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磺酸

對磺酸,具有刺激作用,對環境有危害,對水體和大氣可造成污染。

對氨基苯磺酸的簡稱
第一部分:化學品名稱
化學品中文名稱: 對氨基苯磺酸
化學品英文名稱: p-aminobenzene sulfonic acid
中文名稱2: 磺胺酸
英文名稱2:
技術說明書編碼: 1820
CAS No.: 121-57-3
分子式: C6H7NO3S
分子量: 173.20
第二部分:成分/組成信息
有害物成分 含量 CAS No.
對氨基苯磺酸 121-57-3
第三部分:危險性概述
危險性類別:
侵入途徑:
健康危害: 攝入、吸入或經皮膚吸收後對身體有害。具有刺激作用。
環境危害: 對環境有危害,對水體和大氣可造成污染。
燃爆危險: 本品不燃,具刺激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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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部分:急救措施
皮膚接觸: 脫去污染的衣著,用流動清水沖洗。
眼睛接觸: 提起眼瞼,用流動清水或生理鹽水沖洗。就醫。
吸入: 脫離現場至空氣新鮮處。如呼吸困難,給輸氧。就醫。
食入: 飲足量溫水,催吐。就醫。
第五部分:消防措施
危險特性: 受熱分解,放出氮、硫的氧化物等毒性氣體。
有害燃燒產物: 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硫化物、氧化氮。
滅火方法: 消防人員必須穿全身防火防毒服,在上風向滅火。滅火時儘可能將容器從火場移至空曠處。
第六部分:泄漏應急處理
應急處理: 隔離泄漏污染區,限制出入。建議應急處理人員戴防塵面具(全面罩),穿防毒服。避免揚塵,小心掃起,置於袋中轉移至安全場所。若大量泄漏,用塑膠布、帆布覆蓋。收集回收或運至廢物處理場所處置。
第七部分:操作處置與儲存
操作注意事項: 密閉操作,局部排風。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專門培訓,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建議操作人員佩戴自吸過濾式防塵口罩,戴化學安全防護眼鏡,穿防毒物滲透工作服,戴橡膠手套。避免產生粉塵。避免與氧化劑、酸類、鹼類接觸。搬運時要輕裝輕卸,防止包裝及容器損壞。配備泄漏應急處理設備。倒空的容器可能殘留有害物。
儲存注意事項: 儲存於陰涼、通風的庫房。遠離火種、熱源。應與氧化劑、酸類、鹼類分開存放,切忌混儲。儲區應備有合適的材料收容泄漏物。
第八部分:接觸控制/個體防護
職業接觸限值
中國MAC(mg/m3): 未制定標準
前蘇聯MAC(mg/m3): 未制定標準
tlvtn: 未制訂標準
TLVWN: 未制訂標準
監測方法:
工程控制: 密閉操作,局部排風。
呼吸系統防護: 空氣中粉塵濃度超標時,必須佩戴自吸過濾式防塵口罩。緊急事態搶救或撤離時,應該佩戴空氣呼吸器。
眼睛防護: 戴化學安全防護眼鏡。
身體防護: 穿防毒物滲透工作服。
手防護: 戴橡膠手套。
其他防護: 工作完畢,淋浴更衣。注意個人清潔衛生。定期體檢。
第九部分:理化特性
主要成分: 純品
外觀與性狀: 灰白色粉末。
pH:
熔點(℃): 280
沸點(℃): 無資料
相對密度(水=1): 1.5
相對蒸氣密度(空氣=1): 無資料
飽和蒸氣壓(kPa): 無資料
燃燒熱(kJ/mol): 無意義
臨界溫度(℃): 無資料
臨界壓力(MPa): 無資料
辛醇/水分配係數的對數值: 無資料
閃點(℃): 無意義
引燃溫度(℃): 無意義
爆炸上限%(V/V): 無意義
爆炸下限%(V/V): 無意義
溶解性: 微溶於冷水,溶於熱水,不溶於乙醇、乙醚、苯,溶於氫氧化鈉水溶液。
主要用途: 用於製造偶氮染料等, 也用作防治麥鏽病的農藥。
其它理化性質: 288
第十部分:穩定性和反應活性
穩定性:
禁配物: 強氧化劑、強酸、強鹼。
避免接觸的條件:
聚合危害:
分解產物:
第十一部分:毒理學資料
急性毒性: LD50:>3200 mg/kg(小鼠經口)
LC50:無資料
亞急性和慢性毒性:
刺激性:
致敏性:
致突變性:
致畸性:
致癌性:
第十二部分:生態學資料
生態毒理毒性:
生物降解性:
非生物降解性:
生物富集或生物積累性:
其它有害作用: 該物質對環境有危害,對水體和大氣可造成污染,有機酸易在大氣化學和大氣物理變化中形成酸雨。因而當PH值降到 5以下時,會給動、植物造成嚴重危害,魚的繁殖和發育會受到嚴重影響,流域土壤和水體底泥中的金屬可被溶解進入水中毒害魚類。水體酸化還會導致水生生物的組成結構發生變化,耐酸的藻類、真菌增多,而有根植物、細菌和脊椎動物減少,有機物的分解率降低。酸化後會嚴重導致湖泊、河流中魚類減少或死亡。
第十三部分:廢棄處置
廢棄物性質:
廢棄處置方法: 根據國家和地方有關法規的要求處置。或與廠商或製造商聯繫,確定處置方法。
廢棄注意事項:
第十四部分:運輸信息
危險貨物編號: 無資料
UN編號: 無資料
包裝標誌:
包裝類別: Z01
包裝方法: 無資料。
運輸注意事項: 起運時包裝要完整,裝載應穩妥。運輸過程中要確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墜落、不損壞。嚴禁與氧化劑、酸類、鹼類、食用化學品等混裝混運。運輸途中應防曝曬、雨淋,防高溫。車輛運輸完畢應進行徹底清掃。
第十五部分:法規信息
法規信息 化學危險物品安全管理條例 (1987年2月17日國務院發布),化學危險物品安全管理條例實施細則 (化勞發[1992] 677號),工作場所安全使用化學品規定 ([1996]勞部發423號)等法規,針對化學危險品的安全使用、生產、儲存、運輸、裝卸等方面均作了相應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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