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墓

宋墓,洛陽地區的中小型北宋墓可分為土洞墓室和磚砌墓室兩大類。土洞墓一般為長方形豎穴墓道或窄長的斜坡墓道,個別斜坡墓道上開有天井和過洞。洞室有長方形弧頂、方形拱頂等形式,葬具一般為木棺。還有不少稱之為“靴形墓”的土洞墓,墓室平面呈不甚規則的窄長方形或橫長方形,豎穴墓道與墓室夾角多呈銳角,平面整體約像一隻靴子。葬具一般為木棺,或以陶罐置燒骨。長方形洞室墓一般長2米、寬1米,靴形墓淺小一些。土洞墓或無隨葬品,或有,數量亦少,常見白瓷、罐,黑釉粗瓷瓶、罐和銅錢等,偶有鐵牛等。

基本介紹

公元960年正月,後周的權臣趙匡胤在陳橋發動兵變,奪取了政權,建立宋朝,定都開封,以洛陽為西京。其間歷9帝,167年(960-1127年),史稱北宋。

趙宋王朝用了20年的時間結束了五代封建割據。

北宋末年,金軍南侵。靖康元年(1126年)渡過黃河,攻破開封,俘虜徽、欽二帝,第二年北去。洛陽亦曾失陷。

公元1131年,女真統治者在大名把宋的叛臣劉豫立為傀儡皇帝,國號大齊,予以陝西、河南之地。西京洛陽便為金朝勢力所控轄。“紹興議和”(1141年)後,淮水以北土地歸金所有。

雖然從北宋開始,洛陽逐漸失去它的政治、經濟重心的歷史地位,降為一般府城,但是統一的帝國促進了封建經濟的發展,尤其是手工業和商業都較前代有了更大的進步與發展,社會生活發生了極大的變化。《政和五禮新儀》卷首載大觀元年(1107年)何誼直札子云:“臣竊見豪右兼併之家,雕楹刻桷,異服奇器,極珠璣紈綺之飾,備聲樂妙妾之奉,傷生以送死,破產以嫁子,專利自厚,莫知藝極。”這在洛陽地區發現的北宋仿木結構墓中得到了一定程度的反映。

本文所指的洛陽地區,是現在洛陽市及其所轄的新安、孟津、偃師、伊川、宜陽、嵩縣、洛寧、欒川等地。這裡僅就此地區北宋的仿木結構磚室墓及其建築結構、磚雕、壁畫、線刻與藝術等作一初步的分析和探討

宋墓概況

(一)類型

磚室墓可分為變通型和仿木結構形二種形制,墓道形狀和土洞墓墓道相同。普通型的一般作方形穹隆頂,連長2米左右或更小,葬具一般為木棺,亦有用石函瘞燒骨的。仿木構磚室墓則形式多樣,平面呈圓形、方形、六角形、八角形等。墓頂有穹隆頂、多角疊澀頂、多角上攢頂、蓮花頂等。除了都具備斗拱和門窗等磚雕外,或附以人物有棺床,上置木棺。墓內有葬一人的,有夫婦合葬的,有葬以多人的。磚室墓內的隨葬品也很少,有瓷器和銅錢等。僅個別特例,葬以多件金銀器等貴重物品。

考古資料表明,磚室墓和土洞墓從數量上比較,還是很少的。據不完全統計,洛陽地區40餘年來發掘清理北宋時期的仿木結構磚室墓數量不多,資料比較詳細的有15座。其中洛陽市10座:澗西M九·七·二1、邙麓街M12、龍門M13、七里河M14、洛耐M135、洛拖M1796、洛軸M157、紗北路M18、洛耐M19、龍泉溝IM23510;新安縣3座:李村M111、李村M212、古村M113;偃師縣1座:酒流溝M114;嵩縣一座:北元村M115。此外,新中國成立前偃師縣的一座北宋墓出土了“丁都賽”雕磚16和其他四塊雕磚17,輾轉收藏於中國歷史博物館。1973年,洛寧縣文化館收集到介村北宋墓出土的磚雕22塊18。1993年6月,伊川縣文化館收集坡頭村北宋墓出土的一批磚雕19

