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兵一致

官兵一致

官兵一致是中國人民解放軍政治工作三大原則之一。處理官兵關係、上下級關係的準則。主要內容是:官兵政治平等,幹部愛護士兵,士兵尊重幹部,團結互助,同甘共苦,實行有領導的民主,建立自覺的紀律。

具體分析

政治基礎中國人民解放軍是中國共產黨締造和領導的新型人民軍隊。參加這個軍隊的人,不是為著少數人的或狹隘集團的私利,而是為著實現黨的綱領、路線,也就是為著廣大人民民眾的利益,為著全民族的利益而結合,而戰鬥的。中國人民解放軍的這種歷史使命,官兵共同的階級利益和奮鬥目標,是官兵一致的政治基礎。堅持實行官兵一致的原則,關鍵在於幹部,要求幹部從尊重士兵的根本態度出發,平等待人;同時,要求戰士尊重幹部。中國人民解放軍遵循官兵一致的原則,正確處理軍隊內部關係,形成了生動活潑的政治局面,激勵了廣大官兵高度的革命責任感和主人翁精神,使官兵之間,上下級之間,患難與共,生死相依,始終保持著高度統一的革命意志,成為團結自己、戰勝敵人的重要保證。

簡史官兵一致的原則,是毛澤東1937年10月同英國記者J.貝特蘭談話時,總結人民軍隊政治工作經驗概括出來的。它的基本思想形成於建軍初期。1927年 9月,毛澤東領導的湘贛邊秋收起義部隊在三灣改編時,就提出了破除封建僱傭軍隊管理制度和軍閥作風,實行民主制度。規定官長不許打罵士兵,士兵有開會說話的自由。在連以上建立士兵委員會,監督經濟開支,監督和批評幹部。在井岡山鬥爭時期,紅軍物質生活艱苦,戰鬥頻繁,毛澤東、朱德等領導人,以身作則,和士兵同吃糙米飯,同穿粗布衣,同住茅草房,親自培育民主作風,建立了新型的官兵關係。1929年12月,古田會議決議充分肯定了紅軍中實行的民主制度,並強調指出,紅軍的官兵只有職務的分別,沒有階級的分別。官長應關心愛護士兵,保障士兵的民主權利,尊重士兵的人格,廢止肉刑,禁止辱罵。士兵要尊重官長,遵守紀律,糾正極端民主化和平均主義、僱傭思想。這樣,就從政治上和管理制度上確立了紅軍處理內部關係的準則,同一切舊式軍隊劃清了界限。此後,中國人民解放軍繼承和發揚官兵一致的優良傳統,不斷充實新內容。如:抗日戰爭時期,軍隊在整風基礎上開展了尊乾愛兵運動。解放戰爭時期,軍隊經過新式整軍運動,把政治、經濟、軍事三大民主制度化了,在連隊建立了革命軍人委員會的組織。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1954年在軍隊中建立了革命軍人代表會議制度,1958年建立了幹部下連當兵代職制度。1961年頒布的<中國人民解放軍連隊管理教育工作條例>,對尊乾愛兵分別提出了八項要求。1984年頒布的<中國人民解放軍內務條令>,根據社會主義建設新時期的新情況,對尊乾愛兵的要求又分別修訂為七項(見尊乾愛兵公約)。這些規章制度的建立和實行,對於繼承和發揚官兵一致的傳統,協調軍隊內部關係,鞏固官兵之間、上下級之間的團結,增強部隊戰鬥力,起著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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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書目

<毛澤東選集>:<井岡山的鬥爭>、<軍隊內部的民主運動>、<評西北大捷兼論解放軍的新式整軍運動>,人民出版社,北京,19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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