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史學[梁啓超創作文章]

新史學[梁啓超創作文章]

《新史學》,是梁啓超所撰的一篇長文,它是資產階級史學家批判傳統史學,試圖建立新的史學理論體系的重要標誌。

內容簡介

關於《中國史敘論》

它與《中國史敘論》在節目上多有異同,然其基本思想前後連貫,二文在內容上互相補充,故宜結合起來考察,益可見作者倡導"新史學"的旨趣所在。梁啓超對西學有廣泛的涉獵,他在這兩篇文章中,運用西方學者的歷史哲學(主要是近代進化論思想)和史學方法論,提出並闡述了一些重要的史學理論問題。

關於歷史撰述的性質和範圍

作者在兩文中都論到史學的"界說",而歷史撰述的性質和範圍則是"界說"中居於首要地位的問題。作者指出:"歷史者,敘述進化之現象也。"他說的"歷史",按其意,當是歷史撰述,亦即史家撰述中所反映出來的歷史。歷史撰述是"敘述進化之現象",這實際上是指出了"新史學"之歷史撰述的性質。以此為前提,作者給歷史學確定了一個內涵,就是:"進化者,往而不返者也,進化無極者也。凡學問之屬於此類者,謂之歷史學。"質而言之,歷史學當以進化論為指導思想,考察和敘述種種進化現象,這就是"新史學"的本質。作者認為,"歷史之真象"即運動規律"如一螺線"。這裡說的"歷史",是指客觀歷史過程。他的這個認識,把中國傳統史學中的樸素進化觀提高到一個新的階段。但梁啓超之言歷史進化和歷史真象,並未超出他的老師康有為所謂據亂、昇平、太平與世漸之說,即局限於庸俗進化論的範圍。關於歷史撰述的範圍,梁啓超說:"歷史〔撰述〕者,敘述人群進化之現象也。"作者認為,任何事物都有進化的現象,都"屬於歷史之範圍",但通常歷史撰述所記常限於人類,這是因為:"人也者,進化之極則也,其變化千形萬狀而不窮者也。"指出了人類進化在"凡百事物"進化中是最為複雜的特點。這樣,梁啓超就注意到歷史研究有"廣義"、"狹義"之分:"言歷史之廣義,則非包萬有而並載之不能完成;至語其狹義,則惟以人類為之界。"這種劃分,在理論上是重要的。梁啓超進而又指出:就"狹義"的歷史來說,也不是都可以寫入歷史撰述的。他認為:"欲求進化之跡,必於人群","人類進化雲者,一群之進也,非一人之進也"。因此,"歷史〔撰述〕所最當注意者,惟人群之事,苟其事不關係人群者,雖奇言異行,而必不足入歷史〔撰述〕之範圍也。"從中國史學之歷史觀的發展來看,從尊天命到重人事,是一大進步;從重視個人的作用到重視人群的作用,是又一大進步。但梁啓超強調"人群進化之現象",並沒看重"人群"的物質生產活動及其分配關係對於這種"進化"的作用,這是他的局限性。

關於歷史哲學和史學的社會作用

梁啓超認為,歷史研究的目的,是要尋求一種理性的認識;但是這種理性認識的獲得則必須是"客體"和"主體"的結合;而只有獲得了這種理性認識,史學才具有了它應有的社會作用。他指出:"歷史〔撰述〕者,敘述人群進化之現象而求得其公理公例者也。"

所謂"公理公例",就是下面他說的歷史哲學。梁啓超認為,史學是由"客體"和"主體"結合而成的。所謂客體,"則過去、現在之事實是也";所謂主體,"則作史、讀史者心識中所懷之哲理是也"。他進而闡述說:"有客觀而無主觀,則其史有魄無魂,謂之非史焉可也(偏於主觀而略於客觀者,則雖有佳書亦不過為一家言,不得謂之為史)。是故善為史者,必研究人群進化之現象,而求其公理公例之所在,於是有所謂歷史哲學者出焉。歷史〔撰述〕與歷史哲學雖殊科,要之,苟無哲學之理想者,必不能為良史,有斷然矣。"梁啓超從歷史研究和撰述之客體與主體的關係著眼,提出歷史哲學是為良史的前提,這在史學理論的發展和建設上有重要的意義。他認為,歷史哲學之所以重要,還在於它對從認識"局部之史"到認識"全體之史"、從認識史學本身到認識"史學與他學之關係",是必不可少的。而尤為重要的是,還在於它的社會作用,即:"所以必求其公理公例者,非欲以為理論之美觀而已,將以施諸實用焉。歷史〔撰述〕者,以過去之進化導未來之進化者也。吾輩食今日文化之福,是為對於古人已得之權利,而繼續此文明、增長此文明、孳殖此文明,又對於後人而不可不盡之義務也。而史家所以盡此義務之道,即求前此進化之公理公例,而使後人循其理、率其例以增幸福於無疆也。史乎!史乎!其責任至重,而其成就至難!"這是表明,史學對於文化進化的社會作用,主要不是對於一人一事之經驗教訓的借鑑,而是從公理公例中得到啟示,即"循其理、率其例"而表現出來。這是"新史學"理論體系的又一個顯著特點。

