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分

工分

工分,起源於新中國成立後農村建立的農業生產互助組,在農業生產合作社和農村人民公社中普遍採用。這種方法主要有底分死記、底分活評、定額記工、聯繫產量計算勞動報酬等。由於操作上流於形式,致使平均主義和大鍋鈑普遍存在,按勞分配原則無法體現,乾多乾少,乾好乾壞,工分都一樣。十一屆三中全會後,隨著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的推行,農村里評工記分的方法逐漸廢止。

簡介

“工分,工分,社員的命根”。因公社時分配各種糧食、財物都要用工分這個大分母去分,所以社員把工分看成是命根子。社員的工分得來確實是不一樣的,有的社員是靠自己的辛苦勞動掙來的,但也有很多特殊社員,他們是不勞而獲的。這些不幹活的社員,有時比干活的社員掙的工分還要高。有人說,公社公,沒剝削,是完全騙人的.公社時,公社有多種付業、機械修理、小工業、打井隊、實驗田等。在公社各行各業幹活的社員,大都是從各個大小隊抽調上來的能工巧匠。這些人給公社出力掙錢,他們的工分都要記在他們所在的小隊上。

各大隊的幹部班子及民兵,小隊會計、保管、紅五員、軍烈屬、工屬(在外有正式工作的幹部、工人的家屬)、五保等。他們一般都不參加勞動,年末小隊統計工公分東西時,小隊會計把社員實際幹活掙的工分加在一塊,按勞力人數去除求出平均分,然後按平均工分偏高的分數再補給上述人員,當時叫做“補助工分”。個別小隊吃補助工分的人比實際幹活的社員人數還要多。

年末分糧食、食物時,把社員幹活掙的工分加上補助工分之和,去分配小隊全年實際勞動成果,這個分母越大,分的東西越少。公社成立的前幾年,一個勞動日為一個整工(10分),折合人民幣8分錢(一點都不誇張,絕對屬實)。後來好點時,乾一天工能折合人民幣2----6角。個別很好的生產隊,一個工能折合人民幣1元錢左右。

定義

工分工分

工分(gōngfēn),名詞,報酬計量單位,是中國歷史上農業生產合作社、人民公社計算社員工作量和勞動報酬的單位。工分值是勞動單位總產值除以人數後的平均值,再平攤到一年節假日除外的工作日當中,所得出的記名工價。

作用

那時,勤勞的人家忙裡偷閒,每年飼養一二頭豬賣錢貼補家用,除此,工分幾乎是每個家庭唯一的經濟來源。社員們每天起早貪黑,累死累活為的就是工分。他們對自己每天上工的工分值特別看重,因為工分的多少直接決定著一天的收入。一些家庭婦女常因忙於家庭瑣事而延誤了上工時間,乘著隊長不注意,悄悄混入上工社員的隊伍是她們慣用的伎倆。然而,往往難逃生產隊長那看似模糊實則犀利的眼睛。她們遭受的常常是隊長的一番奚落和扣半分工的懲罰。老實厚道的婦女往往是忍氣吞聲地在心裡犯嘀咕,要是遇上蠻不講理的婆娘則和生產隊長理論上半天,儘管無濟於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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