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舊物資

廢舊物資

廢舊物資即陳舊(閒置)的東西,或廢棄的,可以作為再生資源的可回收利用性。在日常生產生活過程中所剩餘的價值不大的物資。包括:陳舊、報廢、二手、庫存、生產生活所產生的物資。例如廢金屬、廢紙、再生塑膠等,甚至廢舊家電中還有相當一部分部件可以重複利用和作為再生資源的。廢舊也是一種資源,只是不被人們所關注,很長時間一直秉持著舊貨即丟、廢品即扔的傳統思想。這樣不僅影響生態環境,而且這些“寶貝”有一定的經濟價值,是一種變廢為寶的“生財之道”。

基本信息

基本介紹

曾經舊觀念中的“撿破爛”發展到2013年的回收廢舊物資。我們身邊有眾多回收商人,成為了萬眾矚目的億萬富豪。
人類進入21世紀,隨著一系列環境問題的日益顯現,人類對環境保護重要性的認識正不斷加深,當前存在的許多環境問題是20世紀工業經濟發展濫用資源造成的,最典型的一例就是能源及其他礦物資源的過度開發利用。
國際社會紛紛採取必要的措施,將解決經濟發展與保護環境之間的矛盾癥結,全力提倡一系列的發展模式戰略,而循環經濟就是其中的一種。

回收意義

1、廢舊物資回收運用的意義
廢舊物資在我國稱為第二資源,在國外稱為二次原材料。二次原材料的回收運用不僅可以節約物資消耗,降低費用開支,在一些缺少原材料而工業卻很發達的國家裡,甚至把它當作國家經濟展開的一項戰略方針。如民主德國從全國各地所回收、運用的二次材料,在全國的原材料供應中已占有不可替代的重要方位。據報導,如煉鋼所需的材料有70%以上來自各地回收的廢舊鋼鐵。造紙工業所需材料的一半以上是從各地回收來的廢紙和廢舊紡織物,各種包裝有70%以上是靠回收運用的,全國所需要的滑潤油,有20%以上是從回收的廢油中經提揀而獲得的。就連它所需要的膠水和明膠,也是從回收的骨頭中煉製出來的。可見民主德國所回收的二次材料,已成為重要的材料來源了。
在我國對稱為第二資源的廢舊物資的回收、運用作業也十分重視。以上海市為例,1981年到1985年的第六個五年計畫時刻,顛末宜山訓練廠從2942噸的各種廢舊鉛、錫回收後剩餘的灰渣泥等下腳料中提取錫就有227.8噸,平均回收率達7%,顛末上海市永勝金屬訓練廠和貴稀金屬訓練廠從各種金屬下腳料中回收加工提煉出黃金就有1005公斤,白銀220噸,不但價值達8803萬元,而且還消除了對環境的污染。
2、廢舊物資回收運用的內容在教誨、科研和出產單位可以回收的廢舊物資,首要有以下幾項:
1)廢舊金屬是廢舊物資回收中的首要品種。因為廢舊金屬的數最多,成效大,效益高。據報導,當時全世界出產的鋼大約有45%,銅有40%,鋁有50%是由回收的廢金屬冶煉而成的。在廢舊金屬的回收中,關鍵討論一下廢舊鋼鐵和金屬切屑的回收兩方面的內容。
廢舊鋼鐵是廢舊金屬回收中數目最多,運用得最棒的品種。
