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春城[四川省委副書記]

李春城[四川省委副書記]

李春城,遼寧海城人,1978年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73年4月參加工作,哈爾濱工業大學電氣工程系微特電機及控制電器專業畢業,碩士研究生,助理研究員,原四川省委副書記。 2012年12月初,李春城涉嫌嚴重違紀,中央決定免去其領導職務。2014年4月,經中央紀委常委會議研究並報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審議,決定給予李春城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及涉案款物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給予其開除黨籍處分待召開中央委員會全體會議時予以追認。2015年3月19日,湖北省鹹寧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對李春城涉嫌受賄、濫用職權案向鹹寧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4月23日,湖北省鹹寧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依法公開開庭審理被告人李春城被控受賄、濫用職權一案。

基本信息

個人簡歷

李春城李春城

李春城生於1956年,遼寧省海城人。

1978年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哈爾濱工業大學電氣工程系研究生畢業,工學碩士,助理研究員。

1973年4月黑龍江省雙城縣農豐公社保勝大隊知青,

1975年入哈爾濱工業大學電機工程系學習。

1983年自該系研究生畢業。畢業後留校任德育教研室教師。後任該校組織部副部長。

1987年9月後歷任哈爾濱團市委副書記,太平區委副書記、區長等職。

1997年11月至1998年12月間任哈爾濱市副市長。

1998年12月調任成都市副市長。

2001年2月起任成都市市長、市委副書記。

2002年11月起成為中共第十六屆中央委員會候補委員,四川省委常委。

2003年6月任四川省委常委、成都市委書記。

2003年8月任四川省委常委、成都市委書記、市人大常委會主任。

2005年1月任四川省委常委、成都市委書記。

2011年9月任四川省委常委、省委副書記。

中共十六大代表,第十六屆中央候補委員,十屆全國人大代表,共青團第十二次全國代表大會列席代表、團中央委員,四川省九屆、十屆人大代表,第十八屆中央候補委員。

2012年12月,接受中央紀委調查。

2012年12月13日,據中央組織部有關負責人證實,四川省委副書記李春城涉嫌嚴重違紀,中央已經決定免去其領導職務。

參政議政

李春城李春城

中共十六大代表,第十六屆中央候補委員,第十屆、十一屆全國人大代表;共青團第十二次全國代表大會列席代表、團中央委員;四川省第九、十屆人大代表,成都市第十三、十四屆人大代表。

人物事件

李春城李春城

違紀被查

2012年12月06日,據中央紀委有關負責人證實,四川省委副書記李春城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免去職務

2012年12月13日,據中央組織部有關負責人證實,四川省委副書記李春城涉嫌嚴重違紀,中央已經決定免去其領導職務。

雙開處分

2012年04月29日,經中共中央批准,中共中央紀委對十八屆中央候補委員、四川省委原副書記李春城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檢查。

經查,李春城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巨額賄賂;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其妻、女收受他人所送巨額財物;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其弟經營活動謀取利益;濫用職權進行封建迷信活動,造成國家財政資金巨額損失;腐化墮落。

李春城的上述行為已構成嚴重違紀違法,其中受賄、濫用職權問題已涉嫌犯罪。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的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常委會議研究並報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審議,決定給予李春城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及涉案款物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給予其開除黨籍處分待召開中央委員會全體會議時予以追認。

2014年10月,十八屆四中全會審議並通過中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關於李春城嚴重違紀問題審查報告,確認中央政治局之前作出的給予李春城開除黨籍的處分。

立案偵查

2014年04月30日,最高人民檢察院經審查決定,依法對四川省委原副書記李春城以涉嫌受賄罪立案偵查並採取強制措施。

提起公訴

中共四川省委原副書記李春城涉嫌受賄、濫用職權一案,由最高人民檢察院偵查終結,經依法指定管轄,移送湖北省鹹寧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2015年03月19日,湖北省鹹寧市人民檢察院已向鹹寧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李春城享有的訴訟權利,並訊問了被告人李春城,聽取了其辯護人的意見。湖北省鹹寧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書指控:被告人李春城利用其擔任四川省成都市人民政府副市長、中共瀘州市委書記、成都市人民政府市長、中共四川省委常委、中共成都市委書記、中共四川省委副書記等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額財物;濫用職權,致使國家財產遭受重大損失,情節特別嚴重,依法應當以受賄罪、濫用職權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一審開庭

