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宇[南京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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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宇是一名普通的南京市民,平時樂於助人,因為做好事反被誣告而聞名全國,也就是震動中國的“彭宇案”的當事人。

基本信息

個人簡介

彭宇,南京一家通訊公司的技術人員。因彭宇案而為人所知。

案情回顧

彭宇彭宇

2006年11月20日早晨,一位老太在南京市水西門廣場一公交站台等83路車。人來人往中,老太被撞倒摔成了骨折,鑑定後構成8級傷殘,醫藥費花了不少。老太指認撞人者是剛下車的小伙彭宇。老太告到法院索賠13萬多元。

彭宇表示無辜。他說,當天早晨3輛公車同時靠站,老太要去趕第3輛車,而自己從第2輛車的後門下來。“一下車,我就看到一位老太跌倒在地,趕忙去扶她了,不一會兒,另一位中年男子也看到了,也主動過來扶老太。老太不停地說謝謝,後來大家一起將她送到醫院。”彭宇繼續說,接下來,事情就來了個180度大轉彎,老太及其家屬一口就咬定自己是“肇事者”。

2007年9月4日下午4點半,鼓樓區法院一審宣判。法院認為,本案主要存在兩個爭議焦點:

1.彭宇與老人是否相撞

2.應賠償的損失數額問題

法院認為本次事故雙方均無過錯。按照公平的原則,當事人對受害人的損失應當給予適當補償。因此,判決彭宇給付受害人損失的40%,共45876.6元。

當天,老太的代理律師表示:對判決事實感到滿意,但40%的賠償比預期要少。而彭宇則表示不服此判決。

和解撤訴

2008年3月,全國人大代表、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公丕祥在兩會新聞中心就“司法公正”問題接受中外記者的集體採訪時透露,南京彭宇案雙方當事人在二審期間達成了和解協定,並且申請撤回抗訴,最後案件以和解撤訴結案,且雙方當事人對案件處理結果都表示滿意。

事實真相

對於調解結果,彭宇最近也表示,在2006年11月發生的意外中,徐壽蘭確實與其發生了碰撞,事後經法院調解,他對結果表示滿意。

案件影響

彭宇彭宇案
2007年9月5日開庭前彭宇已為了這個案子已經丟了工作,從7月6日最後一次開庭以來,他還一直沒有去上班。這個事情沒有了結之前,他沒有心思工作。一個星期之前,正式辭去了工作。”

彭宇和律師高式東對判決結果的預計都比較樂觀,“這個案子我覺得勝訴的可能性比較大,因為僅從證據角度出發,老太太並沒有充分的證據證明自己的觀點——是彭宇撞倒了她。”高式東說,“因為民事訴訟的原則就是這樣:誰主張、誰舉證。老太太說是彭宇撞倒了她,那她就得拿出充分的證據來證明,而不用彭宇找出證據證明自己沒有撞。”

但他們沒有想到的是,法院用邏輯推理和分析的方法做出了認定和判決。

判決書

鼓樓區法院認為,老太太是與彭宇相撞受傷。理由是:“根據日常生活經驗分析,老太太(原文為“原告”)倒地的原因除了被他人的外力因素撞倒之外,還有絆倒或者滑倒等自身原因情形。但雙方在庭審中均未陳述存在老太太絆倒或滑倒等事實,故根據本案現有證據,應著重分析老太太被撞倒之外力情形。”

判決書繼續說:“人被外力撞倒後,一般首先會確定外力來源,辨認相撞之人;如果撞人之人逃逸,作為被撞倒之人的第一反應,是呼救並請人幫忙阻止。本案事發地點是公共場所的公交站台,且事發時間是視線較好的上午,事故發生的過程非常短促,故撞倒老太太的人不可能輕易逃逸。而根據彭宇自認,其是第一個下車的人,從常理分析,他與老太太相撞的可能性比較大。”

法院認為,如果彭宇是見義勇為做好事,“更符合實際的做法是抓住撞倒原告的人,而不是好心相扶。”

“如果被告是做好事,根據社會情理,在老太太的家人到達後,其完全可以說明事實經過並讓老太太的家人將她送到醫院,然後自行離開。但彭宇未作此等選擇,他的行為顯然與情理相悖,”判決書寫道。

判決書作了這樣的表述:“在事發當天,彭宇曾給老太太200多元錢,且此後一直未要求老太太返還。關於彭宇給錢的原因雙方說法不一:老太太說是彭宇先行墊付的賠償款;彭宇認為是借款。”

“彭宇和老太太素不相識,一般不會貿然借款。即便如彭宇所說是借款,在有承擔事故責任之虞時,也應當請公交站台上無利害關係的其他人證明,或者向老太太家屬說明情況後索取借條或說明。但彭宇在本案中未存在上述情況,而且在老太太家人陪同前往醫院的情況下,由他借錢給老太太的可能性不大。”

