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連斯奇條約

布連斯奇條約

布連斯奇條約(Treaty of Kiakhta),俄方稱恰克圖條約,是中國和俄國於1727點擊此處添加圖片說明年(清朝雍正五年)訂立的劃分中俄中段邊界的條約(現在大部分成為俄蒙邊界),是《布連斯奇界約》和《恰克圖條約》的合稱。

簡介

中俄兩國於雍正五年(1727)訂立的劃分中俄在蒙古地區北部邊界(即中俄中段邊界)的條約。關於劃分這部分國界的問題﹐中國方面從康熙二十八年(1689)《尼布楚條約》簽訂﹑中俄劃定東段邊界起﹐曾多次建議俄國舉行談判﹐但俄國利用邊界未劃定的狀況﹐蠶食蒙古的大片土地﹐一直拒絕中國的建議。後來因擔心邊境問題長期拖延不決﹐將嚴重影響對華貿易﹐葉卡捷琳娜一世才於雍正三年任命薩瓦‧務拉的思拉維赤為特命全權大使來華﹐雍正五年五月十五日﹐薩瓦與中國代表在邊境舉行談判。為了侵佔中國的更多領土﹐薩瓦在談判期間使用種種侵略手段向中方施加壓力。由於中國方面的讓步﹐七月十五日(8月31日)﹐中俄代表簽訂界約﹐因訂約地點在布爾河畔﹐故稱《布連斯奇條約》。

內容

該約規定的中俄中段邊界﹐以恰克圖鄂爾懷圖之間的第一個鄂博為起點﹐由此向東至額爾古納河﹐向西至沙畢納依嶺(即沙賓達巴哈)﹐北部歸俄國﹐南部歸中國。

結果

《布連斯奇條約》簽訂後﹐中俄雙方即派出界務官﹐分組前往恰克圖迤東和迤西﹐劃定地段﹐勘分國界。在勘界過程中﹐俄方進一步將一些原屬中國的土地劃入沙俄版圖。勘界結果﹐雙方分別訂立了《阿巴哈依圖界約》和《色楞格界約》﹐在東面設定了六十三個界標﹐在西面設定了二十四個界標。中俄中段劃界工作至此全部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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