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坦[某物或人聚集之處]

斯坦[某物或人聚集之處]

stan和stein都音譯為“斯坦”,源於古波斯語,意為“……之地”。在古波斯語中,-stan意為“人或物聚集之地”;而在古閃語中,-stin原意為“人”。一般叫“斯坦”的地方都信仰伊斯蘭教,但並非一定如此,比如“吐火羅斯坦”(那時候還無伊斯蘭教)、“印度斯坦”。事實上,先有古波斯語中的-stan,後有中亞等地的伊斯蘭化。

基本信息

簡介

巴基斯坦等地巴基斯坦等地
STINE和STAN是人的意思,斯坦是音譯。有人說“斯坦”是伊斯蘭國家的意思,事實上,是先有波斯語中的-stan,然後才是中亞地區的突厥化和伊斯蘭化。雖然絕大多數叫“斯坦”的地方都信仰伊斯蘭教,但並非全都如此,比如“吐火羅斯坦”(那時候還沒有伊斯蘭教)。此外,還有“印度斯坦”(Hindustan,波斯語的寫法是Hindostan)。而“斯坦”也絕非政治上的“國家”,它很多情況下指的只是一個大概的地理區域。比如“印度斯坦”,有時指的是印度北部說印地語的地方,有時又指整個印度次大陸,或者指印度這個國家(印度有個報就叫《印度斯坦時報》)。含“斯坦”構詞成分的地名,一般都有悠久的歷史,古波斯典籍曾頻頻出現這類地名,甚至在我國史冊中也迭有反映。不過,個別是新近產生的,如“巴基斯坦”一名,1947年方隨著新國家的誕生而誕生,迄今不過半個世紀,其餘的也不能一概說是古老地名,如裏海西岸。俄羅斯聯邦歐洲部分的達格斯坦,17世紀才有這個名字,在這之前,它卻從不見輕傳。

“斯坦”作為地名通名,多半與民族名稱相結合,這樣構成的地名,含義非常明顯,俾路支(斯坦)意為“博路支人地區”,庫爾德斯坦意為“庫德人地區”,其他類推。但不能絕對化,不能把這種情況變成公式往所有含“斯坦”的地名上套,否則就會鬧出笑話。比如巴基斯坦一名與民族名便毫無關係,它是根據伊斯蘭教義,取“巴克”一詞(意為“清淨無染”、“至清至真”,原來是伊斯蘭教對真主安拉的尊崇、讚頌語)附加“斯坦”構成國名,意為“清真潔淨之國”,也就是“真主之國”的意思。又如達格斯坦,是突厥語詞“達格”(意“山嶽”)與波斯語詞“斯坦”的結合,全名的含義是“山嶽之國”、“山嶽地區”,反映了當地地理環境的突出特徵,與居民的民族名卻沒有關係。

來源

“斯坦”原詞出自波斯語,“-stan”是它的羅馬字母轉寫形式。本義原很簡單,即“地方”、“地區”,一般指面積比較大的地區而言。

後隨古波斯政治影響的擴展,波斯文化的傳播、伊朗語各族的繁衍和與其他民族的密切交往,這個詞又進入其他語言如印地語、烏爾都語以及突厥語族諸語言中,詞義有所擴大,內容逐漸豐富,衍生出多個彼此相類又有所區別的引申義。比如近代,有些國家的省區,建置在以“……斯坦”為名的地方,因勢乘借用其為省區名,這就有“省(區)”的含義了,從而出現傳統地名、歷史地名和政區名詞形完全相同而指稱範圍不一致的情況。如俾路支(斯坦)原為地區名,但政治上分屬巴基斯坦伊朗,兩國均建有以此為名或包含此名的省份。再如庫爾德斯坦,作為傳統地名,指稱範圍包括土耳其、伊朗、伊拉克、敘利亞以及亞美尼亞等5國的部分領土在內,但伊朗在本國一側建有庫爾德斯坦省。此種情況發生在一國之內問題不大,出現在兩三個國家間,就需注意區別(包括其拼寫形式),切忌混為一談。既然有的國名中含有“斯坦”一詞,如阿富汗和巴基斯坦,於是它又獲得“國家”這個引申義。

