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學概述

心理學概述

心理學(英文名稱Psychology,系由希臘文PSYCHE與LOGOS兩字演變而成)的正式定義是:關於個體的行為及精神過程的科學的研究。

心理學定義

心理學(英文名稱Psychology,系由希臘文PSYCHE與LOGOS兩字演變而成)的正式定義是:關於個體的行為及精神過程的科學的研究。定義中的關鍵部分:科學的,行為,個體,心理。心理學的科學性要求心理學結論要建立在依據科學方法原則收集到的證據的基礎上,而行為是有機體適應環境的方式,心理學分析的對象往往是一個個體——一個人或動物,同時不理解精神過程---人類精神過的活動---是不能理解人的行為的。心理學既研究動物的心理(研究動物心理主要是為了深層次地了解、預測人的心理的發生、發展的規律)也研究人的心理,而以人的心理現象為主要研究對象。因此總而言之,言而總之,心理學是研究心理現象和心理規律的一門科學。

學科分類

·套用心理學

·社會心理學

·實驗心理學

·心理學理論和史研究

·心理統計與測量

·發展和教育心理學

· 醫學與臨床心理學

·心理病理學

·人格心理學

·工業心理學

·生理心理學

·管理心理學

·法制心理學

·心理諮詢與治療

·心理學教學改革

·網路心理學

·犯罪心理學

學科研究

研究類型

1、從研究時間的延續性上劃分

縱向研究

longitudinal method,也叫追蹤研究,它是在比較長的時間內,對人的心理發展進行系統、定期的研究。美國心理學家貝雷(N.Bayley)以61個初生嬰兒為對象,以智力發展為研究主題,從1929年開始長達36年的追蹤觀察研究,取得了人類智力發展方面的許多重要成果,即著名的柏克成長研究(Berkeley Growth Study),可謂歷時最長的縱向研究之一。

縱向研究在規定的時期內對同樣對象的心理活動及其特點進行反覆測查,因而能詳盡地了解其發展、變化過程,具有很高的連續性。但周期較長,易受社會環境的變動影響,被試樣本也易減少,且測量的數據也易因反覆測量而影響被試情緒,造成準確性下降。

橫向研究

cross-sectional method,也叫橫斷研究,它是在同一時間內對不同年齡組被試的心理發展進行測查並加以比較的研究。例如,要了解10-16歲兒童記憶發展的特點,可以同時對10歲、12歲、14歲、16歲四個年齡組個體進行測試,比較研究。這種研究類型省時間,但比較粗糙、不夠系統、不能全面反映問題。

縱橫研究

也有人稱之為“動態”研究,它是將橫向研究和縱向研究靈活地結合起來的一種研究。

2、從研究對象的選取上劃分

個案研究

case study method,是對一個或少數幾個被試進行的研究,這種研究往往採取縱向的追蹤方式,如我國早期心理學家陳鶴琴對自己的孩子出生後808天的心理發展進行追蹤研究。有些個案研究並不採用追蹤方式,如著名心理學家皮亞傑的實驗研究。它能對被試進行詳細、深入、全面的考察,但被試太少,影響研究的代表性和典型性。

成組研究

group study method,是對一批被試進行研究。從統計學的角度,一般以30名被試的小樣本組為下限。該研究取樣較多,可以作統計處理,科學性較強,代表性也較好,只是不便於個別深入研究。

個案-成組研究

是將上述兩種研究類型結合起來的研究。

研究方法

心理學研究方法是研究心理學問題所採用的各種具體途徑和手段,包括儀器和工具的利用。心理學的研究方法很多,例如觀察法、實驗法、調查法、測驗法、個案法等。

觀察法

觀察法是研究者有目的、有計畫地在自然條件下,通過感官或藉助於一定的科學儀器,對社會生活中人們行為的各種資料的蒐集過程。

實驗法

指在控制條件下操縱某種變數來考查它對其他變數影響的研究方法。是有目的地控制一定的條件或創設一定的情境,以引起被試的某些心理活動進行研究的一種方法。

調查法

調查法是指通過書面或口頭回答問題的方式,了解被試的心理活動的方法。

調查法的主要特點是,以問題的方式要求被調查者針對問題進行陳述的方法。根據研究的需要,可以向被調查者本人作調查,也可以向熟悉被調查者的人作調查。調查法可以分為書面調查和口頭調查兩種。

