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洛人

摩洛人

摩洛人(Moro),系接受伊斯蘭教的馬來人與當地土著居民的混血後裔。包括蘇祿人、薩馬爾人、馬京達瑙人、馬拉瑙人、雅坎人、桑吉爾人、陶蘇格人、巴喬人、巴拉望人等。主要分布在菲律賓南部的蘇祿群島、棉蘭老島、巴西蘭島和巴拉望島等地。屬蒙古人種馬來類型。使用多種語言,屬南島語系印度尼西亞語族。文字用阿拉伯字母。

基本信息

簡介

身著民族服飾的摩洛人男子身著民族服飾的摩洛人男子

摩洛人(Moro)是菲律賓南部民答那峨、巴拉望省、蘇祿群島及婆羅洲的穆斯林各民族,涵蓋蘇祿人、薩馬爾人馬京達瑙人馬拉瑙人、雅坎人、桑吉爾人、陶蘇格人、巴喬人、巴拉望人等,是阿拉伯人與馬來人,當地土著生的混血後裔,占菲律賓約5%-10%人口。在馬尼拉與宿霧也有他們的社團。
該區人口使用多種語言,屬南島語系印度尼西亞語族,文字以阿拉伯字母書寫。摩洛人除了共同信奉伊斯蘭教外,政治、社會和生活方面形成許多共同特點,形成一個獨特的政治力量。各地方政權政教合一,由蘇丹統治,保留和奴隸制,社會分為世襲貴族、自由民和奴隸3個等級。主要從事農業,栽培水稻、旱稻。擅長航海。漁業、手工業和商業發達。
當地人稱其居住地為摩洛蘭(TheMoroland),菲律賓官方稱此地為“南部菲律賓”,當地的獨立運動及恐怖活動長期困擾菲律賓政府。摩洛人各支系除共同信奉伊斯蘭教外,還在政治、社會和生活方面形成許多共同特點,相互間的差異日益縮小,形成一個獨特的民族集團。各地方政權實行政教合一制,由“蘇丹”治理。保留早期封建制和奴隸制殘餘。社會分為世襲貴族、自由民和奴隸3個等級。封建采邑制與農村公社土地公有制相結合。上層盛行一夫多妻。婦女有繼承權。

名稱由來

16世紀西班牙人入侵菲律賓南部後,西班牙人發現當地人的相貌、文化和習俗與公元8至15世紀西班牙南部安達盧西亞的穆斯林居民非常相似,故稱他們為摩爾人(Moor),後來成為摩洛人(Moro)。

歷史

1565年當局為抵禦摩洛人修建的城堡1565年當局為抵禦摩洛人修建的城堡
伊斯蘭教傳入
1380年,伊斯蘭首位傳教士MakhdumKari抵達今日的菲律賓,南部伊斯蘭教猶為興旺,15世紀中葉建立蘇祿蘇丹國及馬京達瑙蘇丹國,前者國境包括巴西蘭島、塔威塔威島、巴拉望島以及周圍群島。
明朝初年蘇祿國王曾經親自來晉見明朝皇帝明成祖朱棣,歸國途中染疾,病故並安葬於中國德州。除了長子返回蘇祿繼承蘇丹王位以外,其後人如次子、三子及隨行大多留在中國生活至今,現在山東德州的回民很多便是他們的後裔。
西班牙殖民地
16世紀西班牙人入侵後,西班牙人發現當地人的相貌、文化和習俗與公元8至15世紀西班牙南部安達盧西亞的穆斯林居民非常相似,故稱他們為摩爾人(Moor),後來成為摩洛人(Moro)。西班牙人在菲律賓宣揚天主教,穆斯林被加以殺害。期間,馬尼拉曾經暴發過蘇萊曼和拉坎杜拉領導的穆斯林反抗,均以失敗告終。西班牙殖民者在占領區大力推行消滅原有文明的政策,摧毀大量穆斯林文化遺蹟,馬尼拉歷史上曾經有多間清真寺,西班牙人來到後便蕩然無存。
美國殖民地
1898年,美國與西班牙爆發戰爭,西班牙戰敗。根據西、美雙方在巴黎簽訂的停戰條約,西班牙從南美洲和太平洋的島嶼退出。在菲律賓問題上,西班牙人雖未曾占領摩洛蘭一帶,但在停戰條約上把該地劃給美國。
美國人接手後,經過多次戰爭,仍未能占領該地。美國逐與南部的穆斯林進行政治談判,先後與摩洛蘇丹及馬京達瑙的蘇丹簽訂吉蘭姆-白茨條約。按照條約規定,美國人不進入菲律賓的南方,區內事務由摩洛人自治管理。
1903年,美國宣布菲律賓土地法。土地法宣稱,菲律賓南方未被美軍占領的土地屬於非法土地。土地法還規定,菲律賓北方的天主教徒遷移進入南部者,政府允許其占有土地16公頃,而南部原有穆斯林每戶土地最多也不得超過8公頃。1904年,美國政府取消與穆斯林達成的條約。1919年,菲律賓土地法進一步規定,北方天主教徒可以在南部獲得免費的24公頃土地。
第二次世界大戰後,美國1946年宣布廢除海外殖民政策,菲律賓宣布獨立。儘管當時南部摩洛穆斯林呼籲國際社會給予保護,反對強權者將他們出賣與吞併,但美國政府在與菲律賓馬尼拉當局簽訂條約時,將摩洛蘭一併劃歸菲律賓政府。
獨立運動
歷史上,穆斯林菲律賓人從未組成一集合政體,各團體或部落非常獨立自治,衝突不斷,並各自把伊斯蘭教義和儀式移植到自己獨特的地方文化中。然而摩洛人面對非穆斯林所經歷的苦痛遠勝於內部的歧見。
自1950年代起,菲律賓政府開始向南方大規模移民,並將集結北方的毛派農民游擊隊,驅趕到南部的穆斯林居住區。在1970年以前不久,當地地方政府的省長、市長、州長或海島管理人,均由摩洛人擔任,但是自1970年代後,菲律賓政府在南部推行同化政策,鼓勵來自菲律賓北方的天主教移民定居南部,並組織天主教民兵武裝,摩洛人在當地被視為次等公民。現時摩洛蘭的2000萬人口中,穆斯林的比例已經下降到只有60%(1200萬),而從北方高地(呂宋和米沙焉群島)遷入的天主教移民已達40%(800萬)
1972年9月,菲律賓前總統馬可斯宣布菲律賓的《軍事管制法》,向南方大舉用兵,展開殺戮,南方穆斯林組成摩洛民族解放陣線,宣布南方獨立,受到政府多次武力鎮壓。菲南四省1987年舉行公投,獲政府確認建立“棉蘭老穆斯林自治區”,但因多項承諾未有落實,引發區內青年加入更激進的摩洛伊斯蘭解放陣線或阿布薩耶夫等組織,衝突不絕。
1996年菲律賓政府與民族解放陣線談判停火,但雙方衝動並未停止,阿布沙耶夫轉到島嶼的叢林中展開游擊戰,襲擊政府軍和綁架旅遊者,申明獨立主張。現時在棉蘭老一帶,不少家庭負重債、幼童失學,亦因貧困而未敢求醫,生活窘迫。
美國911事件後,自2003年,菲律賓總統阿羅約的政府以反恐名義,加強掃蕩摩洛蘭。2006年,伊斯蘭會議組織代表團抵達菲律賓斡鏇,期望協助穆斯林與菲律賓政府維持10年前訂定的停火協定。領導自治區的摩洛解放陣線指:“我們如今需要的是政府認真履行和議,讓菲南能實現長治久安。這個地區備受忽略,穆斯林被歧視,很多人生活貧困。我們需要重建一切,社會和具體的重建對持續的和平是重要的。”