2015年4月23日上午8時30分,湖北省鹹寧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依法公開開庭審理被告人李春城被控受賄、濫用職權一案。湖北省鹹寧市人民檢察院派員出庭支持公訴,李春城及其辯護人到庭參加訴訟。

違法情況

幫人低價拿地

李春城李春城

李春城的弟弟李春明和部分親屬在成都天府新區、雙流等地有多個房地產公司,這些公司在房產開發市場上並不出名,但拿地能力驚人。成都行政中心南遷前,李春明在天府新區海洋館附近,以50萬元一畝獲得數百畝土地,行政中心南遷,土地價值飆升,李春明以200萬一畝把該片土地倒手,獲取暴利。

中紀委通報,李春城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新京報記者調查發現李春城許多“政績”的背後,都有這方面的涉案的線索,涉及其弟李春明、緊隨他到成都的“哈爾濱幫”、本地商人汪俊林、鄧鴻等人。他們的觸角涉及征地拆遷、土地開發、政府工程、市政交通等多個方面。

中紀委發現,李春城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巨額賄賂;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其妻、女收受他人所送巨額財物;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其弟經營活動謀取利益;濫用職權進行封建迷信活動,造成國家財政資金巨額損失;腐化墮落。

瀘州結交郎酒集團汪俊林

成都多名房地產商稱:汪俊林能順利拿地,因為“與李春城關係密切”

2012年12月2日,李春城被中紀委帶走調查。李出事後不到兩周,郎酒集團董事長汪俊林也被調查。他也是最先被帶走調查的四川富商。

記者檢索公開資料發現,汪俊林及其胞弟汪俊剛,以成都萬華投資有限責任公司(簡稱“萬華投資”)、成都萬華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等近10家公司為實體,在成都雙流縣多次以低價獲得總計近萬畝土地開發權。

2003年,萬華房地產公司在雙流縣萬安鎮麓山片區,拿地4300畝,開發高端別墅區。據《中國經營報》報導,萬華當時拿地成本為25萬元每畝,2009年,建成別墅以15000元均價、總成交額27億元居全國別墅成交額第一。

據上述人士稱,李春城案中,汪俊林的麓山國際房地產項目,在拿地過程中存在重大違法違規嫌疑。

會展商人鄧鴻低價拿地

2003年和2008年,鄧鴻先後以遠低於市場價的價格拿到1500畝土地和1300畝土地

與李春城關係密切的另一名四川富商鄧鴻,亦顯示了驚人的拿地能力。

鄧鴻旗下的沙灣會展中心(老會展中心)、新國際會展中心、九寨天堂、環球中心等項目都與政府有著密切關係。

2013年2月底,鄧鴻被有關部門帶走調查,當年11月,鄧鴻因涉嫌土地倒賣、虛開發票涉嫌逃稅漏稅、詐欺貸款等三項罪名被批捕。

成都的“哈爾濱幫”

跟隨李春城從哈爾濱到成都的商人獲得多個土地一級開發項目,李春城弟弟等還低價拿地

2001年,李春城擔任成都市長後曾兩次啟動舊城改造項目,一次是剛擔任市長後,另一次是2009年。兩次改造均耗時三年多,投資均超過150億元;帶動成都土地價格和商品房價格的飆升。2004年,第一次舊城改造後,成都市將行政中心遷至南城。

新京報記者調查發現,在成都地價、房價飆升的同時,與李春城關係密切的地產商人在成都南城低價獲得大宗土地,李春城家人亦從土地倒賣中獲利。

彭州石化或成尋租工具?

開工前未對社會進行公示,環保部門與地方政府博弈

李春城給成都帶來的另一個影響深遠的工程——彭州石化項目。該項目建設貫穿李春城在成都主政的13年。

該項目由中石油和四川省成都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後簡稱成都石化)共同出資建設。其中成都石化的全資控股股東是成都工投。

1999年,一位中石油系統官員到四川省出任要職。同年,經國務院批准,彭州規劃為石油化工基地。2005年,彭州80萬噸乙烯項目獲批建設,隨後各項配套的道路,土地拆遷、建設等項目陸續開工。

但這項重大的化工項目開工前,並未對社會進行公示。2008年1月,彭州石化開工建設近3年後,公示材料才掛到網上。

在公示之前,環保部門和四川省、成都市進行了持久的博弈。

據當時參與環評的官員回顧,當時環保部提出異議,但地方政府的官員長期“泡”在北京,對於環保部的環評專家組提出的異議,均大包大攬下來保證不會出現污染。而事實上,那些承諾並沒有能夠兌現的依據。

