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文會

李文會

李文會(1097年-1158年),字端友,宋泉州惠安小岞鎮後內村人。官拜副相(左丞相) 是惠安歷史上唯一的宰相。 南宋建炎二年(1128年) 以八行舉進士, 名登科甲, 鏇即被提拔任官。 紹興十二年(1142年) 累官至監察御史, 越年遷殿中侍御史, 又遷御史中丞 ,紹興十四年(1144年)五月, 官拜端明殿學士, 簽書樞密院事兼權參知政事。

簡介

李文會雕像李文會雕像
李文會塑像李文會塑像
李文會 (1097年-1158年),字端友,南宋時期泉州惠安縣小岞鎮後內村人。年少好學,博覽典籍,“思研經學多有訓解”,也擅詩賦。青年時尤重修身養志,勵精圖奮,富有報國激情。建炎二年(1128年),文會以八行舉進士,鏇入仕。紹興十二年(1142年)累官至監察御史。越年,遷殿中侍御史,又遷御史中丞。紹興十四年(1144年)五月,官拜端明殿學士,兼署樞密院事,權參知政事,與秦檜同列朝堂。 是年秋天,文會還鄉省親。當時小岞半島與大陸連線的一段海灘叫“七里湖”,潮水經常淹沒海灘,行人無法通行。為了迎接文會回鄉,沿海官員發動老百姓挖掘半座鳳山的沙土,填平“七里湖”,築起一條沙堤。除此之外,李氏宗祠亦修建起來,其父因子貴而被贈為光祿大夫員外郎。文會祭拜祖宗、視察宗祠,非常滿意,當即口占一絕:“龍樓鳳閣九重城,新築沙堤宰相行。我貴我榮君莫羨,二十年前一書生。” 同年十二月,文會因彈劾奸臣万俟禼等而得罪秦檜,御史中丞楊願窺知秦檜厭惡李文會,就乘機彈劾李文會“恤邪害政”。秦檜對政見不同者“莫不以微忤黜去”,即趁此罷掉李文會兼署樞密院事,尋謫筠州居住,後又被移置江州。在謫居江州時,文會潛心研究經學,系統地對《金剛經》進行註解,並撰寫《三教通論》。平靜地生活了10年。 紹興二十四年秋(1154年)七月,李文會恢復職務,出任四川逐寧知府。紹興二十五年(1155年)九月,李文會調任四川瀘州知府。在瀘南日所著《中興十要》,就當時南宋五朝的政治、軍事、經濟、外交等十方面進行了深刻的分析和闡述,提出了一些興利除弊的措施。十一月,秦檜病死。李文會復龍圖閣學士知潭州。紹興二十七年(1157年)七月,李文會案得到平反,並以龍圖閣學士出任四川安撫制置使兼知成都府。李文會在四川執政一年多,雖然年事已高,仍懷有滿腔熱血與報國之心。由於勞累過重,於紹興二十八年八月初一日,病逝於成都府。 李文會歸鄉(后里)隱居時,致力鼓勵鄉人從事發展經濟和海上運輸業,造船航海經商。
李氏宗祠李氏宗祠

故居

李文會故居李文會故居
李文會故居 位於今惠安縣小岞鎮後內村,約始建於宋元祐至紹聖年間(1080年左右),後在紹興十年(1140)擴建為府第,即始建於宋紹興十四年(1144年),原始為七進門(七天井),七開間(七間張),東西護架院宅及各落大廳、天井、院所而組成的貴族式宰相府,古代建築群。府前金魚池(現存)、府後後花園(現還稱叫),府東有千年古井,府西下馬碑,四面城堡,抵禦海寇。故居昔日雕樑畫棟,規模壯觀,布局精巧,設計別致,“龍樓鳳閣”。肇基螺山,地型獨特,謂之“七星墜地”、“凰鳳朝陽之占”、“蝸牛上水”之高洋奇穴。 由於年代久遠,加上地處沿海地區,歷年來遭受颱風、地震等嚴重破壞,七落府第惜乎無存(七落地面現還存在)。據傳,後裔在清康熙年間盡力修建一座二落府第,大廳中央設立神主靈龕供族人奉祭先祖,春秋諭祭及仙逝名望賢士進主之奉祀。據載故居在明隆慶四年(1570)經創辦過學堂,俗稱“后里社學”,直至解放初期。 故居於清末、民國時期曾多次維修。1989年間再遭倒塌,1992年開始清理舊址,進行籌建工作,1997年春動工興建,占地面積約740平方米,建築面積約460平方米,2003年冬竣工。 李文會故居重新修建按原古式“皇宮起”風格進行建築,整座府第結構獨特,古樸典雅,改換樑柱,修缺補遺,甚為壯觀。