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彥博(1006~1097)

文彥博(1006~1097)

皇祐三年(1051)罷相,出知許州等地。 嘉祐三年(1058),出判河南府。 治平二年(1065),為樞密使。

文彥博(1006~1097)

正文

文彥博(1006~1097)北宋大臣。字寬夫。汾州介休(今屬山西)人。天聖五年(1027)進士及第。歷任知縣、通判,後由監察御史遷殿中侍御史。時黃德和誣陷劉平等兵敗投降西夏,文彥博主持審理,使這一冤案得到平反(見富弼)。後為河東轉運使、知秦州(今甘肅天水)、益州(今四川成都),以燈籠錦交結張貴妃,召拜樞密副使、參知政事。慶曆八年(1048),以鎮壓貝州王則兵變,由參知政事任宰相。曾舉薦王安石、韓維等人;省冗兵,歸農者六萬,減去廩給一半者兩萬。皇祐三年(1051)罷相,出知許州等地。至和二年(1055),與富弼同時受命,再次拜相。嘉祐三年(1058),出判河南府。四年,封潞國公。治平二年(1065),為樞密使。他始終堅持反對王安石變法,曾對宋神宗趙頊說:“祖宗法制具在,不須更張,以失人心”;“為與士大夫治天下,非與百姓治天下也”。熙寧五年(1072),極力反對市易司差官監賣果實,以為“損國體,斂民怨”,說華州山崩是天意不贊成變法的表示。六年,以守司徒兼侍中出判河陽(孟州,今河南孟縣南)。元祐初,司馬光當政,文彥博以元老重臣為平章軍國重事,參與廢除新法。五年(1090)致仕。宋哲宗行“紹述”之政,文彥博貶官,卒。有《文潞公集》傳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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