測驗法

即心理測驗法,就是採用標準化的心理測驗量表或精密的測驗儀器,來測量被試有關的心理品質的研究方法。例如常用的心理測驗有:能力測驗、品格測驗、智力測驗、個體測驗、團體測驗等。在管理心理學中的研究中,心理測驗常常被作為人員考核、員工選拔、人事安置的一種工具。

個案法

個案法就是對某一個體或群體組織在較長時間內連續進行調查、了解、收集全面的資料,從而研究其心理發展變化的全過程的方法。

心理學研究方法除了上述常用的幾種外,還有內省法(自我觀察)、思維法、臨床法、模擬法、日記法等。

研究任務

描述心理事實

從科學心理學的角度對各種心理現象進行科學界定,以建立和發展心理學中有關心理現象的一個完整的、科學的概念體系。這涉及到大至對整個心理現象、小至對某一具體心理現象的概念內涵和外延的確定。

揭示心理規律

科學的心理學不能只限於描述心理事實,而應從現象的描述過渡到現象的說明,即揭示某些現象所遵循的規律。

一方面,研究各種心理現象的發生、發展、相互聯繫,以及表現出的特性和作用等。另一方面是研究心理現象所賴以發生和表現的機制。它包括心理機制和生理機制兩個層面上的研究。前者研究心理現象所涉及到的心理結構組成成分間相互關係的變化;後者研究心理現象背後所涉及到的生理或生化成分的相互關係和變化。

指導實踐套用

指導人們在實踐中如何了解、預測、控制和調節人的心理。例如,可以根據智力、性格、氣質、興趣、態度等各種心理現象表現的情況,研製各種測試量表,藉以了解人們的心理發展水平和特點,為因材施教和人職匹配提供依據。

研究原則

客觀性

指在心理學研究中必須尊重客觀事實。一起心理的各種刺激時客觀的,心理的各種行為表現如語言,表情和身體的動作,變化等也是客觀的。我們在觀察和實驗設計、收集各種數據材料、分析整理記錄和得出結論的過程中,必須堅持客觀性原則,不能主觀臆測, 不能暗示,不能虛構。

發展性

心理現象始終處於發展變化之中,我們必須遵循發展性的原則,不僅要看當前的心理活動特點,還要看到心理發展變化的方向,絕對不能把心理看成是固定不變的。即使是比較穩定的心理特徵,也可能因各種因素長期影響而發生變化。

實踐性

人的心理是在社會實踐中發生、發展的。心理學研究,不僅需要在實驗室中進行,而且需要在各種實踐中進行;既要理論研究,也要注重套用的研究。

系統性

要求在對人的心理現象進行研究時,必須考慮各種內、外因素相互之間的關係和制約作用,應該把某一心理現象放在多層次、多因素和多維度的系統中進行分析。

倫理性

對心理現象和過程的研究應當符合社會和生命倫理的要求。心理學是關於人的科學,因此,任何心理學研究都不得為了獲得研究資料,而對被試施加對其身心健康和以後發展有不利影響的處理,也不得在未經被試允許的情況下,把被試的任何檔案資料公布或供給其他人使用。

研究目的

一、認識內外世界

二、調整和控制行為

三、直接套用在實際工作上

學科性質

從心理現象的發生的主題上看,人是自然屬性和社會屬性的統一;從心理現象產生的器官上看,人腦固有的自然屬性是在人的社會生活方式的影響下變化和發展的,其技能也是自然與社會的同一;從心理現象的內容上看,人所反映的客觀現實是社會存在和自然現實的同一;從心理現象的形式上看,人的心理是社會的產物,也是自然的產物,“心理是腦對客觀現實的反映”這一科學命題本身就蘊含了自然和社會的同一。

前蘇聯科學分類學家凱達洛夫院士把心理學定位於他們所繪製的 心理學在“科學三角形”中的位置

“科學三角形”的中心,而三角形的三個頂角分別是自然科學、社會科學和思維科學。後來,隨科學技術的發展,凱達洛夫時科學三角形做了補充(如右圖)。他在自然科學和哲學之間(更接近於自然科學)加了一個數學,在自然科學和社會科學之間加了一個技術科學,哲學和社會科學共同構成了人文科學,數學和哲學共同構成了思維科學。

因此,心理學是在思維科學、自然科學和社會科學交合點上形成的一門具有綜合性的交叉學科或邊緣學科。從心理學在整個科學體系中所處的位置和與它們的關係來看,心理學是一門具有提供分享和解決問題獨特視角的綜合性基礎學科,它與哲學、自然科學和社會科學有著緊密不可分割的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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