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夜

語出:宋 高承 《事物紀原·歲時風俗·放夜》:“ 唐 睿宗 先天 二年正月望,初弛門禁; 玄宗 天寶 六年正月十八日,詔重門夜開,以達陽氣; 朱梁 開平 中,詔開坊門三夜…… 太平 興國 六年,敕然燈放夜為著令。” 宋 周邦彥 《解語花·元宵》詞:“因念都城放夜,望千門如晝,嬉笑遊冶。”

基本信息

放夜
拼音:
解釋:1.舊時都城有夜禁,街道斷絕通行。唐代起正月十五夜前後各一日暫時弛禁,準許百姓夜行,稱為"放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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