到了20世紀90年代,隨著中亞5個全部以“……斯坦”作為國名構詞成分的國家的出現,這個引申義更為突出,也更為引人注意。有人甚至以為所謂“斯坦”就是“國家”一個意思了。總而言之,“斯坦”的含義,大抵不外“地區”、“省(區)”、“國家”幾種,過去通常一概都是指大的地理實體說的,很少他用。但情況總是在發展變化著的,久而久之,城市名中也有含這個成分的了,如哈薩克斯坦中南部有個城市叫突厥斯坦(在南哈薩克斯坦州);此外,伊朗、哈薩克斯坦和巴基斯坦,各有一個叫古利斯坦的城鎮,但這樣的實例甚少。

國名和地名

在西南亞、南亞和中亞,有不少帶“斯坦”字樣的國名和地名,如巴基斯坦以及塔吉克斯坦烏茲別克斯坦吉爾吉斯斯坦、土加曼斯坦、哈薩克斯坦等;有的是地區名,如興都斯坦(又可徑譯為印度斯坦)、雷吉斯坦、洛雷斯坦、錫斯坦、胡齊斯坦、庫爾德斯坦等。

“斯坦”型地其至“滲入”歐洲,比如裏海西岸,北高加索東部,有達格斯坦。甚至近期還有這一類型的地名在產生,如俄羅斯聯邦內的韃靼斯坦和巴什科爾托斯坦等,少數地名漢譯不帶“斯坦”,原名卻有這個構詞成分,如阿富汗俾路支都屬此類。

名字中有“斯坦”的國家

阿富汗(註:波斯文作“جمهوریاسلامیافغانستان‎”,普什圖文作“دافغانستاناسلامىجمهوريت‎”,羅馬化後為“Afġānistān”)

哈薩克斯坦

吉爾吉斯斯坦
巴基斯坦
塔吉克斯坦
土庫曼斯坦
烏茲別克斯坦
亞美尼亞(註:亞美尼亞文作“Հայաստան”,羅馬化後為“Hayastan”

名字中有“斯坦”的地區

Avaristan(在13世紀-18世紀控制著達吉斯坦中部的穆斯林國家。詳參en:Avaristan

Registan(烏茲別克舊有首都撒馬爾罕心臟地帶的歷史名稱)

班圖斯坦(南非政權實施種族隔離政策下黑人居住的地方)
卡菲爾斯坦(烏魯茲甘省的歷史名稱,詳參en:Kafiristan)
突厥斯坦(定義模糊的地理概念。)
土耳其斯坦總督區(俄羅斯前轄地,現分屬四國。)
巴什科爾托斯坦共和國(俄羅斯的共和國之一)
巴爾蒂斯坦(屬克什米爾地區,有主權爭議,但實為巴基斯坦控制)
卡拉卡爾帕克斯坦自治共和國(烏茲別克內的自治共和國)
印度斯坦(地理概念,指“印度教徒的土地”。)
拉賈斯坦邦(印度的邦之一,拉丁轉寫:Rajasthan)
洛雷斯坦省(伊朗的省之一)
胡齊斯坦省(伊朗的省之一)
俾路支地區(橫跨巴基斯坦、阿富汗、伊朗三國,英文:Baluchistan,)
庫爾德斯坦(橫跨土耳其、伊拉克及伊朗三國山區的地區)
烏魯茲甘省(阿富汗的省之一。波斯文/烏魯茲甘文:نورستان‎,拉丁轉譯:Nūristān)
普什圖尼斯坦(橫跨巴基斯坦、阿富汗的地區)
達吉斯坦(俄羅斯自治共和國之一)
韃靼斯坦(俄羅斯自治共和國之一)

