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成縣人力社保

負責全縣人才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險的巨觀規劃、綜合管理、監督指導、協調服務;研究制定機關、事業、企業單位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險制度改革方案、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

主要職責

研究制訂全縣行政管理體制和機構改革的總體方案,組織實施縣鄉機構改革方案,指導、協調全縣各級行政管理改革、機構改革和行政編制管理工作;綜合管理全縣公務員,組織實施公務員法和各項管理的政策規定,指導和協調各鄉鎮人民政府、各部門實施公務員制度;綜合管理全縣專業技術人員,負責全縣專業技術職稱制度改革和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價的綜合管理;綜合管理全縣人才、勞動力資源開發利用和就業工作,擬訂就業政策;綜合管理境內外勞動力在本縣的就業工作及其相關服務機構的資格審查,組織、承辦境內外勞務輸出、輸入;指導、協調全縣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綜合管理全縣機關、事業單位的工資福利工作;綜合管理全縣公務員的培訓、負責專業技術人員的繼續教育管理工作;統一管理全縣引進國內外人才智力工作,管理協調國內外專家工作;負責受理對有關違反勞動保障法規的違法行為的投訴、查處工作,依法處理勞動爭議;審核縣委縣政府直屬事業單位、縣級各部門所屬事業單位、企業化管理的事業單位的人員編制;負責縣本級機構編制的監督和管理工作,指導並協調鄉鎮事業單位機構改革和編制管理工作;制訂全縣養老、失業、醫療、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的基本政策、基本標準和改革方案,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政策法制科)

協助局領導對全局黨務、政務、業務等有關工作進行綜合協調和督促檢查;管理局機關公共事務和車輛管理等後勤工作;綜合辦理信訪、人大代表議案、政協委員提案工作;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固定資產的管理;負責重要會議的會務、文電處理、信息綜合、秘書事務、檔案、保密保衛和財務的管理工作; 負責局機關和直屬事業單位的政治業務學習;協助局領導和業務科室開展其他工作。

(二)錄用調配科(縣人才交流中心、縣人事仲裁委員會辦公室)

負責全縣公務員職位分類、錄用、交流、輪崗、競爭上崗、迴避等實施細則並組織實施;組織、指導、協調全縣各級國家行政機關主任科員以下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考試錄(聘)用工作;綜合管理全縣大中專(不含師範類)畢業生就業及人事代理工作;負責軍隊轉業軍官和專業技術人員轉業幹部安置工作;負責處理在文的市、省、部屬事業單位發生的人事爭議案件。

(三) 勞動力管理與監察科(縣技工學校招生辦公室、縣勞動仲裁委員會辦公室)

綜合管理全縣勞動力資源的開發利用和就業工作;負責制訂全縣勞動關係調整規則和勞動契約、集體契約審查備案,並組織實施;負責審核勞動保障行政處罰、行政決定事項,主持召開聽證會;指導和監督勞動保障行政執法工作,依法糾正和查處違法行為;綜合管理全縣勞動爭議處理工作,制訂勞動仲裁工作規則。

(四) 科技人員管理科(縣目標管理辦公室、縣職稱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

負責全縣公務員和事業單位人員年度考核工作;負責全縣公務員職務升降、紀律、獎勵、懲戒、申訴控告、辭職辭退等實施細則並組織實施;負責全縣職稱改革工作,完善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制度,管理協調全縣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評審、考試的組織實施工作;綜合管理全縣公務員、專業技術人員的培訓工作。

(五) 工資福利與退休幹部管理科

負責全縣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和津貼的政策、辦法、制度、標準的貫徹執行;具體承辦全縣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工資調整急各種津貼、補貼和調整機關事業單位遺屬生活困難補助的標準;負責新錄用人員和調入人員工資待遇的核定工作;承辦有關工作人員參加工作時間和連續工齡核准工作;按許可權辦理全縣機關工作人員和事業單位幹部的退休(含提前退休)手續;負責延長離退休年齡的核准工作;負責組織和管理前縣機關事業單位技術工作技術登記培訓、考核、發證工作。

(六) 社會保險管理科

綜合管理全縣社會保險工作;制訂全縣社會保險政策、改革方案和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制定社會保險基金征繳管理政策並監督實施;依照規定對職工養老、失業保險待遇項目和給付標準實行審批和監督;制定醫療、生育保險待遇項目並監督實施;制定農村養老保險費用籌集辦法、待遇項目、給付條件和給付標準並組織實施;負責機關、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工傷認定。