上下兩落,中央拜亭,抬梁穿斗,硬山式屋頂,燕尾翹脊。整座建築體現了閩南典型的傳統技藝和雕刻藝術水平,布局規整,結構典雅,廳中文物陳列整齊、壯觀,正殿中央高懸“龍圖賢相”鐫刻金匾,靈龕位前敬祀李文會端坐塑像。大廳東西兩側匾額高懸,有道光元年(1821)立“明經進士”匾,清朝立的“齒德流芳”、“選魁”、“海嵩明臣”等匾,還有“宰輔家聲”、“簪纓世胄”、“詩禮傳家”、“靖節遺徽”等匾。廳中大柱楹聯為:“念先人宰輔垂勛光昭世德;願後嗣詩書齊美披振家聲。”長幅楹聯:“唐代倫宗支一派本源追世胄;宋家懷賢相千秋俎豆衍沙堤。”故居堂前祠額鐫刻“李氏宗祠”,門額頂顯“沙堤始祖”。大門有金字楹聯:“自周以來仙道祖;從唐開始帝王家。”當時名流諸大手筆,詞豐意廣,貼切精當,頗具歷史文化之價值。祠內文化內涵豐富,祠外風景優美,可成為旅遊觀光景點。
惠安縣第五批文物保護惠安縣第五批文物保護

“李文會府宅”2009年編入海峽祠堂大全;“李文會府宅”被列入《福建省通志--古蹟卷》;“李文會府宅”入編福建省文化廳《八閩祠堂大全》卷;“李文會府宅”入刊國際炎黃文化中國之粹《中國祠堂》卷;“李文會府宅”古井被惠安縣人民政府公布為第五批文物保護單位;“李文會府宅”舊址被惠安縣人民政府公布為第十一批文物保護單位。

李文會簡介

南宋古井南宋古井
李文會(1097—1158年),字端友,謚靖節,宋•泉州惠安小岞鎮後內村人(古屬泉郡惠邑三十都黃坑鋪小岞后里),曾拜副相(左丞相),是歷史上惠安唯一的宰相。《惠安縣誌•卓績》載:“李文會,小岞人,宋高宗•建炎二年進士,拜殿中侍御史,歷中丞簽書樞密院兼權參知政事。”
惠安縣誌惠安縣誌
南宋•建炎二年戊申(1128年),李文會以八行舉進士。《建炎以來系年要錄》載:上御集英殿賜諸路類省,試李易等451人及第。 《建炎以來系年要錄》載:“李文會名登科甲後,初歷秘書省校書郎、資政殿學士、左奉議郎、左朝奉郎、左宣教郎等職。”《建炎以來系年要錄》載:“先是趙鼎被罷而張浚獨相,再後是張浚罷而趙鼎獨相。”初,張浚、趙鼎被蒙蔽,言於帝,以為秦檜可以重任,至此,高宗以秦檜為相。其後,趙鼎被秦檜所出賣,被罷相趕出臨安。“帝定都於臨安,專主和議。” 《建炎以來系年要錄》載:“紹興十二年四月辛已,左宣教郎充刪令所勒定官李文會守監察御史。紹興十三年二月乙丑,監察御史李文會守殿中侍御史。”紹興十二年(1142年)四月,李文會由左宣教郎充刪令所敕定官,授監察御史。紹興十三年(1143年)一月升殿中侍御史,從此進入內閣,參與朝政。三月,李文會揭發前任福建閩縣知縣李汝明受贓貪污,揭露張祁治獄不當。五月,揭發右宣教郎、簽書江陰判官廳公事蔡楶違法亂紀等。高宗對各大臣說:“縣令這層人數最多,怎么能夠做到人人都對他們了解呢?如果要等侍御史官員來檢舉揭發,監司這層機構有何用呢?今後,貪贓違法之人,若被御史台諫所揭露而監司部門沒有履行監督職能者,酌情降職,讓他們知道,應當受到懲處的職責所在,數年之後,貪官污吏就自然少了。”因此秦檜利益集團的王鈇、張叔獻、賀允中都牽連降官,黃積厚、陳桷、余應求等人受到“皆坐貶秩”的懲處。六月,時江西、福建、廣東等地方盜匪劫掠、燒殺非常猖獗,而這一帶州縣多沒有防備,然而駐防守軍又不敢超越防守界限擊匪,以致賊寇在這數千里到處搶奪民財,瘋狂燒殺,三省民眾深受其害。李文會向高宗進言:“州縣事同一家,願令三路帥臣、監司共議,合兵將以據要衝,仍定期會,共為掩襲,使賊出輒遇兵,則竄無所逃,庶易殄滅。”高宗採納了李文會的奏議,三省剿匪取得了決定性勝利。《中興小紀•卷三十一》時高宗之母皇太后從金國歸來,戰亂停止,社會相對穩定,經濟開始復甦,高宗心情很好,謂大臣曰:“今邊備事息,當以民事為急,民事當以農為先。”二月初七日詔李文會入對。李文會以外交剛維持和議,不再言兵之事,乃奏仁義之說:“陛下至孝格天,文德來遠。慈寧以寧親,永固以寧神,偃兵息民,天下大安,則其仁固大矣。曩者,金人犯闕,陛下毅然請行,志薦宗社。