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倫伯格原則

尼倫伯格原則

尼倫伯格原則:成功的談判,雙方都是勝利者(雙贏)。行銷學這樣認為,雙贏是成雙的,對於客戶與企業來說,應是客戶先贏企業後贏;對於員工與企業之間來說,應是員工先贏企業後贏。雙贏強調的是雙方的利益兼顧,即所謂的“贏者不全贏,輸者不全輸”。這是行銷中經常用的一種理論。尼倫伯格原則就是講究這樣的雙贏。


原則定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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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倫伯格原則:成功談判,雙方都是勝利者(雙贏)。

20世紀80年代末期,苦陽子撰寫的《談判學研究》中國華僑出版社1991年出版)一書,首次提出“成功的談判,每一方都是勝利者”的觀念,把“雙勝”政治思想隱含於談判理論之中。該書成之為我國第一部從程式到實體,從理論到實踐,全面系統的研究談判雙贏思想,並使之成為一門獨立學說的理論著作。

原則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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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年11月15日,中美兩國就世貿談判達成雙邊協定,中國國家主席在會見美方談判代表時稱,這是一個“雙贏協定”。而後,中央電視台《焦點訪談》節目中採訪中美世貿談判中方首席談判代表龍永圖時,龍就“雙贏”提法做出頗耐尋味的一個解釋,稱之為“英文名詞”。由此“雙贏”提法興行中國大陸,並引起媒體關注。當時台灣當局已有要在政治上與大陸政府搞“雙贏”的提法;韓國總統金大中在談及與朝鮮關係時,也提及雙贏主張。由此可見,“雙贏”提法不僅在中國,也已為國際社會所接受。

原則啟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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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數人的所謂的雙贏就是大家都有好處,至少不會變得更壞。“雙贏”模式是中國傳統文化中“和合”思想與西方市場競爭理念相結合的產物。在現代企業經營管理中,有人強調 “和諧高於一切”,有人提倡“競爭才能生存”,而實踐證明,和諧與競爭的統一才是企業經營的最高境界。市場經濟是競爭經濟也是協作經濟,是社會化專業協作的大生產,因此在市場經濟條件下的企業運作中,競爭與協作不可分割地聯繫在一起。近年來,很多學者提倡“合作競爭”,提出了“競合”概念、“雙贏”模式,旨在說明企業之間團結合作,在競爭中共同創造價值,才能在現代經濟條件下共同取得前所未有的盈利能力與市場競爭力。

理論人物

尼倫伯格原則朱麗葉·尼倫伯格的書
朱麗葉·尼倫伯格(JULIETN,ERENBER)是紐約談判協會的一位主管。她為美國職業婦女顧問委員會佩斯大學法律系、德克薩斯州律師協會美國廣播公司婦女行動小組、政界婦女協會講授談判技巧課。同時也在新加坡和馬來西亞進行諮詢工作。她的文章發表於《華爾街日報》以及《克雷恩商業周報》等商業性報紙雜誌上。目前,她供職於巴特勒·凱恩房地產集團紐約分公司。

朱麗葉和艾琳還合著了非常成功的《婦女和談判藝術》一書。成功談判的秘訣是朱麗葉·尼倫伯格女士的最新作品。

談判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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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在一般談判時都會想到要講究一些原則技巧。

在買賣雙方達成一筆買賣交易時,通常我們會看到,雙方都會竭盡全力維護自己的報價。通常的談判也最容易將談判的焦點集中在價格上。例如,一位精明的賣主會把自己的產品講的天花亂墜,儘量抬高自己產品的身價,報價要儘量高;而另一位出手不凡的買主也會在雞蛋裡挑骨頭,從不同的角度指出產品的不足之出,從而將還價至少壓低到對方出價的一半。最後雙方都會講出無數條理由來支持自己的報價,最後談判在無奈情況下成為僵局。如果不是僵局,那么通常是一方作出了一定的讓步,或雙方經過漫長的多個回合,各自都進行了讓步,從而達成的是一個中間價。這樣的談判方式,我們在商務活動中是非常常見的。

上述談判方式,在談判學上稱之為“立場爭辯式談判”。立場爭辯式談判的特點是,談判每一方都在為自己的既定立場爭辯,欲通過一系列的讓步而達成協定。立場爭辯式的談判屬於最普通的傳統談判方式。許多介紹的談判技巧也都是從這個出發點來談的。如果在商業活動中,大家都遵循這樣的談判原則與技巧,往往會使談判陷入一種誤區,這種談判方式有時最後談判各方會不歡而散,甚至會破壞了雙方今後的進一步合作機會。

