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物價局

廣東省物價局

廣東省物價局是根據《中共廣東省委、廣東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廣東省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粵發〔2009〕8號)設立的省人民政府直屬機構。

職責調整

(一)取消和調整已由省人民政府公布取消和調整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加強反價格壟斷、資源價格管理、環境價格管理、公用事業價格管理、公益事業價格管理、價格監督檢查和住房與市場價格監管等職責。

主要職責

廣東省物價局 廣東省物價局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價格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擬訂有關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編制和執行價格改革中長期規劃、年度計畫。

(二)負責價格分析、預測、預警和監控。提出年度價格總水平控制目標及價格調控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價格調節基金的設立、運作和管理,參與糧食風險基金、儲備制度的運作和監督,運用價格槓桿促進經濟發展。

(三)擬訂價格管理目錄,管理國家、省列名管理的商品、服務價格及中介服務收費,依法承擔行政事業性收費有關管理工作,管理社團收費及在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外收取的保證金、抵押金、風險金等費用,依法實施成本調查和成本監審。

(四)依法實施市場監管,開展反價格壟斷,規範經營者價格行為,制止低價傾銷、牟取暴利、價格欺詐等不正當價格行為,指導行業價格自律,維護公平競爭的價格秩序。

(五)組織指導價格、收費社會監督,調查和處理價格投訴舉報,依法對商品和服務價格、行政事業性收費、經營者和中介組織價格行為進行監督檢查,對價格、收費違法行為實施行政處罰和行政強制措施。

(六)指導、監督省直業務主管部門及市縣價格、收費管理工作,組織、指導市縣價格主管部門的成本調查與監審工作,協調、處理部門之間及市縣的價格、收費爭議,指導各地開展價格服務、價格監督檢查工作。

(七)承辦省人民政府和國家價格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省物價局設7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辦公室(與人事處、機關黨委辦公室合署)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工作;承擔信息、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等工作;負責機關和指導直屬單位的人事管理、機構編制、勞動工資、計畫生育、財務、離退休人員服務和黨群等工作。

(二)綜合與法規處

綜合與法規處(住房與市場價格監管處)擬訂價格調整改革規劃、年度居民消費價格指數預期目標、地方定價目錄和價格聽證目錄等;起草重要文稿;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組織開展價格政策法規評估並實施相關制度;指導價格行政執法監督和價格法制宣傳教育工作;承擔有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工作;擬訂和組織實施市場調節價商品和服務價格監管辦法、經營者價格行為規則,監督和規範市場價格行為,指導行業價格自律;承擔市場價格預警和應急工作;承擔住房價格指導、管理和規範工作;承擔反價格壟斷的有關工作;負責價格調節基金徵集、使用管理;承擔農產品、農資商品價格監管;組織指導開展價格服務工作。

(三)資源價格管理處

組織實施資源和工業品價格政策和法規,擬訂資源和工業品價格的管理原則和方法;擬訂實行政府指導價或政府定價的相關價格項目和標準,承擔有關審核、審批工作;協助處理有關價格爭議。

(四)環境價格管理處

組織實施環境價格政策和法規,擬訂環境價格的管理原則和方法;擬訂實行政府指導價或政府定價的相關價格項目和標準,承擔有關審核、審批工作;協助處理有關價格爭議。

(五)公用事業價格管理處

組織實施公用事業價格政策和法規,擬訂公用事業價格的管理原則和方法;擬訂法律法規規定的或列入政府定價目錄的相關價格項目和標準,承擔有關審核、審批工作;協調處理有關價格爭議。

(六)公益事業價格管理處

組織實施公益事業價格政策和法規,擬訂公益事業價格的管理原則和方法;擬訂法律法規規定的或列入政府定價目錄的相關價格項目和標準,承擔有關審核、審批工作;協調處理有關價格爭議。

(七)收費管理處

按規定組織實施行政事業性收費、社團收費以及在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外收取的保證金、抵押金、風險金等費用的政策和法規,擬訂相關收費的管理原則和方法;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相關收費的項目和標準,承擔有關審核、審批工作;按有關規定組織清費治亂減負和行政事業性收費年審工作;協助和處理有關收費爭議。

人員編制

省物價局機關行政編制63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3名,正處級領導職數8名(含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1名)、副處級領導職數14名。

後勤服務人員數10名。

其他事項

廣東省物價局價格檢查局為省物價局直屬行政單位,正處級。負責制定價格行政執法制度,組織實施價格行政執法;負責商品和服務價格、收費的監督檢查工作,負責調查和處理價格投訴舉報,對價格違法行為、違法收費行為進行立案檢查處理,對不正當價格行為提出處理建議;指導各地開展價格檢查工作。核定行政編制40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4名。核定後勤服務人員數6名。