廢舊鋼鐵的回收運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這是因為我國當時和往後恰當長的一段時期內,鋼材能供應的數目,遠不能滿足四化建設的需要。因為國家外匯有限,進口鋼材的數目往後也不能增加太多,處置鋼材材料缺少,除了安身國內礦山和進口礦石外,大力回收運用廢鋼鐵是重要途徑。搞好廢鋼鐵回收運用既是加速展開鋼鐵工業重要的方法之一,也是提高當前工農業生產開展進度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條件之一。因為用廢綱鐵煉鋼比原材料礦石煉鋼要節約能源75%左右,多用一噸廢鋼鐵來煉鋼,可節約7噸運力,因此,搞好廢鋼鐵回收運用不但利於節約能源和運力,而且一同可以減少環魔污染,謀福於人類。把搞好廢鋼鐵的回收運用,作為一段時期內展開我國國民經濟的方法之一提出來,並加以安排施行,不僅符合增產節約,增收節支的原則,而且對完結既定的經濟政策具有重要而深遠的意義。
可是我國廢鋼材的回收運用程度還較低,與世界上工業興隆國家相比有較大的差距。據統計,我國以前廢鋼材的回收運用占同期鋼產量的50%左右,但美國、日本、蘇聯等國家廢鋼鐵回收運用已占同期鋼產量的70-80%。可見,我國廢鋼材的回收運用尚有較大的潛力。
已然回收運用廢鋼材十分重要,而回收運用作業還做得不足志向,這就要採用各種有用的方法去推動它。除了廢鋼鐵回收運用安排加強,擬定政策,權極做好作業以外,有關部門也要密切協作,對回收作業中出現的問題要妥善處置,為加速我國四化建設獻計出力。
金屬屑從機械加工、鑄造視點來考慮,金屬材料中的鋼、鐵、銅、鋁四屑也是回吹運用的重要方面一般在機械製造工業中,鋼材的最高運用率也只需80%左右。鑄銅鑄鋁件的材料運用率一般僅在50%左右。其他的金屬材料都變成金屬屑和邊角料,可作為鑄冶爐料的輔料運用,可見回收運用也是節約的重要途徑之一。
稀有廢舊金屬將有另外的用途。須做到嚴格管理,責任到人,設定專門容器,分別存放。金屬屑和邊角料可作為鑄冶爐料的一些材料運用,其中鋼屑還可以用來調度鑄鐵的結構成分,一般鑄冶過程中都有一定比例的鋼屑。為了運用便利起見,最好在運用前先將鋼、鐵屑等高壓模壓並塊,銅、鋁屑熔煉並塊,以便利運用。
2)其他桶、罐、瓶、袋、筐等容器,雖然不肯定都施行押金回收原則,但也要協作廢料回收有些細心回收運用。這樣做,一方面可為國家節約物資,另一方面則可節約開支,一同可防止環境的視覺污染。
廢油、廢回絲也有必要會合回收,經處置後本單位歸納運用,或送專業廠處置。各地區都專門設有廢油、廢回絲的歸納運用廠,因為這方面的綜合運用潛力很大。
廢舊的電工器材也是歸納運用的旅點之一。電工器材品種多,用量大,因此回收的廢舊物資數里也較大,這些廢舊物資有的只需小修小配就可以運用,實在無法運用的,可以拆零回業方可加以運用。
總之,廢舊物資的回收、運用,可以為國家節約資源,淨化環境,變廢為寶,是一項利國利民的事亞。有必要大力宣傳,活潑引導,獲得實效。