腓力斯丁

一個非閃族的民族,因與周圍閃族民族的混合而日漸消亡。隨著民族的消亡,PHILISTIA這個真正的地名也不大通用了,但是腓力斯丁人的名稱的另一個希臘拉丁語轉寫形式PALESTINE卻逐漸得勢,而且轉而一變,成為地名,代替PHILISTIA沿用下來,直到今天。在西南亞南亞中亞,有不少帶“斯坦”字樣的地名,其中有的是國名,如巴基斯坦以及塔吉克斯坦、烏茲別克斯坦、吉爾吉斯斯坦、土庫曼斯坦、哈薩克斯坦等。
有的是地區名,如興都斯坦(又可徑譯為印度斯坦)、雷吉斯坦、洛雷斯坦、錫斯坦、胡齊斯坦、庫爾德斯坦等。“斯坦”型地區名甚至“滲入”歐洲,比如裏海西岸,北高加索東部,有達格斯坦。甚至近期還有這一類型的地名在產生,如俄羅斯聯邦內的韃靼斯坦和巴什科爾托斯坦等,少數地名漢譯不帶“斯坦”,原名卻有這個構詞成分,如阿富汗俾路支都屬此類。“斯坦”原詞出自波斯語,“-stan”是它的羅馬字母轉寫形式。本義原很簡單,即“地方”、“地區”,一般指面積比較大的地區而言。後隨古波斯政治影響的擴展,波斯文化的傳播、伊朗語各族的繁衍和與其他民族的密切交往,這個詞又進入其他語言如印地語、烏爾都語以及突厥語族諸語言中,詞義有所擴大,內容逐漸豐富,衍生出多個彼此相類又有所區別的引申義,比如近代,有些國家的省區,建置在以“……斯坦”為名的地方,因勢乘借用其為省區名,這就有“省(區)”的含義了。從而出現傳統地名、歷史地名和政區名詞形完全相同而指稱範圍不一致的情況。如俾路支(斯坦)原為地區名,但政治上分屬巴基斯坦和伊朗,兩國均建有以此為名或包含此名的省份。再如庫爾德斯坦,作為傳統地名,指稱範圍包括土耳其伊朗、伊拉克、敘利亞以及亞美尼亞等5國的部分領土在內,但伊朗在本國一側建有庫爾德斯坦省。
此種情況發生在一國之內問題不大,出現在兩三個國家間,就需注意區別(包括其拼寫形式),切忌混為一談。既然有的國名中含有“斯坦”一詞,如阿富汗和巴基斯坦,於是它又獲得“國家”這個引申義。到了20世紀90年代,隨著中亞5個全部以“……斯坦”作為國名構詞成分的國家的出現,這個引申義更為突出,也更為引人注意。有人甚至以為所謂“斯坦”就是“國家”一個意思了。
總而言之,“斯坦”的含義,大抵不外“地區”、“省(區)”、“國家”幾種,過去通常一概都是指大的地理實體說的,很少他用。但情況總是在發展變化著的,久而久之,城市名中也有含這個成分的了,如哈薩克斯坦中南部有個城市叫突厥斯坦(在南哈薩克斯坦州);此外,伊朗、哈薩克斯坦和巴基斯坦,各有一個叫古利斯坦的城鎮,但這樣的實例甚少。含“斯坦”構詞成分的地名,一般都有悠久的歷史,古波斯典籍曾頻頻出現這類地名,甚至在我國史冊中也迭有反映。不過,個別是新近產生的,如“巴基斯坦”一名,1947年方隨著新國家的誕生而誕生,迄今不過半個世紀,其餘的也不能一概說是古老地名,如裏海西岸。俄羅斯聯邦歐洲部分的達格斯坦,17世紀才有這個名字,在這之前,它卻從不見輕傳。“斯坦”作為地名通名,多半與民族名稱相結合,這樣構成的地名,含義非常明顯,俾路支(斯坦)意為“博路支人地區”,庫爾德斯坦意為“庫德人地區”,其他類推。但不能絕對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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