直屬單位

省價格成本調查隊

職 能: 負責全省農產品價格成本調查工作;負責對列入中央和地方政府定價目錄的重要商品、服務和收費項目成本進行定調價前的監審和定期監審;調查、跟蹤重要商品價 格及其成本變動情況;建立主要農產品、商品、服務和收費價格、成本資料庫,研究成本費用構成,分析成本費用變化趁勢,探求價格成本變化規律,為國家巨觀調 控,政府制定和調整價格政策提供決策依據。

辦公地址: 廣州市應元路5號

省市場研究所

職 能: 負責價格規劃、價格理論、價格政策、市場價格行情等的研究和探討;編輯出版《粵港澳市場與價格》雜誌、《廣東物價年鑑》;負責全省物價系統內幹部和系統外相關業務培訓工作。

辦公地址: 廣州市中山一路40號

省價格認證中心

職 能: 負責辦理涉案物價格鑑定;涉案物價格鑑定爭議案的覆核裁定;行政執法部門行政執法中沒收物品的價格鑑定;價格評估機構資質認定和價格評估人員執業資格認定 的基礎性工作;監督和規範價格鑑定(評估)行為;組織、管理、協調、指導全省價格認證中心的業務工作及價格事務性工作;價格認證;價格爭議調處;承辦省人 民政府價格主管部門和國家發展改革委價格認證中心交辦的其他事項。

辦公地址: 廣州市東風中路268號廣州交易廣場29樓

省價格監測中心

職 能: 負責本省市場價格統計、監測、預警、報告工作,負責廣東價格信息電訊網的建設和運行;承辦《廣東價格公報》編輯出版工作,開展價格信息諮詢。

辦公地址: 廣州市中山一路40號

省海外價格採集分析中心

職 能: 承擔國家發展改革委港澳市場價格監測及省物價局駐港價格信息業務工作;監測國際和港澳市場主要商品供求,承擔市場價格動態的收集、分析、預測等工作;負責粵港澳資訊網站等工作。

辦公地址: 廣州市中山一路40號

省價格政務服務中心

職 能:負責定價批費、備案等業務申報受理工作;負責受理對價格違法行為的投訴、舉報工作;開展價格法律、法規、規章和各項政策諮詢宣傳工作;受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及諮詢。

辦公地址: 廣州市應元路5號

省價格協會

職 能: 從事價格理論和政策研究,開展市場價格協調,提供價格服務。

辦公地址: 廣州市中山一路40號

領導班子

林 積: 局長、黨組書記

分 工: 主持全面工作

林 林: 巡視員、黨組成員

分 工: 分管:資源價格管理處、公用事業價格管理處、省海外價格採集分析中心、省價格政務服務中心。

鍾 明: 副局長、黨組成員

分 工: 分管:住房與市場價格監管處、價格調節基金管理處、價格監督檢查與反壟斷局、省價格政策研究中心。 負責、機關黨務、工會、共青團、婦委會工作。

楊驍婷: 副局長、黨組成員

分 工: 分管:環境價格管理處、公益事業價格管理處、省價格成本調查隊、藥品價格評審中心。

吳維保: 副局長、黨組成員

分 工: 分管:綜合與法規處、收費管理處、省價格監測中心。

林萬洲: 黨組成員,省紀委、省監察廳派駐省物價局紀檢組組長、監察專員

分 工: 分管:紀檢監察。

湛世坤: 黨組成員、副巡視員

分 工: 分管:辦公室(與人事處、機關黨委辦公室合署)、價格認證中心。

蔡一帆: 副巡視員

分 工: 分管:信息化辦公室、協管機關黨務、收費管理處。

陳 波: 副廳級幹部(價格監督檢查與反壟斷局局長)

分 工: 分管:價格監督檢查與反壟斷局。

孫建平: 副巡視員

分 工: 協管局機關黨務、工會、共青團、婦委會工作。

賴智勇: 紀檢組副廳級紀檢員、監察專員

工作動態

為慶祝建黨92周年,進一步加強物價文化建設,營造和諧機關氛圍,7月1日,省物價局機關黨委、工會舉辦了“中國夢物價美”書法美術攝影展覽。此次共有92篇書畫精品,92幅攝影佳作參加展覽,代表了物價人對中國共產黨92華誕的祝福心聲。省直機關工委書記李學同親自觀看了展覽並給予充分肯定。省物價局局長林積在開展儀式上表示,此次展覽的作品立意高、水平高、民眾的參與度高,充分展現了物價文化的軟實力。

近年來,省物價局機關黨委積極組織開展各類喜聞樂見、蓬勃向上的文化活動,有力營造了和諧、濃厚的文化氛圍。這次展出的184幅作品,主題突出、內容豐富、濃墨重彩。全局幹部職工充分發揮自己的聰明才智,踴躍參與,以飽滿的創作熱情,從不同角度、以不同形式,描繪了祖國山川的壯麗景象,謳歌了改革開放的豐碩成果,記錄了物價事業的精彩瞬間,展示了物價人高雅、健康的情操和昂揚向上的精神風貌。

此次書畫攝影展共收到參選作品近300幅。經過評選,共有48幅作品,分別獲得一、二、三等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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