及登大寶,力圖恢復,任賢去邪,斷自宸衷,而宗社再安,則其義固大矣。臣以是知陛下,足以大有為,願慎守此道,而力行之,太平之基,實在於此。”高宗大悅,後五日,帝謂秦檜說:文會力陳仁義,非常完善,朕令抄錄一本置之桌上,可以時時觀覽閱讀《建炎以來系年要錄》載:“紹興十三年八月丙午,殿中侍御史李文會試侍御史,八月壬子,隨高宗視察錢塘江。”紹興十三年(1143年)八月,李文會從殿中侍御史升侍御史。初,錢塘江有石砌堤以捍水患,久之,堤岸漸毀廢,乃就設定護衛錢塘江士兵二千人,令專管採石修堤,與民眾方便。其後,青壯年及有關係的人,都被安排從事其他差役,老弱病者又不可用,兵士僅存十分之一。或曰,近年錢塘江潮水從東上涌,而沙石磧被涌浪沖向西,所以西堤不用修理而堤自然堅固。《要錄•卷149》載:“侍御史李文會言,水勢不常,方潮頭東繳,正西岸宜修之,時乞招補捍江兵,仍稍增其數,使專採石修堤,如曩制,則潮不能為患。高宗曰:‘從之。’”高宗採納了他的意見,並批示:“如果捍江兵士不夠,可從鄰近的州郡調兵”,命令在中秋前維修完工。此後,錢塘江潮不再為患,民獲其利,這是李文會一大功勞。其古蹟工程至今猶存。時南宋與金國和議初定,雙方放歸被俘人員,當時被扣押的南宋官員大批從金國回歸臨安。從北方歸來的官員與在朝官員因政見不同,發生了極大的矛盾。北方歸官以徽猷閣直學士洪皓為代表,結盟南朝要求抗金官員,直接威脅著秦檜集團的利益和居安保守派的政治地位。雙方政治立場分明,鬥爭激烈殘酷。李文會此時身為侍御史,不能不表態,贊同和議。故先後彈劾洪皓、魏良臣、王晞亮、何麟、高閌,同時也彈劾了秦檜集團的万俟卨、万俟止、勾龍庭等。《宋史•列傳132•洪皓》載:“侍御史李文會劾皓不省母,出知饒州。”《宋史•卷441•列傳232•奸臣3•秦檜》載:“洪皓(於紹興十三年)歸自金國,名節獨著,以致金酋室捻語,直翰苑不一月逐去。室捻者,粘罕之左右也。初,粘罕行軍至淮上,檜嘗為之草檄,為室捻所見,故因皓歸寄聲。檜意士大夫莫有知者,聞皓語,深以為憾,遂令李文會論之。”十一月,侍御史李文會論:“戶部員外郎勾龍庭實仕於公朝,而不知尊主之意,望罷黜,以清朝列。”勾龍庭被彈劾調出,知眉州。《建炎以來系年要錄》載:“紹興十四年春正月癸丑,升侍御史李文會試御史中丞,三月癸酉兼侍讀。”紹興十四年(1144年)正月,李文會擢御史中丞。二月,李文會和右諫議大夫詹大方彈劾參與陷害岳飛父子的左通大夫、參知政事万俟卨“黷貨營私,窺搖國事”。《宋史•卷442•列傳233•奸臣4•万俟卨》載:和議成,卨請詔戶部會計用兵之時與通和之後所費各幾何,若減於前日,乞以羨財別貯御前激賞庫,不許他用,蓄積稍實,可備緩急。梓宮還,以卨為宮按行使,內侍省副都知宋唐卿副之,卨請與唐卿同班上殿事,其無恥如此。言官李文會、詹大方交章劾卨,卨遂求去。帝命出守,檜愈怒。給事中楊願封還詞頭,遂罷去,尋謫居歸州。遇赦,量移沅州。” 万俟卨之兄万俟止也被除名,讜送二千里外州編管。 但是,李文會任御史中丞時也秉秦檜意劾張擴和高閌。《宋史•列傳192•儒林3•高閌》載:“閌除禮部侍郎,帝因問閌張九成安否,明日,復以問秦檜,檜疑閌薦,中丞李文會承檜旨劾閌,出知筠州,不赴,卒。”《宋史•列傳139•楊願》:“初,願與張擴並居西掖,一時書命,藉擴潤色。擴詠《二毫筆詩》,願以為誚己,訴於檜,訹御史李文會劾之。高閌侍經筵,帝問張九成安否,翌日,又問檜,檜曰:‘九成以唱異惑眾,為台臣所論,予郡,乃力乞祠。觀其意,終不為陛下用。’帝曰:‘九成清貧,不可無祿。’檜疑閌薦之,以語願,願又嗾文會攻閌去。”三月,李文會兼高宗侍讀。時社會秩序穩定,各地急需有才幹的知識分子去州縣管理,於是高宗詔見李文會說:“崇尚儒家文化教育,是現在國家最為迫切的大事。”李文會回答說:“如果不是戰爭還沒有結束的原因,此事是可以辦到的。”同時積極向高宗推薦陳康伯、葉廷珪等人。紹興十四年(1144年)五月,李文會拜端明殿學士、簽書樞密院事兼權參知政事(相當於副宰相),與秦檜同列朝堂。