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高思危

居高思危是指在都市高樓聳立的今天,要時刻保持對當今高層建築的消防防患意識,防患於未燃。

定義

居“高”思危,這“高”不僅僅是指建築物上的高層,更是一種思想意識上的高度,即把高樓安全當一個民生問題加以解決。要站在關注民生的大視角上,不斷提高社會風險承受能力,健全公共安全保障體系,完善公共安全管理機制,未雨綢繆地應對各種風險,還居民一個安全的居住環境。

高層消防面臨問題

2010年11月15日14時許,上海靜安區一幢高層住宅發生大火,導致數十人傷亡。早在此之前,吉林飯店大火、上海“浦西第一高樓”著火、廣州一高層建築失火、中央電視台北配樓火災等高樓大火。

目前國際通用的定義,高層建築是指高度達到24米以上的建築物。一旦高層建築發生火災,外部救援的作用其實很有限,主要依靠大樓內的人員及時發現火情、及時撲救,這也就對大樓自身的消防設施提出了要求,必須保證完好、可用。國內外的高層火災經驗表明,高層火災重在自防,如果大樓自身的消防系統不起作用,靠外部救援迅速撲滅大火難度很大。

雲梯車高度

普通消防車輛難以應對高層建築火災,必須有登高車、消防直升機等專門的滅火和搶險裝備,而國內最高登高車能達到的高度是110米,這與如今越來越“摩天”的高樓相比,有時往往也“夠”不上。

上海“11·15”特大火災,消防部門出動了61輛消防車前往撲救,可是從電視台拍攝的畫面發現,消防車高壓水槍只能打到5樓,最後只得採取從隔壁大樓噴射水柱的辦法來控制火勢。

消防水壓

供水問題也是高層建築火災撲救的“瓶頸”。高層建築發生火災,需要滅火、冷卻和控制蔓延擴大的消防用水量是相當大的,撲救高層建築火災主要靠消火栓系統,受水耐壓強度和消防車供水高度的限制,難以達到高層建築的高度。

火災煙霧

火災產生的煙霧也是一個極其冷酷的“殺手”,從火災案例來看,大多數人是因為疏散不及時被煙火熏死。人在煙霧中約30秒便會失去知覺,3分鐘便會死亡。而高層建築垂直疏散距離遠,需要疏散的時間長。據測試,50層高的大樓在一般情況下通過樓梯疏散要2小時11分鐘,疏散速度比煙氣流動速度要慢100多倍。

加強自身防護意識

在高層建築里辦公的人員可以由所在單位進行培訓,可是更需要進行培訓的是缺乏自護意識、居住在高層住宅里的老幼人群。熟識諸如匍匐前進、濕毛巾捂鼻、棉被護身等火災逃生法甚至安全跳樓法,並要保持鎮定。

可問題是,面前突發事件,誰能保證一定會做到冷靜判斷、迅速採取正確的逃生策略呢?更何況一旦起火,高層建築里大量的管道、豎井、樓梯間等就成了一座拔風的“煙囪”,加速火勢的蔓延,往往讓人避之不及。據試驗數據顯示,一棟高度為100米的高層建築,在無阻擋的情況下,煙氣順豎向管井擴散至頂層只需要30秒。由此看來,加強居民安全逃生技能培訓只是“亡羊補牢”式的一種補救措施,治標不治本,只有做到防患於未然,才能真正讓百姓身居高樓而免除高危之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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