(二)磚室墓的構築

方式有兩種。一種是暗築,墓穴輪廓掏挖成要砌的墓形,土壁與擬砌磚壁的外面之間留30-50厘米的空隙。小磚由墓道運人,在暗穴中砌築磚室,這種砌法比較常見。一種是明築,由地面往下挖明壙,爾後再劵,此法便於砌築,但出土量大,如嵩縣北元村宋墓。磚砌墓一般由墓道、甬道、墓室幾部分組成,個別的在墓道中挖有天井和過洞,或在甬道外砌門樓,或有側室。

宿白先生說:“地下墓室是地上居中室之反映。”20秦漢以降,我國居室以磚木建築為主。發展到宋代,小木作廣泛流行。有財力者便幾乎完全模仿木建築來壘砌磚室墓,以示豪奢而祈永久。

北宋時期,為了大興土木的需要,匠作少監李誡寫下了標準化的建築典籍《營造法式》,於崇寧二年(1103年)頒行。據宿白先生將是書與三座白沙宋墓相對照,認為墓室內構造的許多部分,仿效木建築中之小木作。而磚結構鋪作細部尺寸大都不合《營造法式》所記。以其受小磚本身尺寸的限制,既不能如木材之出跳太長,亦不能如木材之橫跨太遠。這是當時磚砌墓室的通則。

詳細解讀

1986年該館篩選各地發現的宋代仿木結構磚室墓,將其中具有代表性和特色的五座墓復原於館內歷代墓葬陳列廳的唐宋墓道內。

(一)李村M1(古墓館一號宋墓)

1983發現於新安縣石寺鄉李村。

墓門正面模仿木建築的門樓。下部疊磚10層作門基,基本上兩側砌四方抹角倚柱,柱上砌闌額,闌額兩端砌在倚柱的柱頭內。倚柱、闌額之內砌出上額、欂柱和門額、立頰。門額正面砌出4枚門簪,外面2枚方形,上雕四瓣蒂形。中間2枚菱形,上刻對角線。立頰下各砌門砧1枚。以二磚相疊。倚柱柱頭砌普柏枋一層,枋上有磚砌柱頭鋪作2朵,補間鋪作2朵,各砌一半,為單抄四鋪作計心造。鋪作之間砌拱眼壁。補間鋪作之間砌一塊方形刻銘磚,邊長30厘米。斗拱承撩檐椽,枋上砌斷面圓形的檐椽。檐上板瓦上仰、筒瓦下扣,以覆椽頭。瓦上端疊澀三層平砌一層立磚作門脊。是為墓門的最上部。門洞頂呈“幾”字坡,入深80厘米。左右兩壁各砌出一高104、寬51、厚1厘米的版門1扇。門洞後接弧頂甬道,長89、寬100、高187厘米。甬道低於墓室25厘米,中間砌台階3級,兩邊為漫坡(圖版一)。

以門樓與甬道磚不相交錯銜接,知墓室甬道建好後於其外再砌門樓。

台階之上為八角形墓室,寬291、高381厘米,小磚鋪地。各壁下部砌成須彌座式,高60厘米,並延續到甬道兩壁一部分。座上下雕仰覆蓮,蓮下飾連續葉紋,上飾瓦滴形紋。束腰部位長方形淺龕,龕內刻壺門,每壁3個。其上各角置仰蓮形圓礎,上砌方形抹角倚柱。柱上部砌闌額,內凹。柱頭上砌普柏枋,上砌柱頭鋪作,為雙抄單下昂六鋪作計心造每壁各砌一補間鋪作,與柱頭鋪作同總計斗拱16朵,皆彩繪。泥道拱之上的3道橫皆為鴛鴦交首拱,靠上的瓜子拱、令拱弧曲呈雲朵形。墓壁自斗拱起向內斜收,斗拱之上圓角素枋圍成八角形,其上的一層牙子磚、一層仰蓮形山華板收成圓形,再上為穹隆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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