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城區物價局

二、管理國家、省、市、區列名管理以及具有壟斷性、強制性、保護性、公用福利性的商品、服務價格和行政事業性收費。 二、負責價格監督、預警和監審。 四、指導、監督區直業務主管部門、各鎮(辦事處)價格管理工作,協調、處理區屬部門及各鎮(辦事處)、企業之間重大商品和服務價格以及行政事業性收費爭議。

職能

一、認真貫徹國家價格方針、政策和法規,結合實際制定我區價格、收費管理辦法以及價格改革規劃及年度計畫。
二、管理國家、省、市、區列名管理以及具有壟斷性、強制性、保護性、公用福利性的商品、服務價格和行政事業性收費。負責價格調節基金的設立、運作和管理。
三、行使區政府及上級業務主管部門賦予的其它職權。

任務

一、組織商品和服務價格以及行政事業性收費監督檢查工作,依法查處價格、收費違法行為,指導基層物價監督助理員和民眾性物價監督活動。受理和處理價格投訴舉報。
二、負責價格監督、預警和監審。指導行業協調價格,開展價格信息、價格事務、成本調查等服務。
三、規範經營者價格行為,制止低價傾銷、牟取暴利、價格欺詐和不正當價格等行為,維護公平競爭的價格秩序。
四、指導、監督區直業務主管部門、各鎮(辦事處)價格管理工作,協調、處理區屬部門及各鎮(辦事處)、企業之間重大商品和服務價格以及行政事業性收費爭議。
五、辦理區領導及辦公室交辦的其它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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