《宋史•卷30•本紀30•高宗7》載:“十四年……五月……乙丑,以御史中丞李文會簽書樞密院事兼權參知政事。”李文會贊同對金和議,彈劾抗金名將樓炤。《宋史•列傳第139•樓炤》載:“十四年,(樓炤)以資政殿學士知紹興府,過闕入見,除簽書樞密院事兼權參知政事。尋為李文會、詹大方所劾,與祠。”但是,李文會在參與朝政的近三年時間內,也逐步覺察到秦檜獨攬大權,誅鋤異己,迫害忠良的罪惡後,開始進行抵制,對時政得失敢於力陳己見,對於遭秦檜迫害的忠良賢士,設法保護,因而惹怒了秦檜。《林泉野記》載:“李文會當侍御史的時候,一日秘書省正字、莆田人黃公度寄信勸喻他,不要站在秦檜保守派議和的立場,如果沒有接受他的意見,今後恐會被寫進野史而受到譏訕。”李文會與黃公度過往甚密,非常贊同黃公度的意見,沒有把這封攻擊秦檜的信交出來,保護了黃公度。王文獻,晉江人,著有《孝經注》,是李文會好友。因進獻《司馬法》註疏,攻擊秦檜,被捕入獄。李文會通過左朝奉大夫龔寬把王文獻救出,(《中興小紀》載:龔寬,福建建陽人)“令放編置人王文獻自便”。時趙鼎在潮州,王文獻放出後特地到潮州去見趙鼎,對當時朝廷時弊進行猛烈的抨擊,同時又替趙鼎送信去臨安給抗金派重要人物高閌。後來,這兩件事被御史汪勃向秦檜揭發,李文會罷相時,黃公度被牽連,罷秘書省正字,調任泉州為簽幙。左朝奉大夫龔寬被降官三級,永不得堂除,王文獻再次被捕。
從這兩件事可以看出,李文會雖贊同和議,但並非完全依附秦檜。《建炎以來系年要錄》載:“紹興十四年秋八月,以參知政事省親返鄉。”紹興十四年(1144年)秋八月,李文會知道,得罪了秦檜,他的參知政事官職很快就會被罷免,於是藉機回惠安小岞省親。高宗賜府第,並親題“龍圖賢相”匾。徐自朋《宋宰輔編年錄》載:“秦檜為相,宰臣們執政不久,肯定就會被罷免,這已經成為一種慣例。所以那些升任宰臣的人,都知道自己很快就要下台,所以包袱早就收拾好了。”這就是李文會當年回鄉的心境寫照。《會編》載:“秦檜兩居相位十九年,每次推薦宰臣,都不讓他們干預政事,僅僅備員而已。百官不敢拜謁他們,州縣也不敢把檔案送到他們手上,這些宰臣在位都從未超過一年,就被栽贓上罪名罷免。秦檜仍擔心他們可能會被重新起用,往往將這些人調發到千里之外的州郡,並時刻派人暗中觀察他們的動向。所以,當時出任宰臣的人,都不以為榮。”時小岞為孤島,與大陸連續的一段海灘叫七里湖,潮水經常淹沒海灘,過往行人靠舟楫渡過。官府為迎接李文會榮歸故里,發動百姓挖掘了半個鳳山的沙土,在七里湖築起一條長長的沙堤。
泉州府志泉州府志
《惠安縣誌•卓績》:“有司沿海築沙堤以迎之。”李氏宗祠亦修建起來,其父因子貴而被贈為光祿大夫員外郎。李文會祭拜祖宗,參觀了在建府宅、視察宗祠,賦詩曰:“龍樓鳳閣九重城,新築沙堤宰相行,我貴我榮君莫羨,二十年前一書生。”李文會給宗祠親題對聯為:“念先人宰輔垂勛光昭世德;願後嗣詩書齊美披振家聲。”並親題“沙堤”兩字。族人以此為榮,遂以“沙堤傳芳”作為小岞李氏堂號,世代相襲。
沙堤傳芳沙堤傳芳
李文會回鄉省親時,為小岞鄉民做了二件事,古蹟至今猶存。其一:李文會為方便家鄉民眾的生產生活,挖砌了一個水利工程,寬十餘丈,現稱為“大潭”,既可蓄水,亦可養魚。《泉州府志•水利》:“後內官陂,在小岞,長十餘丈。”
其次,從現在新橋村的港仔溝至大滬龜嘴,修建了一條海埭,稱左丞相埭,方便民眾捕魚,民獲其利,現在前峰的大滬和龜嘴,民國時期都是後內、新橋二村漁民定置作業後勤保障的寮仔地界。《泉州府志•卷之九》:“左丞相埭,在小岞鄉,宋丞相李文會建。”沙堤建成後,小岞至錢山(淨峰)這片海灘地就可通車馬了。滄海變成了桑田,荒無人煙的鹽鹼地變成了集市城區。清•惠安庠生劉文元路過七里湖沙堤,賦詩曰:“曾聞滄海變桑田,七里湖中信有然。自昔秋盈千澗水,從今春到萬家煙。東西往來通車馬,南北紛紜起市廛。共築沙堤迎宰相,亦應遺蹟記前賢。”