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廣播電視局

成都市廣播電視局是成都市人民政府主管全市廣播電視宣傳和廣播電視事業的工作部門。 (一)依據國家、省廣播電視法律、法規、規章,管理全市廣播電視宣傳事業,保障黨和國家對廣播電視工作的路線、方針、政策的貫徹落實。 (四)指導全市廣播電視宣傳工作,負責廣播電視節目創優工作。

成都市廣播電視局是成都市人民政府主管全市廣播電視宣傳和廣播電視事業的工作部門。
主要職責:
(一)依據國家、省廣播電視法律、法規、規章,管理全市廣播電視宣傳事業,保障黨和國家對廣播電視工作的路線、方針、政策的貫徹落實。
(二)草擬全市廣播電視事業、產業發展與管理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制定全市廣播電視事業和產業發展的目標和規劃;指導全市廣播電視管理體制改革。
(三)負責全市廣播電視行業管理,監督管理廣播電視節目、衛星電視節目的收錄和通過信息網路向公眾傳播的廣播電視節目,依法查處違反廣播電視法律、法規、規章的行為。
(四)指導全市廣播電視宣傳工作,負責廣播電視節目創優工作。
(五)管理全市廣播電視科技工作,制定我市廣播電視有關技術標準;監督檢查廣播電視安全播出;在委託範圍內,審核和申報廣播電視頻率(頻道)和功率以及其它技術參數;參與制定全市信息網路的總體規劃。
(六)負責全市廣播電視節目內容的審核,管理和指導全市廣播電視對外以及對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台灣地區的交流與合作。
(七)負責按照許可權管理直屬事業單位人事、勞動工資機構編制工作。
(八)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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