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壯族自治區質量技術監督局

(二)管理全區質量監督工作。 (三)管理和指導全區質量工作。 管理和指導質量技術監督科技工作。

廣西壯族自治區質量技術監督局於2000年由原廣西壯族自治區技術監督局更名成立,是自治區人民政府直屬機構,是管理全區標準化、計量、質量工作並行使執法監督職能的主管部門,由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實行業務領導,對自治區以下質量技術監督系統實行垂直管理。
(一)宣傳、貫徹和實施國家、自治區有關質量技術監督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負責提出全區質量技術監督地方立法項目的建議,根據自治區人民政府委託,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檔案草案,指導監督全區質量技術監督行政執法工作。
(二)管理全區質量監督工作。管理和指導產品質量監督檢查。管理產品質量仲裁的檢驗、鑑定。組織、協調依法查處生產和經銷假冒偽劣商品活動中的質量違法行為。
(三)管理和指導全區質量工作。組織實施《質量振興綱要》。研究擬訂提高全區質量水平的發展戰略、規劃和意見,推廣先進的質量管理經驗和方法。協調建立重大工程設備質量監理制度。負責組織重大產品質量事故的調查。管理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工作。
(四)統一管理全區標準化工作。組織制訂、審批和發布地方標準(含標準樣品)。管理行業標準地方標準備案。監督標準的貫徹執行。推行採用國際標準和國外先進標準。管理全區組織機構代碼和商品條碼工作。
(五)統一管理全區計量工作。推行國家法定計量單位和國家計量制度。組織建立、審批和管理全區計量標準、標準物質。制定地方檢定規程和計量技術規範,組織實施量值傳遞和計量器具的強制檢定。規範和監督商品量的計量行為。
(六)統一管理和監督全區認證認可工作。監督、管 理質量認證機構、認證諮詢機構和認證、認可人員,協調與監督實行強制性管理的安全認證。依法對質量檢驗機構授權和監督管理,對與質量技術監督相關的社會中介組織實行資格認可和監督管理。
(七)綜合管理全區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廠內機動車輛、客運架空索道、遊藝機和遊樂設施、防爆電器等特種設備的安全監察監督工作.制定相關制度並組織實施。對鍋爐、壓力容器及有關特種設備實施進出口監督檢查。
(八)負責全區食品、食品添加、食品相關產品及化妝品生產加工環節質量安全和衛生監督管理,組織實施生產許可、強制檢驗等質量安全市場準入制度,建立專項監督抽查、定檢制度,組織專項抽查,應對食品質量安全衛生突發事件,建立食品生產加工企業質量安全預警及快速反應機制,實施質量安全監督員和強制檢驗人員的考核和發證工作,負責區內食品、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及化妝品等產品檢驗的監督管理工作。
(九)組織擬訂、實施全區質量技術監督事業發展規劃。協調各行業和專業的質量技術監督工作。管理和指導質量技術監督科技工作。組織管理質量技術監督的宣傳、教育、培訓、信息工作。組織實施相關專業的職業資格工作。管理局直屬單位,指導掛靠的學會、協會工作。管理防偽技術產品工作。
(十)管理和指導全區質量技術監督系統的組織、紀檢監察、人事、思想政治教育、黨建、工青婦、機構、編制、經貿、資產、計畫、審計等工作。
(十一)承辦自治區人民政府和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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