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牧

州牧和刺史是同義詞,刺史秦每郡設御史,任監察之職,稱監察院御史(監察御史)。漢初省,鏇復置。文帝以御史多失職,命丞相另派人員出刺各地,不常置。武帝元封初,廢諸郡監察御史。繼之,分全國為十三部(州),各置部刺史一人,後通稱刺史。刺史制度在西漢中後期得到進一步發展,對維護皇權,澄清吏治,促使昭宣中興局面的形成起著積極的作用。王莽稱帝時期刺史改稱州牧,職權進一步擴大,由監察官變為地方軍事行政長官。

名稱:

州牧

介紹;

古代以九州之長為“牧”,“牧”是管理人民之意。漢武帝時設十三州部,每部設一刺史,漢成帝時,改刺史為州牧。後廢置無常。東漢靈帝時,為鎮壓農民起義,再設州牧,並提高其地位,居郡守之上,掌一州之軍政大權。如漢末劉表為荊州牧,袁紹為冀州牧,都等於割據政權。以後歷代設都督、總管、節度使等,州牧之名即廢。唐宋時惟京師或陪都地方最高長官以親王充任者,尚稱為“牧”,其他州牧之名均廢。清代往往借作知州的別稱,實際上遠非東漢州牧之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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