因此,在這裡就提出一個談判要達到什麼目的和遵循什麼標準的問題。從商務角度來看,談判應使得雙方都得到商務發展的機會。為此,需要遵循的談判原則與技巧至少應滿足以下三個標準:

1、談判要達成一個明智的協定

2、談判的方式必須有效率

3、談判應該可以改進或至少不會傷害談判各方的關係。

談判原則

尼倫伯格原則1999年11月15日,中美雙方談判達成協定取得雙贏成果。
1)要知道人們在談判中,不是為同樣的東西而來的。不要認為對方想得到的東西,自己就一定有所損失。自己要的不一定是同樣的東西。糟糕的談判對手試圖強迫對方改變立場,而高明的談判對手知道即使立場差別很大,雙方的利益也可以是共同的,所以通過行動讓對方改變立場,關注雙方共同的利益
2)不要把談判局限在一個問題上。
3)不要太貪心。不要企圖拿走談判桌上的最後一分錢。
4)把一些東西放回到談判桌上,給一些額外的優惠

操作實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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談判是一個雙方協調、互助,達到共同目標的過程。雙贏的談判包括以下幾個要點:
一、雙方都覺得自己贏了;二、雙方都關心對方的目標;三、雙方都對事不對人;四、雙方都覺得對方會守信用;五、雙方都希望能夠再次談生意。
談判中最重要的守則是在不損害自身利益的前提之下,可以拿出一些有利於對方的東西。
雙贏的談判涉及很多方法與策略,對於達成談判成果有很好的促進作用。
善用壓力進行談判
在談判場上經常會開遭遇時間的壓力,此時,要掌握利用時間壓力進行談判的重點:

一、有時間壓力的情況之下,人會變得比較有彈性,會答應之前還在堅持的條件;

二、如果你自己有時間壓力,不要讓對方知道,否則對方會很容易控制你;

三、要記得80%的談判,都會在最後20%的時間裡完成;

四、事先要把所有的細節都講清楚,千萬不要以後再說,一旦以後再說就容易變卦。

買賣雙方都有時間壓力,而且有八成以上的讓步都是在最後那兩成的時間裡做出來的。所以,談判越到後期,就越要謹防自己做出前面80%的時間沒有做出的讓步。本來前面堅持了很久,可是後來發現時間快到了,如果再沒有一個結果的話,談判就會無效,所以在最後很快就做出讓步

在談判過程中,選擇越多的人越占優勢,越有條件用時間給對方施壓。千萬不要聽信對方“以後再談”之類的話,這是在拖延時間。當你被拖延的時候,到最後就有時間壓力,以致不得不做決定。很多商家會提供限時優惠政策,在特定的時間內給10%或者20%的折扣,過了這段時間之後就沒有優惠了,這也是利用了時間壓力。很多人怕錯過這個難得的機會,購買情緒立刻被調動起來了。

時間壓力另外一個層面的意思是,讓對方談得越久就越有可能讓他們跟隨你的想法,做出你想要他們做的決定。因為談得越久,雙方的互動就越多,建立的關係就會越好。有時候終止投資好過於硬著頭皮繼續去談不合適的投資,要懂得說不,懂得什麼時候應該適當地停頓,什麼時候應該適當地停止,而不是硬著頭皮繼續談下去。

組合搭配促成談判

通過組合搭配促成談判的第一個簡單模式,叫預留請示上級的空間。在談判過程中,不要讓對方以為你就是那個有權利做決定的人,永遠要留有一個模糊的上級,避免自己在談判場上成為被圍剿的對象。在談判中,上級越模糊越好,如果清楚了,可能這些所謂的上級就會成為下一波被圍剿的對象或者鎖定的目標。這裡有兩個原則:一、不要讓對方覺得你有決定權,否則你在談判中會處於劣勢;二、在改變提案或最後要做決定的時候,要預留請示上級的空間。如果告訴對方你就是最後拍板的人,就會失去更多的談判籌碼。所以,不管到什麼時候都要讓對方知道,你依然需要請示上級。比如,談判進行到一半,對方說,如果你可以給我10%的折扣,我就買了。這時候你應該說,我很希望做這筆生意,可是必須打個電話,跟老闆爭取一下。

自己請示上級有幾個要點要堅持:

一、不要讓對方知道自己有權利做決定;

二、找到模糊的上級,如果你是老闆,可以設定一個;

三、放棄自我意識,不要讓對方誘使你承認有權利做決定;

四、要讓對方承諾,如果提案符合要求,他有權利做決定,把決定權交給對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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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對方要請示上級,該怎么辦呢?想辦法不要讓對方請示上級,有以下三個做法:

