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閉式投資基金

封閉式投資基金

封閉式投資基金是指基金規模在發行前已確定,在發行完畢後的規定期限內,基金規模固定不變的投資基金。

種類區分

根據不同標準,可以將證券投資基金劃分為不同的種類——根據基金單位是否可增加或贖回,可分為開放式
封閉式基金
封閉式基金
基金和封閉式基金。
開放式基金
開放式基金包括一般開放式基金和特殊的開放式基金。特殊的開放式基金就是LOF,英文全稱是“ListedOpen-EndedFund”或“open-endfunds”,漢語稱為“上市型開放式基金”。也就是上市型開放式基金髮行結束後,投資者既可以在指定網點申購與贖回基金份額,也可以在交易所買賣該基金。
主要區別如下:

(1)基金規模的可變性不同。

封閉式基金均有明確的存續期限(中國為不得少於5年),在此期限內已發行的基金單位不能被贖回。雖然特殊情況下此類基金可進行擴募,但擴募應具備嚴格的法定條件。因此,在正常情況下,基金規模是固定不變的。而開放式基金所發行的基金單位是可贖回的,而且投資者在基金的存續期間內也可隨意申購基金單位,導致基金的資金總額每日均不斷地變化。換言之,它始終處於“開放”的狀態。這是封閉式基金與開放式基金的根本差別。

(2)基金單位的買賣方式不同。

封閉式基金髮起設立時,投資者可以向基金管理公司或銷售機構認購;當封閉式基金上市交易時,投資者又可委託券商在證券交易所按市價買賣。而投資者投資於開放式基金時,他們則可以隨時向基金管理公司或銷售機構申購或贖回。

(3)基金單位的買賣價格形成方式不同。

封閉式基金因在交易所上市,其買賣價格受市場供求關係影響較大。當市場供小於求時,基金單位買賣價格可能高於每份基金單位資產淨值,這時投資者擁有的基金資產就會增加;當市場供大於求時,基金價格則可能低於每份基金單位資產淨值。
而開放式基金的買賣價格是以基金單位的資產淨值為基礎計算的,可直接反映基金單位資產淨值的高低。在基金的買賣費用方面,投資者在買賣封閉式基金時與買賣上市股票一樣,也要在價格之外付出一定比例的證券交易稅和手續費;而開放式基金的投資者需繳納的相關費用(如首次認購費、贖回費)則包含於基金價格之中。一般而言,買賣封閉式基金的費用要高於開放式基金。

(4)基金的投資策略不同。

由於封閉式基金不能隨時被贖回,其募集得到的資金可全部用於投資,這樣基金管理公司便可據以制定長期的投資策略,取得長期經營績效。而開放式基金則必須保留一部分現金,以便投資者隨時贖回,而不能盡數地用於長期投資。一般投資於變現能力強的資產。這兩者在回報上沒有特別的區別。

(5)所要求的市場條件不同。

開放式基金的靈活性較大,資金規模伸縮比較容易,所以適用於開放程度較高、規模較大的金融市場;而封閉式基金正好相反,適用於金融制度尚不完善、開放程度較低且規模較小的金融市場。

與開放式投資基金的區別

封閉式基金與開放式基金的區別主要有:
1.期限不同。封閉式基金通常有固定的封閉期,而開放式基金沒有固定期限,投資者可隨時向基金管理人贖回。
2.基金單位的發行規模要求不同。封閉式基金在招募說明書中列明其基金規模,開放式基金沒有發行規模限制。
3.基金單位轉讓方式不同。封閉式基金的基金單位在封閉期限內不能要求基金公司贖回,只能尋求在證券交易場所出售或櫃檯市場上出售給第三者。開放式基金的投資者則可以在首次發行結束一段時間(多為3個月)後,隨時向基金管理人或中介機構提出購買或贖回申請。
4.基金單位的交易價格計算標準不同。封閉式基金的買賣價格受市場供求關係的影響,並不必然反映公司的淨資產值。開放式基金的交易價格則取決於基金的每單位資產淨值的大小,其賣出價一般是基金單位資產淨值加5%左右的首次購買費,買入價即贖回價是基金券所代表的資產淨值減去一定的贖回費,基本不受市場供求影響。
5.投資策略不同。封閉式基金的基金單位數不變,資本不會減少,因此基金可進行長期投資,基金資產的投資組合能有效地在預定計畫內進行。開放式基金因基金單位可隨時贖回,為應付投資者隨時贖回兌現,基金資產不能全部用來投資,更不能把全部資本用來進行長線投資,必須保持基金資產的流動性,在投資組合上需保留一部分現金和可隨時兌現的金融商品。

折價率

折價率的內涵是以基金份額淨值為參考,單位市價相對於基金份額淨值的一種折損。因此,封閉式基金折價率的定義如下:
封閉式基金折價率是指封閉式基金的基金份額淨值和單位市價之差與基金份額淨值的比率。
封閉式基金折價率折價幅度的大小會影響到封閉式基金的投資價值。除了投資目標和管理水平外,封閉式基金折價率是評估封閉式基金的一個重要因素,對投資者來說高封閉式基金折價率存在一定的投資機會。
由於封閉式基金運行到期後是要按淨值償付的或清算的,所以封閉式基金折價率越高的封閉式基金,潛在的投資價值就越大。

發行方式

1. 封閉式基金的發行按發行對象和發行範圍來劃分,可分為公募發行和私募發行兩種形式。公募發行是指以公開的形式向不特定的社會公眾投資者發行記得的發行,發行的對象包括個人投資者和機構投資者,既合法的投資者都可以認購基金單位。私募發行是指基金髮起人面向少數特定的投資者發行基金單位。
2. 從發行渠道上劃分,封閉式基金由網上發行(通過證券營業網點進行發售)和網下發行(通過證券營業網點意外的渠道如商業銀行渠道進行發售)兩種方式。在實際操作中,還可採用網上發行和網下發行相結合的方式,並運用“回撥”機制調節兩種渠道的銷售額度和比例。
3. 根據不同的市場狀況,封閉式基金可以分為“比例配售”和“敞開發行”。1998年,封閉式基金髮展迅速,封閉式基金無法滿足投資者的需求,在這個階段,我國封閉式基金的發行採取了“比例配售”。2002年以後封閉式基金髮行困難,投資人認購不踴躍,募集資金額往往低於預期規模,因此發行方式也由“比例配售”轉變為“敞開發行”。
4. 自主發行和承銷發行:自主發行,即資金公司不通過承銷商而通過自己的銷售渠道直接向投資者發行基金單位,採用這種發行方式費用較低。一般,私募基金的發行採用自主發行的方式。承銷發行,即通過委託證券承銷商發行基金單位。在實際操作中,封閉式基金的發行多採用自主發行,承銷和代銷相結合的方式。

發行價格

封閉式基金的發行價格是指投資者購買基金證券的單價。
1. 溢價發行:基金按高於基金面額的價格發行。
2. 平價發行:基金按每份基金單位的資產淨值的票面價格發行。
3. 折價發行:基金已低於基金面額所代表的資產淨值的價格發行。這種情況往往是一種吸引投資者的策略。

發行期限

封閉式基金在發行時,一旦發行總額認滿,不管是否到期,基金都自行進行封閉,不能再接受認購申請。根據《證券投資基金法》和《證券投資基金運作管理辦法的規定》,我國封閉式投資基金,應當自收到核准檔案之日起6個月內進行募集。基金募集期限自基金份額發售之日起計算,不得超過三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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