《宋史•卷30•本紀30•高宗7》載:“(十四年)十二月……丁酉,李文會罷,尋責筠州居住。”紹興十四年(1144年)十二月,李文會回臨安不久,御史中丞楊願窺探到秦檜厭惡李文會,聯合秦檜死黨、殿中侍御史汪勃與右正言何若等,彈劾文會“憸邪害政,自登言路,每論一人,必遣家僕密送於門外曰:此出上意。及為御史,又與王文獻締交,俾遊說於外,私養台吏,伺台中章疏,梟心虺志,無所不為。陛下講修鄰好之時,儻使奸險小人尚在政地,獸窮則搏,必致為國生事,此固有當繫於聖慮者。”連續上疏六道,攻擊李文會包庇縱容反對派與趙鼎勾結等罪名。在秦檜的操縱下,詔罷李文會端明殿學士、簽書樞密院事等職務,依前左朝奉郎“提舉江州太平觀”。對於這樣的處分,秦檜、楊願等人還不滿意,紹興十五年(1145年)三月又攻擊之,再詔李文會降職為左奉議郎、筠州(今江西宜春)居住。紹興二十年(1150年)八月,又被移至江州居住(現江西九江市)。李文會在江西宜春和九江,平靜生活了10年,潛心研究經學,著有《金剛經注》和《三教通諭》。特別是《金剛經注》在佛學界影響很大,當地高僧居仕都慕名來拜訪。據《軼書傳記》載:時有一位高僧經常與李文會往來參究經義,有一天訪僧臨走口占一絕:“數丈招提四面山,羨師終日掩禪關。十年不踏門前路,只遣松風送我還。”紹興廿四年(1154年),秦檜病,其子秦熺知樞密院事,其孫秦塤只有十九歲就升任尚書禮部侍郎,於是群臣激憤,紛紛上書揭露秦檜父子的罪惡。高宗帝迫於內外壓力,逐步恢復了一部分被秦檜迫害官員的職務。紹興廿四年(1154年)秋七月,李文會復職,出為四川遂寧知府。時四川發水災,遂寧猶為嚴重,災後經濟蕭條,竄死相繼。高宗對府臣說:“四川水災,官司賑濟救災止及鄰近地方,宜令提舉官及時趕務州縣,常平官員親往措置事物,使救災措施及早惠及於民。”李文會沒有進京報到,直接赴任組織救災。當時遂寧府地處南北戰爭的前線,由於戰亂和災荒,當地人口流失嚴重,邊防基本沒有士兵防守。李文會一方面組織災後重建,一方面組織招補鄰近州郡流民及本籍農家子弟到遂寧補額兵民,鞏固邊備。上任一年多,戶口迅速增加,農業耕作迅速恢復,經濟貿易得到發展,社會很快穩定。紹興廿五年(1155年)九月,李文會調任四川瀘州知府。原來在八月二十七日,王師心調離瀘州改知洪州。瀘州、夔州地接蠻獠,民族矛盾極為複雜尖銳,當時駐守的軍隊只有二千九百人,邊備兵力嚴重不足,蠻獠少數民族經常反叛,地方官請求派兵討伐,朝廷考慮四川兵力不足,因此被取消。於是調李文會接替王師心管治瀘州。《瀘州府志》載:“前執政李文會自瀘州徒益,府下行縣供張加倍。”州、縣官員為迎接李文會,極力鋪張,舉行隆重的歡迎儀式。李文會在瀘州大刀闊斧,興利除弊,改革邊備,調整防守兵力,並招收當地少數民族民眾成立土兵配合正規部隊,用少數民族官員管理少數民族的方法,於是化解了民族矛盾,蠻獠的叛亂得到有效控制。在瀘南日所,著《中興十要》呈報朝廷,就當時南宋王朝的政治、軍事、經濟、外交等十個方面作了深刻的分析和闡述,提出興利除弊的措施和思路。高宗閱後非常重視,準備重新起用他。紹興廿五年(1155年)十一月二十日秦檜病死,万俟卨起用為資政殿學士、參知政事、尚書右僕射,百般阻擾高宗重用李文會。庚辛日,高宗向大臣說:“昨天送來的文書,四方進言獻策的很多,朕觀覽他們的文章,一些措施和建言,極有可取,應該選擇那些建議最切實有效的人,根據才幹能力予以提拔使用。”戊申日,呈送被降職的前宰執及侍御史官,重新復職名單15人,李文會被万俟卨扣壓下來。當時高宗很生氣說:“用人當盡公道,若以私憤喜怒而取人,則真才實能,何由得進耶!”時潭州(今湖南長沙市)守將、威武軍節度使劉錡升為太尉,王師心向高宗建議:“潭州為上流重地,而兵力寡弱,應派遣御前軍二千人防守其地。”高宗不許,於是調左奉議郎知瀘州,李文會復龍圖閣學士知潭州。紹興二十七年(1157年)三月,万俟卨死;六月,四川安撫制置使兼知成都府肖振卒。七月十一日,高宗又調李文會以龍圖閣學士任四川安撫制置使兼知成都府,高宗並給予選人用人及其稅賦處理等很大許可權。