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曙

彭曙

彭曙,男,曾任職於湖南省高速公路投資集團的副總經理。於2015年2月,因受賄罪、貪污罪、泄露內幕信息罪等,被判處死刑。

基本信息

人物任職

曾任湖南省高速公路投資集團原副總經理。

人物事件

彭曙(左)彭曙(左)
2015年2月3日,婁底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開庭審理,依法判決:被告人彭曙犯受賄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犯貪污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剝奪政治權利五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300萬元;犯泄露內幕信息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年,並處罰金300萬元。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2016年11月2日,湖南高院二審開庭湖南省高速公路投資集團原副總經理彭曙、湖南省高廣投資公司原總經理胡浩龍貪腐案。法庭經11個小時的庭審,宣布擇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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