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額撥款

差額撥款

差額撥款(balance allocation),一部分非營利性機構(如醫療衛生機構)的國家撥款方式。差額撥款單位的人員費用由國家財政撥款,其他費用自籌。人員工資構成中固定部分為60%,非固定部分為40%。 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差額撥款單位要根據經費自主程度,實行工資總額包乾或其他符合自身特點的管理辦法,促使其逐步減少國家財政撥款,向經費自收自支過渡。

差額撥款

英文

差額撥款規定

我們國家現在的管理體制中,劃分出行政、事業單位、企業等幾大塊,國家機關的經費由國家財政預算撥款,即國家機關的所有經費全部由國家財政全額撥款。

全額預算管理的事業單位是其所需的事業經費全部由國家預算撥款的一種管理形式。這種管理形式,一般適用於沒有收入或收入不穩定的事業單位,如科研單位、衛生防疫、工商管理等事業單位,即人員費用、公用費用都要由國家財政提供。採用這種管理形式,有利於國家對事業單位的收入進行全面的管理和監督,同時,也使事業單位的經費得到充分的保證。

隨著我國政治體制和經濟體制改革開放的深入發展,一些事業單位的經費已經開始逐步向實行自收自支過渡。而那些有產品和創收能力的事業單位國家財政則不撥款,採取自收自支的財政管理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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