《宋史•本紀•高宗8》載:“二十七年…秋七月…乙亥,以龍圖閣學士李文會為四川安撫制置使。”李文會根據四川各州縣匯報稅賦偏重的情況,向朝廷上書請詔,免除了從紹興十四年至二十七年的軍費及稅收上繳國庫的欠款。“詔荊南、襄陽、光隨州、安豐軍,合起內庫錢帛,自紹興十四年至今蠲之。”減輕四川民眾沉重的負擔。然而嘉州地方官卻沒有減輕民眾負擔,反而額外加斂。李文會為取信於民、安定民心,果斷地採取措施,對違背朝廷規定的地方官員“賦外之斂”的貪官污吏進行揭發並革職處理。《中興小紀•卷三十七》:“時已蠲蜀賦,以寬民力,而嘉州賦外之斂方急。四川制置使李文會曰:“違法科斂,與違制罪均,蜀去朝廷遠,詔令裕民,吏猶不承悖,孰甚焉,乃劾官吏之罪罷逐之。”四川雙流知縣馮邦光貪瀆腐敗、民憤極大,安岳縣知縣張寧貪污上繳國庫稅款達二十五萬七千貫,還有秦熺死黨、成都府路轉運判官王揚英,都被李文會一一治罪法辦。過去,四川各郡守官員,公差私差出門都用車、船作交通工具,政府每年負擔每人的經費多者達五、六千緡,少者也有三、四千緡。李文會接任後,上奏朝廷,要求立法取消,如果官員敢違反者,按貪贓論處。紹興二十七年(1157年)冬,李文會進京述職。高宗對李文會說:“蜀中地遠,卿至官有民間疾苦利病,一一奏來。”又對大臣說:“四川善政,前有胡世將、肖振,近薦武帥又皆得人,減重負,蜀人安之,可除直學士。”對李文會治理四川予以充分肯定。紹興二十八年(1158年)春正月,李文會復端明殿學士。紹興二十八年(1158年)五月丙申日,是日嘉陵江漲大水,江水溢入興州城,棧道被洪水沖毀,利州大安軍皆被洪水所淹。李文會親自籌劃指揮,積極組織軍民抗洪搶險救災,同時下撥救災物資,要求各州縣有無災傷,及時賑濟。李文會在四川新繁縣巡視中,發現有座重光寺,專門奉祀太祖,並塑有太祖皇帝神像。原來,宋初太祖平叛四川時,不殺蜀人,四川人感念之,故立廟於終南山。於是組織重修重光寺。當時,成都府守軍有3310人,川東駐軍12490人,瀘州駐軍2889人,大部分軍隊都被抽調到長江防守,軍隊缺乏統一的調配和系統指揮,而且軍費嚴重不足,後勤補給多不相互照應。李文會上奏,提出改革措施,恢復原來軍隊的建制。對於後勤補給建議:“四川錢糧,系科入賬,應副瞻軍之數,若樁充本錢,慮於大軍,歲計有虧。”朝廷批覆:“詔仍舊制。”《宋史•食貨志》載:“初,利州舊宣撫司有積緡二百萬,守者密獻之朝,下制置司取撥。振曰:‘此所以備水旱軍旅也,一旦有急,又將取諸民乎?請留其半。’是歲振卒,李文會代之。二十八年文會卒,中書舍人王剛中代之。二十九年,蠲四川折估糴本積欠錢三百四十萬緡。”李文會在四川帥府一年多,由於勞累過度,病。病重期間,李文會還掛念著四川的邊備,多次向朝廷上書獻言:“成都帥,陛下不可不擇,宜求才可以制置四川者二、三人,常置之聖度。”同時推薦了董誡。《熊克小歷》載:“李文會在蜀時,武德郎知石泉軍,董誡移之復州。先是李文會、王剛中、王之望、王弗、王適皆舉董誡可備邊帥。皇帝說:五人皆薦,可見公正,乃與邊郡,令藉記從備,他時選用。”後董誡被重任為兩浙東路兵馬鈐轄之職。紹興二十八年(1158年)八月初一日,李文會卒於成都任所,謚靖節。墓葬惠安縣三十二都二甲虎母山(今惠安縣東橋鎮珩海村內墓自然村),俗稱丞相墓,地名叫李墓(內墓)。
墓葬遺址墓葬遺址
紹興二十九年(1159年)正月二十七日,端明殿學士李文會遺表報達朝廷。初時命恤典三個人恩澤,各進官一級致仕、贈左中奉大夫;既而,中書舍人洪遵(洪皓之子)攻擊李文會:“奴事秦檜,排斥忠良,改秩三年而登政府。及守成都,貪毒弛繆,動為民害,望罷其恤典,以慰蜀人。”於是,朝廷命詔贈官勿行。後來很多大臣提出李文會在四川有很多政績。最後皇帝令恤典恩澤二人,進官一級致仕、贈左中奉大夫。故惠安小岞後內小宗祠堂亦稱“中奉大夫第”。紹興三十年十二月丙寅,洪遵被罷免職。