“而如果撞傷了他人,則最符合情理的做法是先行墊付款項,”基於上述判斷,法院認為,可以認定這200多元錢並非借款,而是賠償款。

判決書認為:“本案應根據公平原則合理分擔損失,本院酌定被告補償原告損失的40%較為適宜。被告彭宇在此判決生效的10日內一次性給付原告人民幣45876元;1870元的訴訟費由老太太承擔1170元,彭宇承擔700元。

各方說法

彭宇版:我在做好事

彭宇案彭宇案

彭宇,南京一家通訊公司的技術人員。據《金陵晚報》早前報導,彭宇回憶說,去年11月20日上午9點左右,坐83路公車,在水西門廣場站下車。他第一個走下了車,看到一位老太太倒在離站台不遠的地方。出於好心,他忙上前將其扶起。“我也不知道這一扶,會惹出這么多麻煩來!”

事發時,現場有一名50多歲的陳先生也過來幫忙,一起將老太太攙扶到路邊。見老太太的侄女、兒子相繼趕來,幫忙的陳先生就走了。

當天上午,彭宇幫老太太及其家人叫了計程車,可老太的兒子提出,怕忙不過來,問彭能不能一同去醫院。彭宇想了一下,同意了。當得知是脛骨骨折要花費幾萬元換人造股骨頭時,徐老太太一拍大腿對彭宇說:“小伙子,就是你撞的啊!”彭宇當時就蒙了。

徐老太版:他撞了我

而老太太對事實的陳述是另一個版本。據《現代快報》報導,徐老太稱,“我當時親眼看到他撞到我的!”當時她在車站趕後面一輛83路公車,從前面一輛車後門竄下來的彭將其撞倒。徐老太表示,“我們老兩口都有退休金和醫保,兒子在公安局工作,不是說承擔不起醫藥費,只是要討回一個公道。”經鑑定,徐老太的傷勢已經構成八級傷殘,僅醫藥費就花去了4萬餘元。

2007年1月4日,徐老太太向鼓樓區法院起訴,以彭宇將其撞倒在地致其受傷為由,要求賠償總計13.6萬餘元。

媒體版:老太太兒子是警察

2007年4月底,鼓樓區法院第一次開庭審理此案。奇怪的是,彭向承辦法官申請,向當時出警的派出所調取彭宇、陳先生及高老太的原始詢問筆錄時,派出所卻以正在裝修為由,無法提供。後來更是聲稱筆錄遺失。老太太兒子剛好是警察,讓網友們不禁猜測,筆錄不知去向其中或有蹊蹺。

江蘇電視台城市頻道《甲方乙方》節目曾拍到這樣一組鏡頭:當事的派出所長說,“我至少找了6次還是沒有找到,不過我拍了筆錄紙的照片,”並說,“我為了搞清事實才用手機拍了筆錄的。”當被追問到誰的手機拍的,所長拿出手機說就是他的這部手機。緊接著,彭宇當著所長的面調出照片Exif信息證明照片並非所長手機所攝。在記者的追問下,這位所長說出了實情,照片是老人的兒子拍攝的。盧所長說老人的兒子對他說是同行,他就把老太兒子的手機扣下了。

目擊者:老太自己摔的

據證人陳先生在2007年7月6日第三次開庭時所做陳述,他看到的情況是:老太太手裡拎著保溫瓶,向第三輛公車跑去。她跑到第二輛車的車尾時,不知為什麼就跌倒了。這時,他看到從第二輛車後門下車的彭宇走了幾步,上前幫忙,然後自己也上前幫忙,並打電話叫老人的兒女過來,整個過程大約半個小時。

徐老太太曾在法庭上稱不認識陳先生,當時不是他幫助的自己,陳先生非常氣憤,提出自己當時曾用自己的手機幫老太太打電話,手機里有通話記錄可以證明。

網友版:好人做不得

老太太的兒子是警察,派出所不提供關鍵的證據,證人證明小伙子無辜,媒體採訪時老太太態度傲慢,不停地有網友站出來說自己好心幫忙被反咬一口的故事,所有這些綜合在一起,大部分網友認定彭宇是好心沒好報,無辜受害,對他充滿了同情。案件宣判後,在西祠凱迪等網上論壇,都有網友號召給彭宇捐款。

深刻教訓

劉志偉表示,“彭宇案”的負面效應,是許多當事者始料不及的。作為政法部門應引以為戒,深刻反思和汲取教訓,努力提高司法辦案水平,營造良好的社會道德環境。
首先,應高度重視“彭宇案”反映的辦案人員的職業素養問題,切實加強政法隊伍的職業化建設。

法院調查的原始證據表明,“彭宇案”中原、被告發生相撞的事實是成立的,一審據此判決的結果是適當和正確的,二審之前當事人達成庭前和解協定的直接效果也是好的。但案件審理中出現警方丟失詢問筆錄等關鍵證據,一審判決說理、表述不當等問題。雖然相關人員在事後給予了停職、調離和警告的處分,但加強政法隊伍制度建設和思想業務建設仍刻不容緩。
汲取此案的一個深刻教訓,就是要注重司法裁判對社會主流道德取向的引導作用,要把正確的價值判斷和社會主流價值觀有機融入司法裁判全過程。

