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解釋
1、[withdraw;recall]∶召回派出去的,如軍隊從特定位置或地區有秩序地撤退。
2、[retract;revoke]∶收回發出去的,常指收回所說的話或對某人不信任的暗示。
一個由自己撤其批評的機會。
引證解釋
1、撤退回來;撤退回到。
清昭連《嘯亭雜錄·緬甸歸誠本末》:“鎮府聞報,率兵二百名於四月辛酉出御,行抵姚關,鏇即撤回。”
柳青《銅牆鐵壁》第一章:“他不得不按照上級的決定,撤回無定河下游清澗縣老紅區去。”
2、謂召回駐在外面的機構或人員。
《楊家將》第三回:“太祖從之,命先鋒李繼勛屯兵上黨;又遣人撤回何繼筠等。”
《明熹宗實錄》:“天啟二年九月(二十九日)壬戌,汪崇孝大言不慚,御眾無法。該撫(袁可立)稱鹽院已將本弁撤回。”
《清史稿·交通志四》:“即可商令各國將在中國所設之郵局撤回。”
魏巍《東方》第三部第七章:“郭祥趕忙讓司號員發出信號把他們撤回。”
3、謂收回檔案、命令等。
瞿秋白《餓鄉紀程》十:“張斯麐在莫斯科奉政府撤回命令時就報告勞農政府。”如:撤回提案;撤回起訴。[1]
《東周列國志》第五回:“時衛兵已撤回,公孫滑勢孤不敵。棄了糜延,仍奔衛國,公子呂乘勝追逐,直抵衛郊。”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