█李文會生三子:長子李觀民,紹興十四年(1147年)七月授右奉議郎知濠州,十月升左奉議郎,紹興十七年(1150年)任滿回臨安,紹興三十二年(1162年)出任袁州郡守。居四川成都府。次子李天民,恩澤贈左中奉大夫致仕。居江南松江府(上海市松江區)內真珠巷十二街。明末,其後裔李沾,號毖軒,於崇禎九年(1637年)以進士知惠安縣,到小岞尋根祖跡,並立“東里遺風”坊。《惠安縣誌•卷21》載:“李沾,江南松江進士,明崇禎九年涖惠。”三子李莘民(李三官),居住小岞後內。紹興廿六年(1156年)八月知萬州縣。紹興廿九年(1159)正月,恩封蔭被授贈左中奉大夫,紹興卅二年(1162年)授四川黎州知府。《要錄•卷181》:“因端明殿學士李文會遺表命進,三官恩澤致仕,贈受左中奉大夫,其致仕恩澤二人。”紹興卅二年(1162年)授四川黎州知府。長女嫁福建邵武馮氏為媳。李文會留下的詩詞不多。《螺陽文獻》收集有《沙堤作》、《草萍驛》、《錢舜舉木芙蓉》。一些詩後被明代萬曆年間惠安人朱一龍誤收入盧琦《圭峰集》中(泉南著述•圭峰集)。如《草萍驛和薩天錫》《錢舜舉木芙蓉》《美人折花》《游七岩庵》《過吳江》《和林子方湖亭晚酌》《和林子方玄妙寺值雨》《望湖亭》等,這些詩都是李文會在江浙紫陽山、吳山、西湖及江西謫居時所作。《廣群芳譜•卷39》載:“《圭峰集》,明•萬曆惠安人朱一龍、三山(福州)董應舉序而刻之。今觀其詩,大半見於薩天錫集中,亦間有陳罘仲、同寬甫諸作,兵燹之餘,收集采掇,不無傳鈔之誤。天錫宦遊閩海,遺稿流傳如《中秋環月》一篇,自敘歷歷可考,而後人漫不檢點,使《圭峰》一集,其贗雜陳可嘆也。”可明確李文會所作的詩有:《沙堤作》:“龍樓鳳閣九重城,新築沙堤宰相行,我貴我榮君莫羨,二十年前一書生。”此為紹興十四年(1144年)秋八月李文會回惠安小岞省親時作。《草萍驛和薩天錫》(實為《游紫陽山》):“林外輕風帽影斜,客衣盡染紫山霞。等閒檢點春多少,牆角薔薇幾樹花。”此為紹興十四年(1144年)李文會陪高宗皇帝游紫陽山時所作。元•至正年間,著名詩人薩天錫到泉州任“閩海福建肅政廉訪司知事”,在泉州得到李文會《游紫陽山》詩,於是依韻和《草萍驛和李執政》一首(《薩天錫集》):“芙蓉灣灣綠陽斜,吹笛何人隔彩霞。驚起沙頭雙翠羽,銜魚飛上刺桐花。”後人不察,以為《游紫陽山》是唱和詩,遂作《草萍驛和薩天錫》。《錢舜舉木芙蓉》:“紅裝初映酒杯酣,斜倚西風轉不堪。霜後池塘秋欲盡,令人惆悵憶江南。”此為紹興二十六年(1156年)十月李文會游杭州吳山時所作。紹興廿五年(1155年)九月,李文會調任四川瀘州知府。在瀘南日所,著《中興十要》,於紹興二十六年(1156年)十月皇帝召開的全國高層軍事會議上,呈送給高宗。當時一起參加會議的有吳磷、劉琦、王師心、肖振等,於是他們一起利用這個難得的機會重遊杭州吳山名勝。錢舜舉(1235—1299年),名選,號玉潭,南宋•浙江吳興人;景定(1260—1264年)間鄉貢進士,博學多藝,精通韻律、工詩、善書畫,是“吳興八駿之一”。入元不仕,喜歡收集南宋名家詩賦,老以賣畫為生。有人認為,錢舜舉與李文會的詩應該沒有很大關聯,錢舜舉是李舜舉之誤。《泉州府志•卷33》:“李舜舉,泉州人,李熙績兄,南宋•嘉定十年(1021年)進士。”李舜舉很可能是李文會的後人,親兄弟三人(李熙績、李麗)都中進士,收集有李文會部分詩文。《美人折花》:“曉綰香雲出戶來,凌波微步下瑤階。潛身折處香凝指,正面看時影在懷。鶯蹋露珠玷翠袖,蝶隨春色上金釵。石蘭乾外莓苔滑,歸院應須換繡鞋。”《游七岩庵》:“曲徑峰前轉,臨行見虎蹤。孤庵萬樹合,絕澗一橋通。芳草凝微露,靈湫飲彩紅。山僧面壁坐,應悟萬緣空。”《過吳江》:“興隨流水共悠悠,此地蘆花正滿洲。落日片帆千里暮。西風長笛數聲秋。衣冠空帶英雄淚,湖湖難消浩蕩愁。吟罷欲尋沽酒處,傍人遙指過江樓。”《和林子方湖亭晚酌》:“登臨多野趣,未暇問朝簪。南國秋風起,西湖暮景函。江雲連遠樹,山雨落寒嵐。同是他鄉客,相攜看斗南。”