其次,對一些敏感性強、社會影響大、公眾關注度高的案件,應重視輿論引導,積極與媒體溝通,確保報導客觀公正,防止出現背離事實真相的不當炒作,誤導公眾。
“彭宇案”在審理期間就出現了偏離事實真相的報導和輿情,但辦案單位並沒有足夠重視並對此進行正確引導,對判決之後可能出現的輿情也沒有充分的預計,當此案形成輿論熱點後,又缺乏積極有效的應對措施,使得相關報導逐步偏離事實真相,最終形成判決結果與公眾認知的巨大反差。
汲取此案的一個深刻教訓,就是要注重保障熱點案件的公眾知情權,妥善處置為當事人保密和保障公眾知情權的關係,實現案件的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相統一。

同時,要大力表彰社會道德楷模和先進典型,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營造引人向上、促進和諧的良好社會環境。
“彭宇案”被誤讀和放大的負面效應,既有辦案部門操作環節的失誤,也反映了公眾對社會道德缺失、誠信危機的擔憂。為此,要在全社會樹立昂揚向上的道德風尚。南京近5年湧現出6600多名見義勇為的先進個人,其中,平民英雄周光裕、智勇的姐陳亞林、捨身救人好少年季誠為市民耳熟能詳,尊為楷模。南京通過宣傳先進典型,弘揚以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為導向的道德思想和行為規範,逐步在全社會營造互幫互助、誠信友愛的道德環境。

汲取此案的一個深刻教訓,就是要倡導公民對在日常生活中經常發生的一些矛盾、糾紛,應本著包容平和、互謙互讓的精神,更多地通過調解、協商的方式解決,這樣做有利於促進社會和諧,也更符合中華民族的優良傳統道德。

彭宇獲獎

首屆“攙扶老人獎”揭曉彭宇獲委屈特別獎
2012年3月5日是學雷鋒紀念日,中國好人網首屆“攙扶老人獎”評選結果在當天正式揭曉。
“中國好人網”是由華南師範大學教授談方創辦的中國第一家專門宣傳、幫助好人的民間公益網站。

據悉,首屆“攙扶老人獎”設立4個獎項,其中“委屈獎”是獎勵好心攙扶老人而被冤枉的好人,獎金5000元;“勇敢獎”是獎勵不怕風險、勇於攙扶老人的好人;“正義獎”是獎勵敢於為好心攙扶老人者證明清白的好人,獎金3000元;“責任獎”是獎勵主動承擔撞倒老人責任並積極施救的好人,獎金1000元。

經過對近年來我國攙扶老人各種事件資料的推薦、整理和分析後,中國好人網提出“攙扶老人獎”的初步候選人66名,此外,對獲得首屆“攙扶老人獎”委屈獎的“南京彭宇案”中的彭宇本人,另外頒發特別獎獎金2萬元。據統計,這次總計頒出獎金16.3萬元。

歌謠

彭宇案彭宇案
總有新鮮事,又出白眼狼。
金陵有彭生,天生熱心腸。
某日乘公交,老嫗跌道旁。
彭生忙下車,扶起老大娘。
送她上醫院,藥費先墊上。
檢查又拍片,好事做到堂。
本該積陰德,不料上洋當。
彭生自不知,大娘原屬狼。
其人本姓徐,姑且稱徐娘。
徐娘雖垂老,心地卻無良。
逮誰就咬誰,心黑賽灶牆。
大恩不言謝,反把他咬傷。
索賠十三萬,血盆口大張。
彭生大驚駭,眾人皆彷徨。
幸得有義士,正好在現場。
目睹前後事,義憤難阻擋。
願為彭生辯,兼把正義張。
善舉惹官司,爭執各不讓。
彭生有人證,自忖應無妨。
世事實難測,徐娘有尚方。
狼子做衙役,偽證呈公堂。
當場被戳穿,絲毫不慌張。
依舊侃侃談,職業顯素養。
鼓樓區法院,審案忒荒唐。
證人撂一邊,原則當白相。
飯桶做法官,斷案靠想像:
“行善不合理,作惡才榮光;
日行一善者,精神不正常;
無端做好事,定是理虧方。”
邏輯竟如斯,彭生必輸光。
罰他四萬五,權當是補償。
徐娘笑開顏,彭生意怏怏。
善人遭霜打,醜類卻彰張。
案情傳市井,路人紛嚷嚷:
“好事做不得,好漢不能當。
殷鑑不遠處,彭生為榜樣。
見有人遭難,當袖手觀望。
明哲可保身,誰管誰遭殃。
若要學彭生,法院有立場!”
皆嘆世風壞,道德已淪喪。
本當懲惡行,再把善舉彰。
法院反其道,好人蒙冤枉。
如此亂斷案,臭名遠飄揚。
俠肝義膽者,人人皆迷惘。
善舉得惡報,豈能不心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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