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永明[深圳市振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長]

李永明,曾任深圳市振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

基本信息

違紀被查

2015年8月,經深圳市委批准,李永明因涉嫌嚴重違紀,目前正接受組織調查   。

開除黨籍

2015年9月22日,據深圳市紀委訊息:日前,深圳市紀律檢查委員會對深圳市振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李永明的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

經查,李永明利用職務之便,為他人謀利,收受巨額賄賂;干擾、妨礙組織審查。

李永明身為黨員領導幹部,嚴重違紀違法,其中受賄問題涉嫌犯罪。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市紀委常委會議審議,決定給予李永明開除黨籍處分;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及線索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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