管理辦法

第一條 為加強廢舊物資回收行業管理,規範廢舊物資回收利用行為,提高廢舊物資綜合利用效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廣東省資源綜合利用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的廢舊物資,是指生產性、非生產性廢舊金屬、紙品、塑膠、玻璃和其他可回收再利用的廢舊物品,不包括危險廢物、嚴控廢物、報廢機動車以及尚具部分使用功能並進入二次流通的舊貨。
第三條 本辦法適用於本市行政區域範圍內從事廢舊物資收購、貯存、銷售等回收經營活動。
第四條 中山市經貿局是廢舊物資回收經營活動的主管部門,負責廢舊物資回收經營活動的監督管理及協調解決廢舊物資回收經營管理活動中的相關事宜。市規劃、發展和改革、公安、工商、環保、城管執法、國土資源等部門在各自的職責範圍內依法對廢舊物資回收經營活動實施管理。
第五條 市物資回收行業協會依照國家行業管理的有關規定和本辦法的規定,制定行業標準、行業規範或公約,協助政府有關部門監督管理廢舊物資回收經營企業及其經營行為,統一製作、管理和發放廢舊物資收購員工作證,並負責定期將廢舊物資回收行業的有關情況報公安、工商、城管執法部門。
第六條 市經貿局應會同市規劃、發展和改革、環保、國土資源等部門根據全市和各鎮區經濟發展需要以及市、鎮總體規劃,編制全市廢舊物資回收經營行業專項規劃,報市政府批准後組織實施。廢舊物資回收經營場所應設在廢舊物資回收經營行業專項規劃的用地範圍內。
第七條 廢舊物資回收經營場所依招標、拍賣方式確定經營者。經營者應設立經營場所的日常管理機構,接受市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和市物資回收行業協會的管理和業務指導,對進出場所的廢舊物資進行造冊登記。
第八條 廢舊物資回收經營場所應符合環境管理要求,配備相應的分揀、儲存、消防、衛生及環境污染防治設施,設定符合市容管理標準的圍牆。
第九條 從事廢舊物資回收經營的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一)建立符合國家規定的財務與經營管理制度;(二)有符合市、鎮總體規劃和市廢舊物資回收經營管理專項規劃的固定經營場所;(三)回收經營範圍符合《資源綜合利用目錄》和國家有關產業政策的規定;(四)廢渣、廢水(液)、廢氣的處理和噪聲控制指標達到國家和省有關環保要求。
第十條 從事廢舊物資收購、貯存、銷售的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先編制相應的環境影響評價檔案報市環保局批准,再到工商管理部門辦理《營業執照》,經營場所配套的污染防治措施和設施經市環保局驗收合格後,取得《排放污染物許可證》方可營業。
第十一條 未經批准,廢舊物資回收經營企業和個體工商戶不得經營下列廢舊物品:(一)各類機動車;(二)危險廢物、危險化學物品及其容器;(三)供電、通訊、市政工程、水利、測量和城市公用設施等專用器材;(四)公安機關通報尋查的贓物或者有贓物嫌疑的物品,走私和走私嫌疑物品;(五)來源不明的廢舊物品和境外的生活性廢舊物品;(六)國家法律、法規禁止經營的其他物品。個體工商戶不得回收和加工生產性廢舊金屬。
第十二條 供電、通訊、市政工程、水利、測量等單位確需出售廢舊專用器材、設備及其零部件的,由單位開具報廢證明後才可交售給廢舊物資回收經營者。
第十三條 廢舊物資回收經營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應嚴格遵守憑證收購登記制度和可疑物品報告制度:(一)在收購生產性廢舊金屬時,應當查驗出售單位開具的證明,對出售單位的名稱和經辦人的姓名、住址、身份證號碼以及物品的名稱、數量、規格、新舊程度等如實進行登記;(二)收購廢舊金屬的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發現有出售公安機關通報尋查的贓物或者有贓物嫌疑的物品的,應當立即報告公安機關。
第十四條 廢舊物資回收經營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應對回收的廢舊物資分類存放,場地廢水及雨水須進行有效收集和處理,儲存設施須具備防止廢液、廢氣污染地面水體、地下水體、空氣及土壤的功能。
第十五條 在廢舊物資運輸過程中,承運人應防止其飛散、濺落、溢漏、惡臭擴散等污染環境或危害人體健康的情況發生。如發生泄漏時,承運人應立即採取應急措施進行清理,恢復環境原貌。
第十六條 廢舊物資回收經營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收購生產性廢舊物資時,不得開具收購發票作為付款憑證,應取得銷貨方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或普通銷售發票;對國家允許進口的廢舊物資,應取得海關完稅憑證,但只能直接供生產企業自用,不得轉售流通;收購進口原材料加工後剩餘的生產性廢舊物資的,除向銷貨方索取發票外,還應向其索取海關核銷憑證,再向市環保局報告並出具證明。
第十七條 未經批准擅自設立廢舊物資回收經營場所的,由市城管執法、工商、環保等部門依法處理。
第十八條 在廢舊物資回收經營活動中,違反本辦法規定,影響城市市容衛生、造成環境污染的,分別由市城管執法、環保部門依法予以處理。
第十九條 從事廢舊物資回收經營活動的企業、個體工商戶,違反本辦法第十一條規定,經營國家禁止或限制的廢舊物資的,由工商管理部門或其他相關職能部門依法予以處理。
第二十條 違反本辦法規定,沒有向銷貨方索取發票和有關憑證,或不按章納稅、無貨和虛大金額開票的,由稅務機關依法處理。
第二十一條 違反本辦法規定,收購生產性廢舊金屬未如實登記,或收購贓物及無報廢證明的廢舊專用器材的,由公安機關依法予以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二條 本辦法自2005年5月1日起施行。
西安市自強廢舊物資回收有限公司是一家專業從事廢舊物資回收的公司,主要回收電線電纜、銅電纜、呂線纜、各種新舊變壓器、冷凍積儲、配電箱、接觸器、新舊電動機、電焊機、發電機組、廢舊鋼鐵、銅、鋁、不鏽鋼、鋅、鉬、鎳、釺及各種有色、黑色、貴重稀有金屬及原材料、各種灶台、廚房設備等。

