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朗[中央組織部老幹部局副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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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朗,女,又名方麗群、方向明、東方曙、阿霞。中共七大候補代表。

基本信息

人物簡介

方朗 方朗

個人簡歷

11歲在初小讀書,13歲輟學當紡紗工。1936年6月到上海,參加過進步組織和反日遊行示威。10月回到汕頭,參加黨的外圍組織“華南人民抗日義勇軍”,開展女工工作。1937年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全國抗戰爆發後

受黨派遣參加“汕頭青年抗敵同志會”等組織,奔走於潮汕城鄉,進行抗日宣傳活動。12月參加中共閩粵贛邊省委訓練班學習,結業後留省委婦女部工作。 1938年秋回澄海縣隆都區做婦女工作。同年9月至1939年10月任中共潮汕中心縣委婦女部長。1939年10月至1940年12月任中共潮(安)澄(海)饒(平) 中心縣委婦委書記。1939年11月在中共閩西潮梅特委第六次執委擴大會議上,被選為閩粵贛邊區出席中共七大候補代表。1940年春調中共閩西南潮梅特委黨校高級班學習,結業後留閩西分委工作。在艱苦的鬥爭條件下,白天躲在山上結草為廬,夜晚下山發動、組織民眾。1940年12月起任中共潮梅臨時特委委員、婦女部部長。1941年7月調任中共廣東揭陽縣委書記、特派員。8月繼任中共潮梅特委婦女部部長。1942年“南委事件”後,隱蔽在普寧、揭陽交界的一個小村莊中繼續堅持工作。1943年2月轉移到重慶,7月下旬隨周恩來等回延安。8月到中央黨校一部學習。參加了整風、審乾和關於黨的兩條路線的討論。 1945年4月至6月作為大後方代表團成員參加中共七大。

抗日戰爭勝利後

1946年春被派到東南亞地區,負責聯繫撤退到那裡的黨員和幹部;協助當地黨組織作華僑工作;開展經濟工作,為輸送幹部回國準備經費。1949年春奉調回國,在香港參加中共華南分局舉辦的幹部學習班。4月任中共潮汕地委委員、組織部副部長,迎接解放軍南下解放潮汕,準備和培訓幹部等。

建國以後

1949年10月任中共汕頭市委委員、組織部副部長、紀律檢查委員會副書記。1952年底調中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中央監察委員會和中央組織部,先後擔任編輯室副主任、秘書科科長、政策研究室副主任、老幹部局副局長等職。1960年曾獲中共中央直屬機關黨委授予的“全國三八紅旗手”稱號。1980年任中共中央黨史資料徵集委員會委員。1983年離休後,任中共南方局黨史徵集小組南委組成員。1985年受聘為汕頭經濟特區顧問。1993年後任北京潮人海外聯誼會副理事長、副會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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