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交換

在性活動或者性關係當中,雙方或者多方在性方面自願地互相付出和獲得回報的過程。又稱性方面的人際交換。

理論概述

性交換的概念來源於性的人際互動理論,指的是各種各樣的互動當中,表現為互相付出和獲得回報的那種互動過程和互動方式。性交換的概念認為,不管當事人能否清醒地意識到,每個人在性活動中都存在著客觀上的功利目的。為了實現自己的目的,人們只有3種辦法:①強迫對方服從於和服務於自己的目的;②終止與對方所進行的性活動或者性關係,再去尋找其他願意服從的人;③自己做出適當的付出,然後以此來交換對方所給予的回報。在這3種辦法當中,大多數普通人都在採用第3種,在性活動中進行著交換。許多傳統女性往往是以在性方面的百依百順作為自己的付出,以求換回對方對自己的愛。有些男人則是以愛來換取性,女方渴求被愛,他就以愛相許,以便促使女方以同意過性生活作為回報。
性交換的理論顯然參考了經濟學中的交換理論。對此,人們有不同的意見。有些人持批評態度,認為性活動並不都是為了追求功利的活動。在性活動中,感情起著更重要的作用。在很多性活動中,人在主觀上並沒有意識到,也根本沒有去計較功利得失,而僅僅是一種純感情的活動。同時,反對性交換理論的人也懷疑,人在性活動中是否會像在經濟活動中那樣斤斤計較地計算交換中的得失。何況許多人在花錢的時候也並不總是經過理性思考,有時根本未加算計。因此,人的性活動不能完全視為交換過程。
 與此相反,贊同性交換理論的人則認為,雙方之間的感情互動實際上也是一種交換,只不過它不同於物質的或者經濟的交換,而是以感情來交換感情。許多女性主義學者贊同性交換理論。她們認為,在傳統的男性中心的社會裡,在任何一種性活動中,都是男性在與女性進行著不平等的交換。一些女性主義者由此提出:傳統社會裡的性生活就是男性在對女性進行“性的剝削”。

專家觀點

性社會學界的大多數學者並不否認性交換現象的存在。一些學者認為,雙方的性生活滿意度,實際上就是由雙方的性的交換的狀況所決定的。如果有一方總是覺得自己在性生活里付出得過多,而獲得的回報卻太少,那么這個人對於這種性生活就肯定是不滿意的。如果有一方是很以自我為中心的人,那么此人獲得越多,付出越少,就會對性生活越滿意。但是如果此人是講求平等與互惠的人,那么此人就會認為,雙方的付出與獲得都是相等的,性生活才能算是滿意的。
在實際套用方面,性的交換理論可以幫助那些在性關係中處於強勢地位的人,認清自己可能存在的缺點,正確評價對方的付出,體諒對方的苦衷,重新建立起一種平等的互相交換的關係。許多由於性關係不平等所引發的性困難和性煩惱往往就會迎刃而解。

夫妻生活

夫妻間的性生活,在客觀上是一種交換,因此總是需要有一方首先發起這種交換,首先肯於付出,肯於投入,肯於暫時不要求回報。一般人都認為,這種首先的和主動的投入,理所當然地應該由男人做出。在新婚之夜,這當然毫無疑問是對的;可是在結婚一段時間以後,恐怕就不那么對了。這是因為,大多數丈夫在習慣於性生活之後,都會不由自主地、或明或暗地期望自己能夠欣賞到和體驗到妻子的激情,而且最好是主動的和自發的激情。許多丈夫開始期望妻子主動發起性生活,並且在性生活里充分體現出女性的婆娑之美、活潑之情和飄逸之柔。丈夫們常常會潛意識地認為,這種需求就好象希望種瓜得瓜一樣地自然,絲毫也不表明自己自私。
相當多的妻子沒有體察到丈夫這種細微的心理變化。這當然也不能完全怪妻子自私,因為女性的性生理構造與男性不同。在她們的體表上,被動的感受區域往往比主動輸出性刺激的區域要多。但是妻子們也不應該過多地強調這種生理差異,因為在性生活中,人的情感力量和行為方式都是無限豐富的,完全可以超越這種其實並不很大的生理差異。妻子如果不肯或者不會做出相應的反應與回報,時間長了,再好的白馬王子恐怕也會知難而退的。那時再想挽回,不僅可能事倍功半,而且可能“濤聲依舊,不見當年的夜晚”。
無論妻子還是丈夫,在剛剛發現雙方出現性生活不協調時,往往都能做到主動投入、主動付出。但是,如果問題一時得不到解決,雙方都有可能產生急躁情緒,或者一味怪怨對方,或者輕易地喪失信心,或者往別的方面猜疑,或者把以前的陳芝麻爛穀子都翻出來“算老賬”。
為了避免這種情況,夫妻雙方都應該真正按照“交換”的原則來思考問題和處理問題。中國有一句老話,叫做“買賣不成仁義在”。它說的是:在交換中,雙方的共同目標是完成交換,而不是互相鬥氣,更不是為了在情感上傷害對方。因此,在交換中只有付出與獲得的平衡,沒有任何吵架的必要,也完全不必硬往其他事情上或者其他情感上扯。當然,夫妻性生活里包含著極其濃烈的情感,不能完全跟做買賣相比。但是,對於那些已經出現性生活不協調的夫妻來說,又必須盡力避開感情糾葛,儘量客觀地討論雙方的分歧,真的象做買賣那樣,好好商量一下如何解決問題。在這種客觀的商量中,不管是誰,總得有一方首先主動付出或者投入。在矛盾尖銳時,總得有一方首先做出讓步。否則,就只好“買賣不成仁義無”了。
一般來說,覺得自己已經付出很多的那一方,往往更可能拒絕繼續付出。如果雙方都是這樣,又沒有外界力量的適當幫助,或者沒有一個“下台階”的機會,那么雙方最好還是分手為妙,免得死拖活拖,活人拖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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