關於"史學與他學之關係"

重視史學與其他學科的關係,也是"新史學"的特點之一。梁啓超認為:"地理學也,地質學也,人種學也,言語學也,群學也,政治學也,宗教學也,法律學也,平準學也(即日本所謂經濟學),皆與史學有直接之關係。其他如哲學範圍所屬之倫理學、心理學、論理學、文章學及天然科學範圍所屬之天文學、物質學、化學、生理學,其理論亦常與史學有間接之關係,何一而非主觀所當憑藉者!

取諸學之公理公例,而參伍鉤距之,雖未盡適用,而所得又必多矣。"他在《中國史敘論》中,討論了地理學、人種學、年代學、考古學與撰述中國史的關係;在《新史學》中,有"歷史與人種之關係"、"論紀年"的專題。舉例說來,他強調"地理與歷史,最有密切之關係",諸多論述,皆源於孟德斯鳩和黑格爾的理論;他論"歷史與人種之關係",則多據康德學說。他所引進的西方學人的一些認識,即便在當時來看,有的也是不正確的;但從他倡導的"新史學"的方法論來說,在當時卻是有積極意義的。

關於對"中國之舊史"的批判

這是梁啓超"新史學"論綱的一個突出的部分。這個批判,貫穿於二文之中,其勢之猛,其辭之烈,前所未有。他認為中國史學是"發達"的,但他對這種"發達"卻持否定態度,認為它不過是"陳陳相因,一丘之貉"。梁啓超具體指出"中國之舊史"有"四蔽","一曰知有朝廷而不知有國家","二曰知有個人而不知有群體","三曰知有陳跡而不知有今務","四曰知有事實而不知有理想";"緣此四蔽,復生二病",一是"能鋪敘而不能別裁",二是"能因襲而不能創作";"合此六弊",又有三"惡果",即"難讀"、"難別擇"、"無感觸"。其議論排擊,多以西人、西史為據。梁啓超雖也慷慨地把司馬遷、杜佑、鄭樵、司馬光、袁樞、黃宗羲奉為中國史學上的"六君子",但認為其餘史家多碌碌無為,"因人成事",《二十四史》不過是二十四姓的"家譜",是"地球上空前絕後之一大相斫書",所有的本紀、列傳只是"無數之墓志銘"的"亂堆錯落","汗牛充棟之史書,皆如蠟人院之偶像"等等,其所否定,可謂淋漓盡致,頗有不容分辯之勢。這在當時提倡西學、批判舊學的思潮之下,提出對"中國之舊史"的批判,為"史界革命"和開創"新史學"開闢道路,在思想觀念的轉變上對中國史學的近代化過程,具有客觀上的積極作用。但也必須看到,梁啓超的這種對"舊史"的批判,在立論上,往往得失參半;在許多結論上,更是誤解強於精審,謬誤多於正確。究其原因,主要有兩條。一條是,這種批判不是建立在冷靜的、科學分析的基礎上,因而帶有明顯的武斷和感情色彩。又一條是,作者錯誤地認為,在"新史學"和"舊史學"之間絕然存在著一道鴻溝,既無任何聯繫,卻有對立之勢,故以徹底否定"中國之舊史"為目的。指出這一點,並不是苛求於梁啓超。其實,有一個最有說服力的參照者,即章太炎1904年出版的《訄書》重訂本。《訄書》對西學的理解、消化、吸收,對中國史學的剖析、揚棄,反映出更多的理性認識,是梁啓超二文所不及的。總的來看,《新史學》的成就,在倡言史學之"新"的方面,有首開風氣的歷史作用;而在批判史學之"舊"的方面,雖也提出一些有價值的問題,但尚不能作為一種理性的批判來看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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