分類

摩洛人(兒童)摩洛人(兒童)

依照語言分類,摩洛人可分為10族:北哥打巴托(North Cotabato)、蘇丹庫達拉(Sultan Kudarat)和馬京達瑙(Maguindanao)等省的馬京達瑙人,北拉瑙(Lanao del Norte)和南拉瑙(Lanao del Sur)等省的馬拉瑙人(Maranao),霍洛島陶撒格人(Tausug),蘇祿群島的薩馬爾人(Samal)和巴焦人(Bajau),南三寶顏省(Zamboanga del Sur)的雅肯人(Yakan),民答那峨南部的依拉儂人(Ilanon)和桑吉爾人(Sangir),巴拉望南部的美拉布格南人(Melabugnan)及卡加延群島的加馬馬胖人(Jama Mapun)。

摩洛人在種族上與其他菲律賓人並無不同,但由於特有的伊斯蘭信仰(14世紀由婆羅州及馬來亞傳入)和地方文化,無法溶入菲律賓生活的主流,備受歧視,也受到國家的忽視。

政治事件

火山口屠殺案

菲律賓棉蘭老等島的摩洛人信奉伊斯蘭教,與信奉天主教或原始宗教的其他菲律賓人有深刻的宗教,民族矛盾。1898年美國占領菲律賓後,推行摩洛人同化於菲律賓民族的政策,遭到反抗。1901年美軍開始征剿摩洛人,殘酷殺戮。1906年3月發生一起駭人的大屠殺慘案,美軍在霍洛島的達和山頂,追逐600名摩洛人到一個巨大的死火山口,全部予以斬盡殺絕,連婦女,兒童都不能倖免。指揮作戰的伍德將軍受到國會的譴責,但是當時的羅斯福總統卻赦免了他的罪行。

獨立運動

正在搬運材料的摩洛人正在搬運材料的摩洛人

歷史上,穆斯林菲律賓人從未組成一集合政體,各團體或部落非常獨立自治,衝突不斷,並各自把伊斯蘭教義和儀式移植到自己獨特的地方文化中。然而摩洛人面對非穆斯林所經歷的苦痛遠勝於內部的歧見。

自1950年代起,菲律賓政府開始向南方大規模移民,並將集結北方的毛派農民游擊隊,驅趕到南部的穆斯林居住區。在1970年以前不久,當地地方政府的省長、市長、州長或海島管理人,均由摩洛人擔任,但是自1970年代後,菲律賓政府在南部推行同化政策,鼓勵來自菲律賓北方的天主教移民定居南部,並組織天主教民兵武裝,摩洛人在當地被視為次等公民。

1972年9月,菲律賓前總統馬可斯宣布菲律賓的《軍事管制法》,向南方大舉用兵,展開殺戮,南方穆斯林組成摩洛民族解放陣線,宣布南方獨立,受到政府多次武力鎮壓。菲南四省1987年舉行公投,獲政府確認建立“棉蘭老穆斯林自治區”,但因多項承諾未有落實,引發區內青年加入更激進的摩洛伊斯蘭解放陣線或阿布薩耶夫等組織,衝突不絕。

美國911事件後,自2003年,菲律賓總統格洛麗亞·馬卡帕加爾·阿羅約的政府以反恐名義,加強掃盪摩洛蘭。2006年,伊斯蘭會議組織代表團抵達菲律賓斡鏇,期望協助穆斯林與菲律賓政府維持10年前訂定的停火協定。領導自治區的摩洛解放陣線認為:他們如今需要的是政府認真履行和議,讓菲南能實現長治久安。這個地區備受忽略,穆斯林被歧視,很多人生活貧困。他們需要重建一切,社會和具體的重建對持續的和平是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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