(七) 縣編辦綜合科

研究制定全縣行政事業管理體制和機構改革的總體方案;負責全縣各級行政編制總額、各類專項編制的分配與調整;負責編辦內部文秘、檔案、信息、信訪等日常事務工作及綜合性、政策性檔案起草工作;負責全縣行政機關、事業單位機構編制的統計工作;指導、協調全縣事業單位機構改革、機構編制管理工作;負責全縣事業單位登記的監督管理工作。

(八) 文成縣事業單位登記管理局

貫徹執行國務院頒發的《事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負責全縣事業單位的登記;維護經核准登記或備案事業單位的合法權益;負責全縣機關、事業單位的統一代碼標識管理工作。

三、直屬單位

(一) 文成就業管理服務處(文成縣就業訓練中心、文成縣技能鑑定中心)

綜合管理全縣勞動力資源的開發利用和就業及失業保險工作;制訂下崗職工再就業的政策,組織實施就業和再就業工作。制訂全縣就業服務事業規劃和促進勞服企業發展政策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境外人員入境就業和公民出境就業管理;具體辦理失業保險事務;擬定全縣就業經費、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業資金以及失業人員促進再就業經費的管理規則和使用辦法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勞動力市場建設和職業介紹工作;辦理求職登記、招聘登記、職業指導、職業介紹,以及開展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培訓和創業培訓等就業和再就業服務;組織實施全縣職業技能培訓工作。

(二) 勞動保障監察大隊

根據國家、省、市有關勞動和社會保障的政策、法規和有關法律條文,全面檢查和抽查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遵守法律法規情況,受理舉報案件,依法糾正查處違反勞動法律法規的行為。

(三) 文成縣機關事業單位工資統發管理辦公室

承擔全縣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工資統發工作;負責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工資正常晉升、工資變動的審核、上報工作;負責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資料庫的建立、維護和更新等工作。

(四) 文成縣人事勞動社會保障局信息中心

綜合管理全局人事勞動社會保障系統的信息化工作;制訂全局人事勞動社會保險領域信息化工作總體規劃、實施方案和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局人事勞動社會保障系統主幹網路的建設;承擔勞動和社會保障信息系統計算機網路、核心資料庫的建設、維護和安全保密工作;承擔勞動和社會保障信息系統的建設、維護,勞動就業信息資源管理、對外信息聯繫和溝通以及局辦公自動化建設。

(五) 文成縣社會保險管理服務中心(以下簡稱縣社保中心)

負責制定社會保險登記、審核社會保險繳費申報、開展社會保險費征繳以及辦理社會關係建立、中斷、轉移、接續 和終止工作的辦事程式與操作規範並組織實施;負責制定社會保險基金統籌與調劑的具體辦法,按照有關規定統一管理、存儲、劃撥社會保險基金;做好社會保險社會化管理工作。參與離退休人員的社會化服務;服務承擔全縣社會保險信息與統計數據的採集、整理、分析及管理工作,參與縣社會保險信息系統規劃建設工作;制定社會保險基金稽核制度並組織實施,建立健全防範瞞報少繳社會保險費和虛報冒領社會保險待遇的工作制度。

(六) 縣社保中心綜合科

承擔社保中心公務活動的綜合協調及接待聯絡工作。負責有關會議組織、公文處理、來電處理、機要檔案管理和信訪工作;負責保衛、保密、後勤保障工作;制定工作制度、工作計畫並負責監督檢查;負責中心工作人員的考勤、考核工作;按照局裡的統一宣傳規劃,參與做好社會保險各種形式的宣傳活動,辦理社會保障登記。

(七) 縣社保中心財務科

負責社會保險基金收支核算工作;制定社會保險費征繳工作規劃(包括征繳的基數、程式、方式、時限)並組織實施;依照法律和政策管理、存儲、劃撥社會保險基金。

(八) 縣社保中心養老保險科

制定並組織實施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的養老保險的業務操作規範;制定養老保險關係建立、中斷、轉移、接續、終止的操作規程並組織實施;配合做好養老保險統籌基金的徵集和調劑工作;嚴格執行養老保險統籌項目、費率調整、待遇標準政策;參與農村養老保險整頓和規範工作。

(九) 縣社保中心醫療工傷生育保險科

制定醫療保險關係建立、中斷、轉移、接續、終止的操作規程並組織實施;制定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的事務管理規程,配合做好統籌基金的征繳工作;參與制定基本醫療保險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準以及基本醫療保險費用結算辦法;制定工傷保險、生育保險待遇申報、審批、支付管理辦法;參與制定工傷保險行業差別費率和企業浮動費率。

(十) 縣社保中心農民保險科

制訂全縣被征地農民基本生活保障的基本政策和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制訂被征地農民基本生活保障資金籌集辦法、繳費標準、給付條件和享受標準;研究完善被征地農民基本生活保障基金管理制度;負責被征地農民基本生活保障社會化管理服務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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