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岩是否確有其人?

公元1644年(明崇禎十七年)3月,中原大地上一片刀光劍影。首先是明末農民起義領袖李自成率領的大順軍在攻占了西安後,一路摧枯拉朽,經山西,出居庸關,居高臨下攻下了北京城,明王朝宣告滅亡。

公元1644年(明崇禎十七年)3月,中原大地上一片刀光劍影。首先是明末農民起義領袖李自成率領的大順軍在攻占了西安後,一路摧枯拉朽,經山西,出居庸關,居高臨下攻下了北京城,明王朝宣告滅亡;其次是鎮守山海關的明將吳三桂,打開了東北的大門,引清兵入關,鎮壓了明末農民起義軍,滿族貴族建立了清王朝,使得中國歷史翻開了清初的一頁。封建文人在劫餘亂後,紛紛著述,開始了對明末歷史的追述和研究。這些封建文人,或直筆,或增飾、或以聞傳訛、或相互牴牾,終於留下了諸多疑案。關於大順軍李岩其人,即因史籍記載的不同,300多年來,域以為“子虛烏有”,或以為確有其人,眾說不一。
持肯定意見者認為,諸多正史、野史、筆記、小說,都比較一致地肯定,李岩原名李信,河南杞縣舉人,是魏忠賢黨羽、明朝兵部尚書李精白之子。崇禎時,因魏忠賢案,李精白入獄判刑,李岩即家居未仕,人稱李公子。時值河南大旱,災民惶惶呼救,李岩遂力勸杞縣府宋知縣停徵賑濟,又出栗賑災,被誣下獄。後又被災民攻破縣城,劫獄後,殺知縣,逼上梁山,投奔李自成農民起義軍,李自成用為謀主,賜名李岩。
關於李岩投奔李自成起義軍一事,無名氏《檮杌近志》有傳奇式的記載,不妨迻錄於此:“崇禎末,流寇四起,繩妓紅娘子亂河南,虜杞縣舉人李信去,強委身之。信不從,逃歸。有司疑信,執下獄。紅娘子來救,城中民應之,信仍歸紅娘子。遂與李自成約為兄弟,決意為逆。李信妻湯氏勸不聽,縊於樓,面色如生,不知何時死。”
李岩入李自成軍後,曾薦河南盧氏舉人牛金星,牛又薦舉陰陽先生宋獻策。李岩勸李自成“尊賢禮士,除暴恤民”;攻下北京後,又派兵保護明懿安太后和河南狀元劉理順,藉以穩定社會秩序和收買人心。其最後被殺,是牛金星讒言的結果。
史家們認為,上述史籍的作者,大多是治學嚴謹、頗有影響的學者,如顧炎武,他在《明季北略》中也肯定了李岩其人其事,他的記載應該說是可信的;又如《明史》,亦應視為信史,記載李信入伙李自成起義事也頗為細。這是其一;其次,上述史籍的成書時間,大多是在清順治和康熙年間,距大順軍的失敗時間不遠,作者完全有條件廣泛接觸當時曾親歷其事、親見親聞的當事人,故李岩確有其人,應是可信的。近人郭沫若、范文瀾等均持這一觀點。
持不同意見、最早提出此案的是清初學者鄭廉。他在《豫變紀略》中說:“杞縣李岩,則並無其人矣。予家距杞僅百里,知交甚夥,豈無見聞?即不幸而陷賊者,亦未聞賊中有李將軍杞縣人。不知《明季遺聞》何所據而為此也。而《流寇志》諸書皆載之,不知其為烏有先生也。”此後,論者從李岩的籍貫、家世及其在杞縣舉義的事跡等方面作了考察後認為李岩確無其人。證據之一是:除《豫變紀略》的作者、“距杞僅百餘里”的鄭廉否認李岩外,清初河南《杞縣誌》、《開封府志》的纂修者也否認杞縣有李岩其人;第二,李精白不是杞縣人,而是穎州(今安徽阜陽)人。無論是在做官、還是削職之後,其均未遷居杞縣;第三,李岩不是李精白之子。這一點,在《杞縣誌》和《潁州府志》中均有記載;第四,李岩在杞縣勸賑舉義的事跡,也屬虛構。因檢諸史乘,崇禎時的杞縣知縣,從四年至十三年間未有一個姓宋的;其間的杞縣知縣,並非有人死難,杞縣城也從未為義軍攻破。那么,為什麼這么多的野史、筆記、小說,甚至包括《明史》的纂修者在內,都眾口一辭地把李岩說成是杞縣人,是李精白之子呢?論者又進一步認為,這首先是明末統治者為仇視、誣衊農民起義軍的需要而捏造的。因李岩為自成“謀主”,而李岩則是李精白之子,李精白為逆案中人,海內之所切齒,故一聞有李氏從賊者,皆曰:“此必李精白之子也”。從此,“以訛傳訛,遂登史策”。其次,抬出李岩,實為貶詆李自成,其始作俑者是西吳懶道人《剿闖小史》。實質上,早期傳說中的“李公子”,即李自成本人。《剿闖小史》創造出“李岩事跡”後,為統治者所認可,即通過各種渠道滲進史籍,《明史》纂修時,正值清初文字獄鍛鍊的高潮,自然沒有人矯枉,“李岩”就從本無其人,成了確有其人。
李岩之謎,尚祈發掘更多的史料,方能解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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