一、激起對方的自尊心,刺激他做出決定;

二、讓對方答應回去幫你說好話;

三、視條件成交。這是逼對方在離開談判現場之前先做一個承諾。告訴他,如果老闆不同意就取消計畫。

以上是跟請示上級有關的談判策略,下面談談黑臉白臉的策略。在跟對方談判的時候,如果對方有兩個人就要提防對方推出黑臉白臉策略。反制的方法有以下幾種:

第一,直接揭穿。很直接地問對方:“你們是在演黑臉白臉嗎?怎么一個要一個不要,到底公司的立場是什麼?我到底應該跟你們誰談才對?”這樣就揭穿了對方繼續使用黑白臉策略的意圖。

第二,替自己也找一個黑臉。對方說這樣不能答應,你可以立刻搬出另外的人來,這個人會說:“抱歉,剛才所談的都是在不了解公司的情況之下進行的,既然還沒有簽約,一切都必須要重談。”

第三,直接找到對方的上級,由上級來處理這個事情。

第四,讓黑臉說話。可以說:“好吧,既然你的意見最強烈,那你說怎么做。”誘使對方先開價。

第五,直接把他們兩個的意見統一,這樣就把黑臉白臉擋掉了。

第六,拆穿對方的身份。

化解談判障礙僵局

在談判過程中,可能會遇到三種困難:

第一,障礙。是主要意見的分歧,會對交易造成威脅。

第二,焦灼。一直在對話,就是沒有辦法找到解決方案,只能僵在那裡。

第三,僵局。毫無進展,雙方都認為根本無法再談下去了。

這三種情形都有不同的處理方式。遇到障礙的時候,可以採用迂迴法,迂迴法是把這個障礙放在一邊,先解決其他小事情,利用小事情來積累更大的動力,到時候障礙就會比較容易解決。

遇到焦灼的情況,有四個可以參考的處理模式:

第一,改變談判地點。換個地點就換了一個心情,可能就換了一個結果。

第二,緩和緊張的情緒。

第三,同意交付仲裁,來解決未來可能遇到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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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更換談判的成員。

如果談判陷入僵局,唯一的出路就是引進第三者,對整個事情提出一個仲裁。雙方必須要同意,如果仲裁者提出一個新的方案,必須願意共同遵守仲裁人的決定,這很重要。所以,引進仲裁是為了更有效地解決問題,這個仲裁者一定是雙方共同相信的中立者。

查明底細各取所需

在談判中,查明對方的底細,滿足對方的要求,保護己方的利益,是很重要的。

在談判過程里,有時候會遇到買方很生氣的情況,可以遵循以下幾個步驟來化解:第一,問清對方到底想做什麼。如果對手威脅說:“你們不給我解決的話,我就立刻去網路上貼訊息,讓大家都知道這個事情。”要知道這些並不是對手最想做的事,對手真正想要的是彌補損失。所以,對於憤怒的買方,要回應而不是反應。反應跟回應的差別是,反應是隨機的,沒有經過完整的思考;回應是經過一段時間的沉澱,經過思考後得出的解決方法。第二,交換資訊。把你所知道的告訴對方,要求對方也把他所知道的告訴你。然後再進行適當的處理。第三,尋求妥協。尋求一個讓雙方都能夠妥協的辦法,在解決問題的同時也要兼顧自身的利益,絕對不要對方提出什麼要求都全部答應。

在談判收場時,要遵循一些基本的規範:

第一,擬定契約時,最好由你方來擬,不要由對方來擬契約。這樣,對方就會在你所擬的範圍之內,做適當的改動。

第二,談判中要讓對方覺得你是大智若愚。

第三,在擬定契約的過程里,絕對不能隨意地改動條件。如果對方堅持要你額外增加一些內容,一定要運用這幾個策略:一、我可以幫你寫下來;二、可是我不知道上級怎么想;三、我回去跟他們說說看;四、如果不行的話我也沒辦法。

在談判的過程中,要時刻留心幾件事情:

第一,注意對方的肢體語言。當一個人的身體越往前傾的時候,就代表他對這件事的依賴度、信任度越來越高,從而判斷對方成交的可能性。

第二,留心那些複雜的金額。當對方把數字寫得越多、越詳細的時候,要注意會不會掉入數字的陷阱。當對方講的話、寫的東西、表達的方式,你越聽不懂、看不懂的時候,越要提高警惕。如果跟一個法國人談判,雙方一直用英文談,可是後來他們開始講法文了,這代表他們的要求已經到了最關鍵的時刻,需要用對方聽不懂的語言進行更詳細的討論。