相關法規

廢舊物資管理總則: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全面加強廢舊物資處置管理,增強對廢舊物資的回收、銷售等主要環節的監督管理力度,特制定此辦法。
第二條:集團公司股份公司所屬的分公司、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各處室在生產、維修、大修、更新改造過程中,拆除更換的各種廢舊金屬、工器具、機電產品、油品、廢棄包裝物以及生產中不能繼續使用的原材物料和工業垃圾等,一律由集團公司資產管理部、股份公司供應銷售部和生產設備部按分工許可權組織回收。
第三條:所有廢舊物資均由上述部門歸口統一回收,任何單位和個人無權擅自處理,違者視其情節追究其責任。
第二章回收
第四條:所有有價值的廢舊物資由其產生單位負責交送物資回收部門廢料場,要做到及時收集、定期交送。
第五條:廢舊物資主管部門負責對從各分公司、部室回收的廢舊物資進行計量、登記,重量以質量監督部出具的磅碼單為準。
第六條:廢舊物資主管部門對回收的廢舊物資要根據品種、等級重新分類,定置存放,妥善保管。
第七條:對幾種特殊的廢舊物資規定如下:
(一)鋁灰
1、電解各公司當日產生的所有鋁灰需集中堆放在各自的鋁灰堆點,由供應銷售部回收科每日專人專車將鋁灰拉運到回收科院內。
2、拉運電解四公司鋁灰必須在電解四公司過磅後從電解四公司西門出廠,經由110國道運至電解二公司北門入廠並進行復磅,由兩門經警簽收路單,當日核對。
(二)鋁渣
電解各公司產生的不便再利用的鋁渣,由電解各公司集中管理,並負責運至供應銷售部回收科指定地點。
(三)氧化鋁包裝袋
氧化鋁包裝袋由電解各公司現場負責清理綑紮並暫時保存。由供銷部回收科與電解各公司共同清點數目,並由供銷部回收科統一回收。
(四)工業垃圾
各生產公司產生的工業垃圾必須全部在指定垃圾場傾倒,由回收科負責分撿並按類堆放,報招投標辦公室統一處理。
(五)陽極殘塊
電解公司產生的陽極殘塊屬於指定炭素公司再利用的項目,由供應銷售部回收科負責帳務處理,無特別許可不準出廠門。
第三章銷售
第八條:所有有價值的廢舊物資的處理,除公司自用部分外,一律由有關管理部門委託招投標辦公室面向社會公開拍賣。
第九條:廢舊物資拍賣按以下程式進行:
(一)各職能管理部門定期將需拍賣的物資以書面形式報招投標辦公室。
(二)公司招投標辦公室組織廢舊物資主管部門、廠務公開相關部門和有關業務部門共同組成定價委員會負責確定所拍賣物品底價(拍賣保留價)。
(三)招投標辦公室負責在公開媒體發布拍賣公告,並組織競買人的報名工作。
(四)廢舊物資主管部門負責拍賣標的物的現場展示以及向競買人介紹、提供所拍賣物品的相關資料。
(五)招投標辦公室負責組織現場拍賣會。
(六)拍賣成交後,公司招投標辦公室以書面形式將拍賣結果送達廢舊物資主管部門。廢舊物資主管部門憑公司招投標辦公室出具的提貨函負責與買受人進行交接,完成拍賣物的現場清運和貨款結算。
第十條:公司內部從事廢舊物資再生利用的有關單位所需廢舊物資由有關部門根據其生產能力確定供應量,按市場價優先供應,多餘部分一律對外公開拍賣。其中氧化鋁包裝袋、鋁灰由招標辦召集有關單位每年年初確定一次內部供應價,每月供應量由物資主管部門向招標辦備案。
第十一條:廢舊物資主管部門將全部銷售貨款,按隸屬關係交集團公司計畫財務部、股份公司財務部入賬。
第十二條:廢舊物資售出後,憑廢舊物資主管部門開具的專用出門證出門,其它出門證一律無效。
第四章獎懲
第十三條:為鼓勵廢舊物資的回收,對廢舊物資產生單位,按照廢舊物資實際銷售額(無稅)90%沖減其成本。集團公司、股份公司對廢舊物資產生單位,按照廢舊物資銷售額(無稅)的2~5%每季度進行一次獎勵;對廢舊物資處理的有關職能部門,按照廢舊物資銷售額(無稅)的2~5%每年進行一次獎勵;
第十四條:廢舊物資主管部門負責對各分公司、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的廢舊物資回收情況進行督促檢查。對未按規定及時回收、上繳的單位,將視情節輕重予以處罰,並從每季度的獎勵中扣除。
第十五條:集團公司紀委、監察部負責監督廢舊物資處理全過程,如發現有瀆職或營私舞弊行為,一經查實將予以嚴懲,並追究相關領導人員的責任。
第五章附則
第十六條:各廢舊物資主管部門,應根據本辦法制定出具體的實施細則,保證廢舊物資處理工作各環節的銜接和有效運作。
第十七條:集團公司、股份公司以前所制定的有關規定如與本辦法衝突的,以本辦法為準。本辦法由包鋁集團公司招投標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十八條:本辦法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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