這個“爭來的項目”獲得300多億巨額投資。

據《國家財經周刊》報導,成都工投董事長戴曉明、中石油四川方面少數中層以及成都政界和金融界關鍵節點的一批權力人物從中實現“權與利”的結合,人數起碼20-30人,彭州石化幾乎成了這些人利益尋租的工具。

2012年8月起,當時參與推進這個項目的成都工投董事長戴曉明落馬,隨後李春城、中石油高管蔣潔敏、冉新權、王道富等人也陸續落馬。

2013年年底,中石油四川石化公司原總經理栗東生等人也因涉彭州石化工程中暗箱操作被調查。

熱衷迷信活動

與多名民間算命先生過往親密,曾花千萬遷祖墳

4月29日的中紀委通報中提到:李春城濫用職權進行封建迷信活動,造成國家財政資金巨額損失。這是對高級官員通報中並不常見的一項違法違紀行為。

新京報記者了解到,李春城在成都期間,與多名民間算命先生過往親密。

另據《財新網》報導,李春城將家裡老人墳墓遷往成都都江堰,聘請風水先生做道場等花費千萬元,其中鄧鴻出資約300萬元。

知情人士稱,李春城將祖墳遷到都江堰青城山後山,靠近汶川水磨鎮,地處大山深處,交通十分不便。但新京報記者未能找到遷墳地址。

此外,另有知情人透露,為李春城遷祖墳一事,汪俊林也出資數百萬元。

記者致電時任都江堰市委書記劉俊林,劉表示,他已從都江堰調任其他崗位,對於李春城遷墳並不知曉。

四川省道教協會一名負責人證實,去年四川省紀委曾調查李春城遷墳做法事一事,坊間傳是一名道士所為,道教協會進行內部審查發現,該道場是由都江堰青城山一名高姓男子帶領道教音樂團所為。

道教協會該負責人強調,高姓男子並非正宗道教弟子,是民間正一派俗家弟子。

5月5日,都江堰青城山一位劉姓道長稱,他的一位高姓俗家弟子與李春城多有交集,並為李春城算過命。

劉姓道長介紹,高姓男子的專長是算命。平時也來青城山修行,不過多數時間在都江堰經營餐飲生意。

四川省多名官員透露,李春城很相信風水,除了花費巨資遷墳外,成都數個有名的地標建築打下了李春城迷信的印記。

另一接近成都市高層的人士稱,李春城對這位年僅36歲的高姓算命先生言聽計從,甚至在成都市行政中心(俗稱鳥巢)的項目啟動中,聽從高某的話,將“鳥巢”建在污水處理廠附近。

另外,成都天府廣場地面工程設計方案評選中,一家法國公司獲得一等獎,但那個以“歷史和未來”為主題的設計方案並未最終實施。據訊息人士透露,李春城不喜歡法國的設計,最終確定按照“太極八卦圖”作為設計方案,“他認為太極方案能給他帶來好運勢。”

官商震盪

春城的落馬在四川、成都的政界和商界引發震盪,並持續至今。多名與其有關聯的官員、幾大政府平台公司高管,以及包括郎酒集團董事長汪俊林、成都會展集團董事長鄧鴻等數名民企大佬相繼被調查。

成都工投集團原董事長戴曉明案一般被認為是李春城案的前奏,此案於去年底在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檢方統計,戴曉明共索取或收受他人賄賂人民幣1214萬餘元、175萬港元、16萬美元以及8萬元的購物卡。

戴曉明在擔任成都青白江區位書記、成都經委主任和成都工投集團董事長期間,利用在政界的關係,充當腐敗掮客,幫企業做關係“勾兌”。在調查期間,戴曉明檢舉揭發了他人多條違紀違規線索。戴曉明案被調查後不久,李春城落馬。

中紀委公布的案情顯示,不光李春城個人收受巨額賄賂,其妻女也參與其中。在李春城被帶走調查後,其妻、成都紅十字會原黨組書記、常務副會長曲松枝也被免職調查。曲松枝是在李春城擔任成都市委書記之後,從成都某醫院普通工作人員搖身一變成為衛生局科技處處長、紅十字會副會長,但曲松枝卻長期不上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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