第三,要注意故意把數字拆開的做法。他們的東西明明比別人貴了20萬,可對你卻說:“雖然我們的產品比其他的貴了20萬,可是這20萬可以多用2年,別人只用一年的話,我們可以用3年。”當他開始玩這種數字遊戲的時候,就要留心他講的到底是對還是錯。

第四,善用白紙黑字的力量。在簽訂企業契約時,要看清楚了,才決定要做還是不做。

識破不當談判手段

談的過程中,雙方經常會使用一些策略,讓對方掉入自己所設的圈套中。

第一,聲東擊西,讓人忽略談判真正的主題。比如這兩年來,你一直想把推土機專用的傳動裝置賣給一家規模很大的推土機廠商。這次,對方表示他們願意下一筆很大的訂單,但要在90天之內交貨。但是雙方都很清楚,從開始設計、製造、完成,整個定製的流程需要120天,90天之內根本無法交貨。在這種情況下,就要使用一些談判技巧。工廠認為製造這個傳動裝置的設計費用就要22000美金。所以,你就開始給對方報價了,傳動裝置的費用是23萬美金,設計費是22000美金,而且一定要120天才能交貨。對方表示90天之內一定要交貨。這時候,雙方似乎沒有可談的共同點,突然情況有了改變,對方說:“這樣吧,我跟送貨部門聯繫一下,看看他們有沒有什麼特別的辦法。”5分鐘後,對方回到談判桌上,他說:“辦法是有的,可以將船運改為空運,不過要多花很多錢。所以我們希望貴公司可以自行負擔設計費22000美金並付空運的費用。”你很清楚,這是對方的一種談判方式,讓你陷入了一個更困難的條件。這時,你要問你自己,模具費與空運費是不是唯一的困擾?如果是,就針對這個問題來解決。不要立刻就答應。所以要回去請示上級,並採用黑臉白臉的策略拆穿對方。同時,你也提出一個條件:模具費和設計費還要收,但可以加快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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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掩人耳目。掩人耳目的做法是,對方提出的一個要求並不是他真正關注的重點,他只是利用這項要求換取你在某些方面的讓步。韓國朝鮮在會談的早期,都同意雙方各自邀請三個中立國家作為談判代表。韓國邀請三個中立國家是:挪威、瑞典、瑞士。朝鮮邀請的是:波蘭、捷克,但一直沒有敲定第三個國家。最後朝鮮說,這樣吧,我們第三個國家還沒找到,不如先開始談,等一切布置就緒,朝鮮突然宣布,第三個國家是蘇聯。訊息一宣布,舉世譁然,蘇聯不能算是中立國。但朝鮮很堅持,如果不邀請蘇聯,他就不參加兩國會談。朝鮮堅持要請蘇聯,韓國堅決反對,後來國際輿論都開始指責韓國,覺得浪費大家時間,這時朝鮮宣布,他們可以放棄邀請蘇聯代表出席談判,可韓國也要做出一定程度的退讓。邀請蘇聯是朝鮮掩人耳目的策略,他想爭取其他的東西,要韓國同意修復他們原來飛機起降的跑道。

這個案例告訴大家,你一定要看清對手是不是正在用掩人耳目的談判策略,讓你做出不必要的讓步。

第三,以甲攻乙。買方有時候用這種方法把賣方玩弄於股掌之間,譬如說公司要買一台機器,先會收集足夠的資訊,貨比三家,比較完之後,把價格、維修、服務的最好條件組合在一起,然後以這個綜合條件去和賣方談,爭取最優惠的條件。防範的最好方法是事先圍堵,了解清楚對方有多少選擇的餘地,對方選擇餘地越少,你的勝算就越大。

第四,請君入甕。比如賣方在報價的時候,故意漏報一個必須的項目或者故意報一個很低的價格。買方以為自己賺了,沒有主動跟對方提出這個問題。當你決定要買的時候,他會說:“對不起,我後來才發現報價單有一個部分打錯了,現在要重新修改一下。”對手故意設下一個陷阱,若貪小便宜就掉進去了。

第五,若無異議,自動生效。對方故意做出誤導,引導顧客貪小失大。很多海外的雜誌跟信用社合作,先寄免費雜誌給你,在後面附一行很小的字:如果收到這個雜誌20天之內,沒有拒絕訂閱雜誌的通知,你就自動成為雜誌的訂戶,從信用卡中扣款。大部分人不會看那么仔細,或者他想反正有20天,到19天的時候再處理,可是通常到第18天就忘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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