林子方是詩人楊萬里(1127—1206年)的朋友。楊萬里,字廷秀,南宋•江西吉水縣人,紹興年間進士,傑出詩人,其《曉出淨慈寺送林子方》詩流傳甚廣。李文會與林子方、楊萬里同時期為官,有較密切的來往及詩歌唱和。 《和林子方玄妙寺值雨》:“兩袖薰風緩轡游,粵王城下少淹留。客衣半濕松花雨,鶴影先分竹院秋。採藥僧歸雲外路,吟詩人騎樹間樓。馮君吸取前溪水,為洗塵中浩蕩愁。”《望湖亭》:“三衢非為懶折腰,楓城聯蔭桐陰色。黃金孰鑄子期形,白玉空教和氏泣。丈夫氣概無憚勞,對此江山趣自高。浩歌長嘯天地窄,笑殺馮唐嘆二毛。”此詩是李文會紹興二十年(1150年)被移至江州(現九江市)居住後所作。
李文會所著《金剛經注》,在世界佛學界中影響很廣。台灣慧律法師主講《金剛經》,大量引用李文會的註疏。如李文會曰:“菩薩應如是布施者,謂舍除一切煩惱,憎愛之心也,然煩本空,皆是妄見,有何可舍。一切諸有,如夢如幻,一切煩惱,是魔是賊。”曰:“應知一切分別種種,皆名為相,如是之相,皆從因緣起,應知一切分別,皆如夢幻,遇緣即施,緣散即寂。”曰:“虛而不實,妄則不真,既不真實,相即非相。世間種種善事,不可勝計,大概止是諸惡莫作,眾善奉行是也。”又曰:“心生則一切法生,心滅則一切法滅,心既清淨,諸法皆空,一切善惡,凡聖等見。無人無法,內明實相,外應虛緣也。”等。李文會在《金剛經注》中很多經典名句名言,是現代佛學界教材教案必講的案例。趙戴文評論說:“金剛經五十三家註解,其中禪師如臨濟黃櫱、若納(蘭),居士如王日休、李文會、張無盡諸作,最為親切詳解。”對李文會佛學的造詣有較高的評價。評價李文會生活在南宋主戰派與主和派劇烈爭鬥的夾縫中,雖然他亦主和,但在朝時極為謹慎,人際上極力想表現出中立的姿態,結果雙方都將他視為異己。紹興十三年(1143年),他在殿中侍御史任上,揭露前任福建閩縣知縣李汝明受贓貪污、張祁治獄不當、簽書江陰判官廳公事蔡楶違法亂紀,牽連到秦檜利益集團的王鈇、張叔獻、賀允中、黃積厚、陳桷、余應求等人降官、貶秩。紹興十三年(1143年)在侍御史任上,他先後彈劾洪皓、魏良臣、王晞亮、何麟、高閌等抗金官員,同時也彈劾了秦檜集團的万俟卨、万俟止、勾龍庭等。紹興十四年(1144年)在御史中丞任上,再次彈劾參與陷害岳飛父子的參知政事万俟卨,直至將万俟卨趕出臨安,万俟卨之兄万俟止被除名編管。但是,李文會也秉秦檜意劾張擴和高閌。紹興十四年(1144年)任副相時,李文會贊同對金和議,彈劾抗金名將樓炤;但也設法保護遭秦檜迫害的忠良賢士如黃公度、王文獻,幫助過反對秦檜最激烈的趙鼎、高閌等。主和派將李文會視為異己,任副相僅七個月就被秦檜及其死黨楊願、汪勃、何若等聯章彈劾,罷相、落職,直至移至筠州、江州居住。主戰派將李文會視作奸臣,在他卒後,洪皓之子洪遵還攻擊李文會“奴事秦檜,排斥忠良”。後代史學家站在主和派是奸臣、主戰派是忠臣的“非正即邪”的歷史觀上,將李文會列為“柔佞易制者”之列。明代,何喬遠對李文會的為人十分貶低,稱他“劾時賢以媚秦檜”。但從現有的資料看,李文會在權力最高峰時,沒有做過迫害忠賢,偷安求榮行為,這就證明了李文會有自己的人格,絕非依附秦檜之輩,對諂媚秦檜是極其反感的。正如他在《金剛經注》所註解的:“無邊眾生者,謂起無量無數無邊煩惱也,得滅度者,既已覺悟,心無取捨,無邊煩惱轉為妙用,故無眾生可滅度也。有我相者倚恃名位、權勢、財寶、藝學,攀高接貴,輕慢貧賤愚迷之流……”他的處世形式,造成見解不一,是可以理解的。綜上所述,李文會畢竟是封建社會惠安仕子中唯一的宰相,是泉州地區重要的歷史人物。在南宋這個特殊朝代,“公卿有黨排宗澤,帷幄無人用岳飛。”因此,李文會有他的歷史局限性,我們應該從歷史的高度,來正確看待評價歷史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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