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冠[明代學者]

戴冠[明代學者]

戴冠,字章甫,自號濯纓,長洲(今江蘇蘇州)人。《明史》無傳,《獻征錄》卷八五及《莆田集》卷二七有文徵明撰的《戴先生冠傳》,稱“其學自經史外,若諸子百家、山經地誌、陰陽曆律與夫稗官小說,莫不貫總。……議論高遠,……務出人意”。但八次應舉不中。弘治四年(1491)“始以年資貢禮部”,授浙江紹興府儒學訓導,後罷歸。

基本信息

人物簡介

《明史》無傳,《獻征錄》卷八五及《莆田集》卷二七有文徵明撰的《戴先生冠傳》,稱“其學自經史外,若諸子百家、山經地誌、陰陽曆律與夫稗官小說,莫不貫總。……議論高遠,……務出人意”。但八次應舉不中。弘治四年(1491)“始以年資貢禮部”,授浙江紹興府儒學訓導,後罷歸。

所著有《濯纓亭筆記》、《禮記雜說辨疑》、《讀史類聚》,《氣候雜解》、《經學啟蒙》、《通鑑綱目集覽精約》以及詩文若干卷。

著作詳介

《濯纓亭筆記》前有陸粲的《序》,介紹了戴冠的事跡。陸粲字子余,是戴冠同鄉,嘉靖五年(1526)進士,補工科給事中,後任永新知縣。《明史》有傳。當代著名明史學家謝國楨剛主先生撰跋,載於《明清筆記談叢》中。

本書記述明朝正德以前朝野遺事,有一定史料價值,如成化初,給事中王徽等因疏諫被謫,《憲宗實錄》載謂“言四事”,《明史·王徽傳》亦謂“陳四事”,而且只略敘最後一事,但本書中則明載系五事,內容詳細,可資對照參考。又如桑沖一案,近於人妖,但實有其事,案牘詳見於陸粲的《庚已編》。弘治時少婦棄嬰全節一事,反映了明中期貞節觀念的僵化。無錫華允昭之事,顯示了明中葉微雕這種工藝已達到很高的水平。蘇人諸役之害條,則具體指出了明朝驛傳之弊。等等。

本書見載於《四庫全書總目》,但不見於《中國善本書提要》和北京圖書館以及一些主要大學圖書館的善本書目。此次刊印標點是根據明嘉靖間華氏刊,白棉紙印本。印本刊刻精工,現存一至五卷,藏於中國社會科學院歷史研究所圖書館善本室。由於篇幅關係,對書中個別內容與它處所載相同(如卷一載洪武時關於岳鎮海瀆之封的詔令,與《太祖實錄》只有個別文字出入),或與明史研究直接關係不大的,在標點時作了刪除。

代表詩作

【題姚少師畫竹】

北地風高卷塞雲,驚沙吹起雁成群。

客邊偶寫龍孫譜,忘卻江南有此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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