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經驗

ce),指信眾的一種與宗教內容相關的體驗。 宗教經驗大致包括敬畏的經驗、皈依的經驗、重生的經驗、合一的經驗、徹悟的經驗、神魂超拔的經驗等。 這種宗教的神秘經驗有對未來的洞見,對心靈的解讀,對文本的頓悟以及對遙遠事件的預感。

宗教經驗(Religious Experience),指信眾的一種與宗教內容相關的體驗。這種體驗常被視為宗教信仰產生的直接來源。美國近代實用主義心理學家詹姆斯在其名著《宗教經驗種種》中,認為宗教經驗是心理意識對一種精神的東西的實在性所作的嚴肅、莊重的反應,而宗教就是個人與他所認為的神聖對象保持關係所發生的經驗和行為。宗教經驗大致包括敬畏的經驗、皈依的經驗、重生的經驗、合一的經驗、徹悟的經驗、神魂超拔的經驗等。宗教經驗常具有神秘性,其特徵為:1、不可言喻性,即不能用言語明確說出其內容,至多只能以一種否定性的方式間接地表述它;2、心智直觀性,指一種推論的理智所不能涉足的、直接洞觀真理的奧秘的認知狀態。3、易逝性,指這種狀態不能長期維持,在其消失之後,它的內容僅能在記憶中不完整地複製出來。4、被動性,指神秘思想不管從何而來,受感悟者原來的思緒即行停止,而為更高的力量所抓住、所控制。這種宗教的神秘經驗有對未來的洞見,對心靈的解讀,對文本的頓悟以及對遙遠事件的預感。宗教經驗既是可感的也是超驗的,被認為在啟示和認知兩方面都具有重要價值,是領悟和傳遞宗教真理的心理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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