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媒婆

釋義:(1).舊時官府批准以做媒為業的婦女,亦從事販賣婦女等活動。(2).舊時官府中的女役,負責女犯的看管解送等事。

解釋

官媒是代表政府行男女婚姻之事的機構,即官方的婚姻介紹所。官方的媒人,古代稱作媒官、媒氏、媒互人等,最早出現在西周。據《周禮·地官·媒氏》記載:“媒氏掌萬民之判(即婚配)”,“凡男女自成名以上,皆書年、月、日、名焉,令男三十而娶,女二十而嫁”。看來,媒氏的主要工作職責就是掌握全國男女的姓名和出生時間,督促適齡男女結婚。《管子·入國篇》中這樣描述春秋戰國時代的官媒:“凡國皆有掌媒。丈夫無妻曰鰥,婦人無夫曰寡。
取鰥寡而合和之,予田宅而家室之,此之謂合獨。”可見當時的官媒,除了為年輕人安排嫁娶外,還要幫助鰥夫寡婦重新組織家庭,並整合他們的財產。自秦至清,官媒的權力仍然很大。私媒則是我們熟悉的媒婆形象,但古時私媒做成的婚姻也還是要到官媒處登記,接受官媒的監督,才符合國家法律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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