫槎橋,破之。金兵攻城,不能克。城內官兵不時出擊襲殺金兵。三月初,金兵攻城更激烈,並修書脅降,誠之嚴詞拒絕。不久,黃州失守,金兵組織10餘萬攻蘄州。援將徐揮投降金兵。十七日城陷,誠之子士允、兄子士宏力戰死。誠之率眾巷戰,自午夜至天明,兵盡,以身殉國。妻許氏,媳趙氏、王氏,孫女等均投水殉節,唯長子士昭因先期返里,得以保全。合家忠骸歸葬縣東七里東山之原。

朝廷追贈他為朝散大夫秘閣修撰,封正節侯,於蘄州及東陽乘駟橋旁,立廟以祀。每年夏曆三月廿七日(殉難之日)縣官親臨致祭。《宋史》卷四四九有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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捨生取義

李誠之作為浙東學派呂祖謙的高足,勤於務學,能言善辯,但他一直多擔任低級官職,最後出任蘄州知州時,已是花甲老人。但他不論身處何地出任何職,都寬猛相濟,造福地方。據文獻記載,李誠之剛到蘄州時,當地百姓由於沒有遭受過戰爭之苦,所以沒有任何意義上的防禦措施,城池荒廢,軍備鬆弛。李誠之出任知州後,整修了城牆,充實了地方糧倉貯備量,加緊訓練士兵,進行一系列防禦準備。

1221年,金兵入侵蘄州,此時李誠之已經任職期滿準備歸家。但在大敵當前的危難時刻,他挺身而出,與家屬一起留在蘄州,擔當起領導蘄州軍民抗金的重任,上演了一幕氣吞山河的悲壯劇幕,實踐了自己“既任其責,不敢顧身”、“職任所在,惟當盡死以守”的誓言。

由於原有兵力被上司分散,李誠之不得不招募城內壯丁組織“敢死隊”,挫敵先鋒於城外。隨後他精心組織軍民採用各種方法,逐個擊破金兵的大舉進攻……最後,在得知自己孤立無援後,李誠之仍然“神色自若”,鎮定從容地指揮蘄州軍民奮勇殺敵。最後由於叛將投敵,蘄州城門被金兵攻破。在與金兵展開短兵相接的巷戰後,終因寡不敵眾,蘄州保衛戰以失敗告終。李誠之自殺成仁,其子、侄陣亡戰場,其妻、媳投水自盡。李誠之捨生取義且滿門忠烈,其人其事驚天地泣鬼神,永遠彪炳史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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